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粮油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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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71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粮油管理体制
分类号: TS2
页数: 2
摘要: 粮油管理体制
关键词: 食品工业 粮油工业

内容

一、粮油购销管理体制明代,县衙设户房,管理户籍及完粮纳税,兼司粮食仓储和出纳。
   清代,沿袭明制。
   民国元年,沿袭清制。民国2年(1913年),县知事公署设财政科,兼理粮食仓储和出纳。民国31年,县政府设立粮政室,专司粮食征购、仓储和出纳。同年7月,改称粮政科。民国
  32年7月,撤销粮政科,成立田赋粮食管理室。民国35年9月,撤销田赋粮食管理室,成立田粮科。民国37年,田粮科和财政科合并成立第二科。
  1932年1月,县苏维埃政府设立粮食部,主管全县粮食工作。1933年,成立县粮食调剂分局,负责全县粮食的收集、保管、支付和市场粮价平抑工作。
   解放后,1949年8月25日,县人民政府设立财粮科,管理全县财政与粮食工作。同年9月20日,县人民政府撤销财粮科,设立粮食科,设科长1人、科员1人、办事员数人,负责接管国民党县政府遗下的粮食和仓库,组织征借支前粮草及征收公粮入库。1950年8月,改称粮食局。
  1952年,县粮食局设秘书股、财会股、储运股、计划股和经营股。1957年1月调整为秘书股、业务指导股、仓库建设股和计划统计股。
  1968年12月,县革委撤销粮食局,设立粮食公司,经营粮油购销业务。1970年12月,粮食公司并入商业局,改称商业局粮油组。1972年2月,易名为商业局粮油公司。同年11月,撤销商业局粮油公司,复设粮食局,内设人秘股、业务股、储运股和工业基建股。1985年,改设人秘股、计划统计股和审计股。
   二、农村集体粮油管理体制
  1954年,全县农业生产互助组先后设立粮油管理小组,互助组长兼任粮油管理小组长,互助组会计员兼任粮油管理员。同年11月,各乡成立油坊管理委员会,配备2至3名季节性油坊管理员,对油坊进行监督管理。
  1955年4月,县人委成立粮食节约委员会,副县长兼主任,粮食局长兼副主任,下设办公室,宣传计划用粮和节约用粮。
  1956年,各区、乡先后成立粮油管理委员会,区长、乡长兼主任,粮管所(站)长任副主任。各农业生产合作社相应成立粮油管理委员会,社长兼任主任,会计员或出纳员兼粮油管理员;生产小队成立粮油管理小组,队长兼组长,出纳员或记工员兼粮油保管员。
  1957年11月22日至12月1日,县人委召开全县粮油管理员会议,总结交流农村粮食管理工作经验,贯彻“一次定准,全年管稳”的粮油管理工作方针。
  1958年秋冬,全县建立农村公共食堂1707个。当时虽制订“以人定量,指标到人,实物到堂,凭票吃饭”的制度,却提出“鼓足干劲搞生产,放开肚皮吃饱饭”的口号,致使部分公共食堂半年吃完全年粮,造成1959年上半年粮食紧缺。至1961年止,全县农村公共食堂先后解散。
  1960年12月起,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粮油管理制度。是年,县粮食局和各公社分别举办粮油管理干部训练班,训练大队、生产队粮油管理员3193人。
  1962年,实行“大队领导,小队设仓,民主管理,按月(或双月、季)发粮”的粮食管理制度。
  1964年9月起,公社设专职粮油管理员,大队设兼职粮油管理员,生产队设不脱产的粮油保管员,具体负责粮油收、管、用等工作。
  1981年起,全县农村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所收获的粮油除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外,剩下的粮油自行管理,自行处理。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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