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676 |
颗粒名称: | 一、城镇居民口粮供应 |
分类号: | F307.11 |
页数: | 1 |
摘要: | 是年,供应全县城镇人口定量口粮47.06万斤,人均月供34.8斤。1955年11月起,按劳动工种和年龄供应口粮。1960年,降低城镇人口定量口粮供应标准,规定每人每月至少节约定量指标5斤以上,支援农村缺粮农民。1962年,调高城镇10周岁以下儿童口粮定量标准,最高24斤,最低6斤。1969年6月,城镇居民口粮定量标准普遍提高2斤。1980年至1981年,恢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下放农村的城镇居民的城镇户口和商品粮。1983年至1985年,为提高知识分子生活待遇,先后把具有初级技术职称以上的农业、林业、水利等行业的科技人员、中教五级、小教三级以上的中、小学教师的农村家属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由国家供应定量口粮。 |
关键词: | 作物经济 粮食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