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商业管理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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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65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商业管理体制
分类号: F722.2
页数: 1
摘要: 清宣统元年,县署设劝业课,司理全县商业。民国2年,县知事公署设实业科,有关商业事宜由实业科司理。民国14年,实业科改称实业局,有局长1人、职员3人。1930年11月,县苏维埃政府设立财政部,全县商业由财政部管理。民国23年和29年,县内商业事宜先后由县政府第三科和建设科管理。民国37年,建设科与合作指导室合并为第四科,全县商业统一由第四科管理,民国38年5月改由第三科管理。建国后,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统一管理全县工商业。1968年12月,县商业局改称商业公司。1985年,县商业局设人事秘书股、财务统计股、业务股和审计股。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品贸易

内容

清宣统元年(1909年),县署设劝业课,司理全县商业。
  民国2年(1913年),县知事公署设实业科,有关商业事宜由实业科司理。民国14年,实业科改称实业局,有局长1人、职员3人。民国16年,全县商业事宜改由县政府建设局司理。1930年11月,县苏维埃政府设立财政部,全县商业由财政部管理。民国23年和29年,县内商业事宜先后由县政府第三科和建设科管理。民国31年1月,县政府设合作指导室,有主任1人、指导员4人,专司合作商业。民国37年,建设科与合作指导室合并为第四科,全县商业统一由第四科管理,民国38年5月改由第三科管理。
  建国后,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统一管理全县工商业。1951年6月,县人民政府设合作事业管理科,专职管理全县合作商业。同年12月,合作事业管理科撤销。1955年3月,全县商业改由县人委商业科管理。1956年4月改由县商业局管理。1968年12月,县商业局改称商业公司。1970年12月复称商业局。1985年,县商业局设人事秘书股、财务统计股、业务股和审计股。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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