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内部监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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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74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内部监督
分类号: F239
页数: 1
摘要: 内部监督
关键词: 财务审计 财政法纪审计

内容

一、内部监督制度
  1949年10月,建立财务工作首长监督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编制的预、决算书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经费开支由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署单据。严格按预算开支,禁止盲目使用经费。1973年1月,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经济监督小组,定期审查本机关或本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1985年,县经济委员会、商业局、粮食局、林业局和供销合作社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二、内部审计实绩
  1959年,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县清理库存积压物资委员会的决定,对库存积压物资进行清理,清出库存积压物资一批,挽回损失2万余元。1965年,各单位自行清理“小钱柜”、“小家当”,全县清理出“小钱柜”、“小家当”资产5万余元,全部上缴县财政。
  1976年,全县行政机关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自行清理闲散资金,将闲散资金上交县财政,由县革委统一安排支援农田基本建设。1977年11月,全县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财务检查,针对各自存在的财务工作问题,制订健全财务工作制度,向税务部门补缴偷、漏税款,或向县财政补交应缴款额。1981年,47个县属企业进行内部财务检查,查出违纪金额37.9万元,补缴偷、漏税款37.5万元。1985年10月,全县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查出并上报违纪金额22.12万元,其中违纪收入10万余元全部上缴县财政。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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