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677 |
颗粒名称: | 二、城镇居民食油供应 |
分类号: | F307.11 |
页数: | 1 |
摘要: | 1954年7月,县人民政府决定城镇居民和缺油区农民的食油由国家按统销价定量供应供应标准为每人每年5斤,分月供给。同年11月,调整食油供应标准,矿工每人每月12两;县城的机关、团体、学校每人每月9两,区属机关、团体、学校每人每年5斤;回族居民每人每月14两,其余居民每人每月8两。是年,全县供应城镇居民食油12.28万斤。1961年1月起,调减城镇居民食油供应量,矿山井下工人每人每月4两,其它人员每人每月2.5两。1971年,供应11.35万斤。1976年,全县茶油严重减产。1977年5月至9月,停止向城镇居民供应食油;10月,恢复向城镇居民供应食油,标准为每人每月1两;12月,供应标准复为3两。 |
关键词: | 作物经济 粮食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