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644 |
颗粒名称: | 一、土特产品收购 |
分类号: | F713.2 |
页数: | 3 |
摘要: | 1954年,制订土特产品统一收购价格,对晒烟、黄麻等土特产品实行派购。1956年1月,县农副产品采购局成立,经营棉、麻、烟、茶和畜产品。同年冬,县农副产品采购局撤销,县供销合作社设立农副产品经理部,经营全县农副产品购销业务。1962年5月,恢复供销合作商业,县商业局农副产品经理部复称县供销社农副产品经理部,各公社供销合作社设立农副产品收购部。1964年,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方针,对完成派购任务后上市的土特产品进行议价收购。“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议价收购土特产品。1971年,建立经济作物重点生产区,对土特产品进行定点收购。1978年,县供销合作商业扩大收购网点,建立农村土特产品收购站173个。每年购销量3000至5000余担。 |
关键词: | 贸易经济 商品贸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