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816
颗粒名称: 一、县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分类号: F203.9
页数: 2
摘要: 民国16年,县政府建设局兼司工商行政管理。1930年冬至1933年6月,安远县为中央革命根据地一部分,全县市场由农民协会管理。民国23年至38年8月中旬,工商行政先后由县政府建设局、第三科、第四科和建设科兼理。建国后,1950年3月4日,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负责工商行政管理。1952年5月,工商行政管理改由建设工商科负责。1961年4月14日,县人委撤销工商科,成立工商管理局,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1964年4月21日,县工商管理局改称安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仍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1968年12月,工商局撤销,工商行政改由县商业公司兼理。1972年9月,复设工商局。
关键词: 综合管理 管理部门

内容

民国16年(1927年),县政府建设局兼司工商行政管理。
  1930年冬至1933年6月,安远县为中央革命根据地一部分,全县市场由农民协会管理。
  民国23年至38年8月中旬,工商行政先后由县政府建设局、第三科、第四科和建设科兼理。
  建国后,1950年3月4日,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负责工商行政管理。1952年5月,工商行政管理改由建设工商科负责。1953年3月18日,县人民政府复设工商科,专责工商行政管理。1961年4月14日,县人委撤销工商科,成立工商管理局,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县商业局局长兼任工商管理局局长。
  1964年4月21日,县工商管理局改称安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县工商局),仍与县商业局合署办公。
  1968年12月,工商局撤销,工商行政改由县商业公司兼理。1972年9月,复设工商局。
  1985年,县工商局设有人事秘书股、市场管理股、企业登记股、个体经济管理股和经济合同管理股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