第四节 价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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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83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价格水平
分类号: F726.2
页数: 7
摘要: 价格水平
关键词: 物价管理 综合管理

内容

一、农产品价格水平民国期间农产品价格水平民国元年(1912年)至30年,县内农产品价格比较平稳。民国31年,国民政府发行关金券,以关金券1元兑换法币20元的比率在市场流通,引起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后因货币大量发行,引起通货膨涨。
   [=此处为表格(表20—15民国24年安远县主要农产品价格情况表)=]单位:元/石 [=此处为表格(表20—16民国34年安远县主要农产品价格情况表)=]单位:元/斤建国后农产品价格水平粮油价格。1950年冬每百斤稻谷2元,1951年每百斤稻谷6元。1952年6月,调整稻谷销售牌价,规定安远街和镇岗、新田、龙泉等3乡每百斤稻谷销售价为4元,孔田乡4.2元,五龙乡3.15元,版石乡3.14元,重石、天心、龙布等3乡2.98元。同年7月,制定河石、槎江、桂林和心怀等4乡稻谷收购价,规定每百斤稻谷收购价为2.53元。同年12月,制定县城稻谷、大米购销价,规定稻谷每百斤收购价3.3元,销售价3.47元;一机大米每百斤收购价5.26元,销售价5.64元;二机大米每百斤收购价5.43元,销售价5.81元;三机大米每百斤收购价5.6元,销售价6元。1953年4月,制定油菜籽收购价,规定城关镇、重石乡和版石乡每百斤油菜籽为9元,龙布乡和天心乡为8.5元。1954年4月,调整油菜籽收购价,核定城关镇每百斤上等油菜籽收购价15.1元,中等14.2元,下等13.3元;农村油菜籽收购价按城关镇等级价减去产地至城关镇人力运输费用计算。1959年8月,制定粳稻、粳米统一购销价格。中等粳稻每百斤统购价6.2元,等级差为2%;统销价6.7元。粳糙米每百斤统购价,县城8.5元,农村9.3元;统销价,县城9.2元,农村10元。标准二机粳米每百斤统购价,县城9元,农村9.9元;统销价,县城9.7元,农村10.7元。1965年3月29日,为缩小城乡差别,进一步巩固工农联盟,提高城镇粮食统销价格,平均提高38.2%。调整后的粮食统销价与统购价持平。
   [=此处为表格(表20-171965年4月粮食统购统销价格表)=]单位:元/百斤
  1966年8月,再次调整粮食统购统销价格。调整后的粮食购、销价基本持平。同时,执行早、晚稻不等价的政策,取消红、白米和早、晚糯谷的差别价格。
  1982年12月,制定全县议价收购籼稻地区差别价格,规定塘村、浮槎、双芫、龙布、长沙、天心、江头、孔田和鹤子等9个公社和高云山垦殖场每百斤价为18.4元至20元;欣山镇和濂江、重石、〓坑、版石、车头、凤山、镇岗、新园等8个公社为18.4元至19元。1985年7月起,取消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同时,调整县内粮食议购价格:标二早米每百斤24元,标二晚米24.7元,标二粳米27.8元,大米级差1.1元;工业用粮按低于当地零售议销价2%的价格供应;向省外议销粮食,百斤最低限价为早籼稻谷17.3元,晚籼稻谷18.5元,杂优稻谷19元,糯谷22.5元,标一早米25.8元,标二早米24元,标一晚米27元,标二晚米25.6元,标一杂优米27.5元,标二杂优米26元,标一糯米32元,标二糯米30元。
   [=此处为表格(表20—181966年8月安远县粮食价格表)=]单位:元/百斤晒烟价格。1953年7月,制订晒烟收购价。每百斤收购价:上等35元至45元,中等25元至35元,下等15元至25元。1954年5月起,调高晒烟收购价。每百斤晒烟甲等41元至45元,乙等36元至40元,丙等31元至35元。1967年4月起,每百斤晒烟收购价:一级80元,二级65元,三级52元,四级45元,五级35元,等外级18.2元。1979年6月起,每百斤晒烟收购价:一级115元,二级93.8元,三级72元,四级57.5元,五级39元,等外级18.2元。1981年7月至1985年,每百斤烟皮收购价:一级147元,二级120元,三级92元,四级69元,五级41元,等外级18.2元。
   茶叶价格。1958年5月,制定城乡销售价。九龙山茶芽,县城每斤一级3.44元,二级3.16元,三级2.87元;版石、车头、镇岗等地每斤每级比县城高0.03元,龙布、天心、太平等地每斤每级比县城高0.04元。九龙匀装茶,县城每斤一级1.92元,二级1.75元,三级1.54元;版石、车头、镇岗等地每斤比县城高0.02元,龙布、天心、太平等地每斤比县城高0.03元。1961年5月,调高九龙茶收购价。每百斤收购价,初条460元,一级235元,二级220元,三级200元,四级134元,五级118元,六级106元。1985年,每百斤收购价,特级260元,一级226元,二级206元,三级180元,四级160元,五级112元;销售价,特级442元,一级384元,二级351元,三级307元,四级273元,五级193元。
   柑桔价格。1973年10月,规定柑桔每百斤统装收购价为21元;销售价(不分批发零售),县城30元、孔田27元。1981年10月,调高柑桔购销价格。规定每百斤统装收购价,一级27元,二级25元,三级22元;每百斤统装销售价,一级35元,二级32元,三级29元。1982年10月至1985年,柑桔每百斤收购价调整为一级23元,二级21元,三级18元;销售价调整为一级29元,二级27元,三级23元。
   生猪、菜牛价格。1958年3月,规定每百斤生猪统一收购价,特等(180斤以上)37元,一等(151斤至180斤)36元,二等(121斤至150斤)35元,三等(100斤至120斤)34元;每百斤鲜猪肉销售价为50元。同年8月,调高鲜猪肉销售价。县城拆骨瘦肉每斤为0.66元,农村0.56元;拆骨肥肉县城与农村一律为0.56元。1961年6月,提高生猪收购价,规定每百斤生猪一等(151斤以上)50.5元,二等(131斤至150斤)48.5元,三等(100斤至130斤)46元,四等(100斤以下)45元;同时提高鲜猪肉销售价,规定每百斤74元。
  1974年12月,菜牛净肉每百斤收购价57.4元。1975年1月,调整菜牛收购价,规定县城、版石菜牛每百斤净肉收购价为66.5元,其它地方为66元。1979年4月,调整生猪和菜牛收购价,规定特等生猪(181斤以上)每百斤收购价68元,一等(151斤至180斤)65.1元,二等(130斤至150斤)62元,三等(121斤至129斤)58.9元;菜黄牛每百斤净肉收购价85元,菜水牛每百斤净肉收购价80元。同年10月1日,调高鲜猪肉和鲜牛肉销售价,规定县城带骨统货鲜猪肉每斤销售价调整为1元,农村为0.96元;县城鲜牛肉每斤销售价由0.56元调整为0.76元。1985年春停止派购生猪,鲜猪肉和鲜牛肉销售价放开,随行就市。
   家禽价格。1959年8月,制定县城家禽收购和销售价格。
   [=此处为表格(表20—191959年安远县家禽收购和销售价格表)=]单位:元/斤
  1979年4月1日,提高家禽收购价格,规定骗鸡每羽3斤以上的,每斤价0.95元,每羽2斤以上2.4斤以下的,每斤0.9元;母鸡每羽2.5斤以上的,每斤0.9元,每羽1.5斤以上2.4斤以下的,每斤0.86元;子鸡每羽1.5斤以上的每斤0.99元;公鸡每羽1.5斤以上2.4斤以下的每斤0.72元,每羽2.5斤以上的,每斤0.68元;鸭(不分品种)每羽2.5斤以上的,每斤0.72元;鹅每羽5斤以上的,每斤0.63元。
   [=此处为表格(表20—201979年10月县城家禽收购和销售价格表)=]单位:元/斤 [=此处为表格(1966年至1980年安远县松脂收购价格调整情况表)=]表20—21单位:元/百斤松脂收购价。1960年2月,松脂收购价分为4个等级价,每百斤松脂特级17.2元,一级15.2元,二级13.2元,三级11.2元。1966年、1975年、1980年先后三次调整松脂收购价格。1985年,提高松脂运费补贴,规定运距5公里以上,送交100斤松脂,每公里给予补贴运费0.26元。
   二、日用消费品价格水平民国期间日用消费品价格水平民国元年至30年,币值波动较小,日用消费品价格较为稳定。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内战,加重捐税,滥发纸币,日用消费品价格猛烈上涨。
   [=此处为表格(民国34年安远县食盐、酱油、白糖零售价格比较表)=]表20—22单位:元/斤 [=此处为表格(表20—23民国34年安远县部分日用品零售价格表)=]单位:元建国后日用消费品价格水平建国后,国家致力发展经济,保证供给,人民生活日用消费品物价相对稳定。
   [=此处为表格(1957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白糖、食盐、煤油和食用纯碱零售价格表)=]表20—24单位:元/斤 [=此处为表格(续前表)=][=此处为表格(1956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日用消费品零售价格表)=]表20-25价格单位: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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