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间借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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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763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间借贷
分类号: F830.5
页数: 2
摘要: 民间借贷
关键词: 信贷 贷款

内容

一、明、清和民国时期民间借贷实物借贷借谷还谷。农民在青黄不接时向财主借谷,秋收后加利息归还,大部分为借1担归还1.5担,少数借1担归还1.75担,也有借1担归还2担的。
   借钱还谷。农民在三四月间向财主借钱度荒,秋收后用新谷贱价折还本利。民国28年(1939年)3月,天心五龙营叶观音向钟伟华借银元3元。借钱时银元3元只能买谷1担,9月叶观音归还钟伟华3担谷,才算把3元钱的债务还清。
   借谷还钱。青黄不接时,谷价昂贵,农民向财主借谷,一律折算现金记帐,秋后加利用现金归还。
   现金借贷农民急需现金使用,以物作保,向富人立据借钱。一般以田、塘、房屋、厕所、灰寮作抵押,写具契书,定明典期,月息3分,年底还息,期满还本。期满不还本,须将抵押物绝卖给债主,俗称找价。
   高利贷县内高利贷形式有圩圩水、鸡叫利、火烟安3种,绝大多数是在赌博场中所发生的借贷。圩圩水,即借贷后每圩期付利息1次,1个月9个圩期,须付9次利息。鸡叫利,即公鸡叫时付利息。公鸡在子夜啼叫1次,翌日中午啼叫1次,1天1晚应付两次利息。火烟安,即生火做饭时付利息,1日3餐生火做饭,能看见3次火烟,1日须付3次利息,未付清的利息加入本金,以复利计算。高利贷剥削程度惊人,被人民称为“绝代债”、“霸王债”。
   二、建国后民间借贷生活借贷县人因婚丧喜庆或其他原因造成经济拮据,请求亲朋好友解囊相助。借贷时间长短不一,统不计利。
   商业借贷1981年起,城乡从商人员增多,国家银行借贷和农村信用借贷无法满足从商人员商业资金周转需要,因而发生个人商业借贷。商业借贷须付利息,月利率多为5—10%。
   生产借贷农民为了扩大再生产或为实施某一项生产项目,资金不够周转,在银行借贷及信用借贷无法满足时发生的个人借贷。此种借贷需立下借据,写明借期及利率,月利率多为4—12%。
   三、合会合会(俗称邀会),为明、清以来县内民间盛行的一种经济互助形式。会份少则5至6人,多则为10余人。按领取会款周期分为月会、季会、年会3种。
   月会缴交、领取会款周期为1个月,其中又分为轮会与标会两种。轮会一般为10份,先由发起人置办酒席,召集会份(俗称做会),各会份携带同等数额的现金赴席交会款,发起人为首次会款领取者(称首会),第二至第十次会款领取者(依次称二会、三会……十会),须用拈阄的方法决定。此后,每月由领取会款者置办酒席,各会份依前式交会款,不计利息,此为物价稳定时期县内城乡最为盛行的合会方式。标会,会份一般10份,会首起会日,置办酒席,众会友带款赴席将会款交给首会,以后每月领取会款,不再置办酒席,事先也不决定会次,而以本次出利最高者为会款领取人。如本会一次集资100元,会份每份10元,某人若标利3元,为本次最高出利者,某人则为本次会款领取者,会份在本次交会款时,除领款者外,其余会份以7元抵10元交款。末会不再标利,交款领款方式同首会。
   季会交、领会款周期为1个季度,形式与月会同。
   年会交、领会款周期为1年,以集稻谷居多,集现金较少。年会会份6份,由发起人邀集5个友好,凑成稻谷1000斤或2000斤,或钱100元、200元不等。拈阄决定会次。年会集物或集款均须计付利息。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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