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817 |
颗粒名称: | 二、乡、镇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203.9 |
页数: | 1 |
摘要: | 1950年3月4日,各区人民政府设工商助理员1人。1954年10月28日,设城关、龙布、天心、版石、车头、镇岗和孔田工商管理所,由驻地区长或副区长兼任所长,区供销社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所长,具体工作由驻地供销社负责。由于人员经费长期未落实,翌年起,工商管理所自然消失。1974年9月,撤销公社、场、镇市场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城关、龙布、天心、版石、高云山和孔田6个工商行政管理所。城关工商所配备专职干部5人,其余工商所各配备专职干部3人,经费均列入县财政预算。同年12月,公社、场、镇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市场委员会”,生产大队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市场领导小组”,生产队举荐1名“义务市场管理员”,对集市贸易进行“群众管理”。 |
关键词: | 综合管理 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