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670 |
颗粒名称: | 三、土地税征实 |
分类号: | F307.11 |
页数: | 2 |
摘要: | 1930年冬起,县苏维埃政府征收土地税和山林税折征稻谷。1933年2月,全县完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借粮任务950担,其中上濂区完成150担、车头区100担、天心区100担、重石区150担、安城区150担、龙布区200担、版石区50担、龙安区50担。1949年11月至12月,县人民政府征收公粮719万斤。1963年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共征收1284万斤,平均每年征收428万斤。1976年至1980年第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共征收2466万斤,平均每年征收493.2万斤。 |
关键词: | 作物经济 粮食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