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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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784
颗粒名称: 第六章 保险
分类号: F84
页数: 2
摘要: 保险
关键词: 保险 保险业务

内容

第一节保险种类及保费
  1950年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赣南中心支公司驻安远工作组开设财产、火灾和货物运输3种保险。至同年9月底止,收入保费99.54万元。1951年8月起,先后在城关、龙布和车头3区试办耕牛保险。至同年底止,承保耕牛1248头,收入保费866.93元。1952年1月起,在龙布、天心、版石3区办理耕牛保险。至同年11月底止,承保耕牛3664头,收入保费2919.43元。1953年1月,停办耕牛保险。
  1957年,扩大保险业务范围,开办简易人身保险、企业财产保险。1959年,停办保险业务,保险准备金0.7万元缴交县财政。
  1980年11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县人民银行代理处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和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当年有28个企业投保,保险额987万元,收入保费2.9万元。1982年,增设家庭财产保险,82户家庭户和30个国家单位投保,共收各种保险保费4.31万元。
  1981年,县农行保险代理处开办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当年5个企业投保,收保费0.28万元。1983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县人民银行代理处和县农行代理处共收保费2.6万元。
  1984年8月,县保险公司开办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当年有47家企业、323辆机动车和123户家庭投保,保险金额为2374万元,收入保费11.97万元。1985年,县保险公司开办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汽车车身保险、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汽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汽车搭客意外伤害保险、汽车玻璃破碎保险、汽车货物运输保险、自行车盗窃保险、住宿旅客意外保险、养殖保险、学生平安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保险等14种保险业务,共收保费21.53万元。
   第二节保险理赔
  1951年,理赔耕牛11头,赔偿金额348.67元。1952年,理赔耕牛131头,赔偿金额1584.45元。1957年,县松香厂失火,理赔9.5万元。
  1980年,处理赔案4起,赔偿金额1631元。1983年,理赔汽车及公众安全责任保险赔案27起,赔偿金额1.8万元。1984年,理赔各种保险赔案79起,赔偿金额8.95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赔偿0.15万元、家庭财产保险赔偿0.08万元、运输工具及责任保险赔偿8.72万元。1985年,理赔各种保险案175起。赔偿金额19.87万元,其中企业财产保险赔偿3.09万元、家庭财产保险赔偿0.12万元、运输工具及责任保险赔偿16.42万元,货物运输保险赔偿0.17万元,团体人身意外保险0.06万元。安远酒厂于1985年7月11日发生火灾后,及时获得保险赔偿金1.8万元,较快地恢复了生产。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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