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766 |
颗粒名称: | 三、合会 |
分类号: | F830.5 |
页数: | 1 |
摘要: | 合会,为明、清以来县内民间盛行的一种经济互助形式。会份少则5至6人,多则为10余人。月会缴交、领取会款周期为1个月,其中又分为轮会与标会两种。轮会一般为10份,先由发起人置办酒席,召集会份,各会份携带同等数额的现金赴席交会款,发起人为首次会款领取者(称首会),第二至第十次会款领取者(依次称二会、三会……末会不再标利,交款领款方式同首会。年会交、领会款周期为1年,以集稻谷居多,集现金较少。年会会份6份,由发起人邀集5个友好,凑成稻谷1000斤或2000斤,或钱100元、200元不等。年会集物或集款均须计付利息。 |
关键词: | 信贷 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