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81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市贸易管理
分类号: F724.3
页数: 2
摘要: 清代至民国时期,县内集市贸易多为农副产品交换,成交额小。大宗商品如木材、烟草和粮食的交易,由行商经营,一般由经纪人充当中间人。县城每日当市;农村集镇定期当市,3日为一圩期。建国后,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安远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告示,明令保护合法经商,提倡公买公卖,反对掺杂使假。1953年,县人民政府执行国家“统购统销”政策,规定粮、油、豆等统购统销物资不准上市交易,不准私商经营购销。1957年5月,县人委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对上市货物进行分行划市管理,查处投机倒把,维护市场秩序。1972年9月,复设县市场管理委员会。1977年7月,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称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人员6人,1979年撤销。
关键词: 经济管理 综合管理

内容

清代至民国时期,县内集市贸易多为农副产品交换,成交额小。大宗商品如木材、烟草和粮食的交易,由行商经营,一般由经纪人充当中间人。县城每日当市;农村集镇定期当市,3日为一圩期。 建国后,195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安远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发布告示,明令保护合法经商,提倡公买公卖,反对掺杂使假。1953年,县人民政府执行国家“统购统销”政策,规定粮、油、豆等统购统销物资不准上市交易,不准私商经营购销。1957年5月,县人委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对上市货物进行分行划市管理,查处投机倒把,维护市场秩序。
  1958年秋,全县大办人民公社,组织公共食堂,取消圩期,关闭集市贸易市场。1959年6月25日,县人委决定恢复集市贸易,规定全县农村集镇统为5天一圩期。1963年7月,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称县整顿市场管理委员会,8月改称县整顿市场办公室。同年,允许农民在完成当年国家粮油征购任务和畜禽派购任务的前提下把粮、油、豆及禽畜等农副产品送入集市进行交易。1966年冬,撤销县整顿市场办公室。是年至1976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的影响,集市贸易市场被诬为“产生资本主义的土壤”,每年农忙季节均被强令关闭。
  1972年9月,复设县市场管理委员会。1973年,改5日一圩期为3日一圩期。同年,对欣山镇集市贸易市场进行划行归市管理,分米行、油行、豆行、烟行、铁器行、竹木行、猪肉行、饮食行、水产行、禽畜行、果菜行、柴炭行、杂品行、豆干豆腐行和粮食副食品行。1974年3月,3日一圩期复改为5日一圩期。1977年7月,县市场管理委员会改称县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人员6人,1979年撤销。1978年,恢复传统3日一圩期。是年到1985年,全县查处违犯市场管理法规案件700余件,没收赃款及赃物折款50余万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