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债发行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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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77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公债发行
分类号: F810.5
页数: 1
摘要: 公债发行
关键词: 国债 公债

内容

一、民国公债发行民国4年(1915年),发行国家公债,县署组织发行0.5万元。民国16年,劝募中央第二次有奖公债,县政府组织劝募1万元。民国18年,劝募编遣库券,县政府组织劝募0.18万元。民国26年,发行救国公债,县政府组织发行1万元。民国29年,发行军需公债,安远县派额10.06万元,县政府组织实募7.11万元。民国31年,发行同盟胜利公债,安远县派额87.72万元,县政府组织发行88.16万元。同年,又发行同盟胜利美金公债,安远县派募美金2.39万元,县政府按美金1元折法币20元计算,实募法币4.8万元。民国32年,发行同盟胜利公债,安远县派额88.72万元,县政府组织发行88.72万元。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公债发行
  1932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行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县苏维埃政府组织发行1.2万元。同年8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行第二期革命战争短期公债,县苏维埃政府于11月1日至15日组织发行1.7万元。1933年8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县苏维埃政府组织发行4万元。
   苏维埃时期发行的公债,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北上,革命根据地转移到陕北,故未能按期如数还本付息。建国后,国家继续对苏维埃时期发行的公债实行还本付息。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债发行
  1950年,国家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县人民政府组织推销600份,每份为人民币1.4843元。1954年3月,开始推销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至年底止,全县推销5.21万元。1955年推销5.81万元,1956年推销4.62万元,1957年推销6.75万元,1958年推销9.72万元。
  1960年,发行江西省经济建设公债,县人委组织推销10.85万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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