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副食品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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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638
颗粒名称: 五、副食品经营
分类号: F713
页数: 3
摘要: 食盐经营清代和民国初期,县内食盐经销沿用明代引法,由官府统制。民国22年7月,县政府设立食盐公卖委员会,对食盐经销实行官督商办。民国31年1月,县内食盐改为政府专卖。民国33年,食盐运销允许民间私营。当时县内食盐多由马帮从广东省平远县运来,价格昂贵,每斤食盐卖价银元1元。建国后,1950年,县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开始经营食盐销售业务。1956年起,县内食盐由赣南盐业公司统一计划调拨,规定县贸易公司负责全县食盐批发业务,国营和供销合作商店负责食盐零售业务。县内食盐价格自建国以来一直稳定在全国食盐零售价最高限价之内。节日,每人0.2斤至1斤;高级知识分子、产妇及5岁以下幼婴儿每人每月0.3斤至1.5斤。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品贸易

内容

食盐经营清代和民国初期,县内食盐经销沿用明代引法,由官府统制。民国22年7月,县政府设立食盐公卖委员会,对食盐经销实行官督商办。民国31年1月,县内食盐改为政府专卖。民国33年,食盐运销允许民间私营。当时县内食盐多由马帮(俗称马仔客)从广东省平远县运来,价格昂贵,每斤食盐卖价银元1元。
  建国后,1950年,县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开始经营食盐销售业务。1956年起,县内食盐由赣南盐业公司统一计划调拨,规定县贸易公司负责全县食盐批发业务,国营和供销合作商店负责食盐零售业务。
  1959年至1962年,县内食盐按人定量销售,每人每月1.5斤。1963年取销按人定量销售制度,向社会敞开供应。1972年起,食盐批发业务转为县副食品公司经营。
  县内食盐价格自建国以来一直稳定在全国食盐零售价最高限价之内。1966年至1985年的零售价为每市斤0.15元。
  食糖经营民国时期,县内食糖由私商经营。食糖品种有糙白糖、红糖、砂糖、水砂糖和片糖。糙白糖、红糖、砂糖、水砂糖从信丰和于都等县运进,片糖从广东省和平县等地贩入。
  建国后,县内所需食糖多数从赣州地区副食品公司进货,少数从信丰、于都、南康等县糖厂直接进货,有时也从上海市和广东省调入。1950年8月,国营信丰县商店安远贸易小组经营食糖销售业务。1951年起,规定食糖批发业务由县一揽子商店负责,食糖零售业务由各商店经营。1956年,县内食糖批发业务转由县贸易公司经营。
  1958年,食糖按人定量计划销售。城镇人口,每人每月0.5斤;农村人口,每人每月0.2斤。节日,每人0.2斤至1斤;高级知识分子、产妇及5岁以下幼婴儿每人每月0.3斤至1.5斤。
  1961年4月起,砂糖和水果糖高价销售、敞开供应。1963年8月,停止高价销售砂糖和水果糖、食糖全部按国家定价销售,按人定量供应。1983年,县内食糖向社会敞开供应,全年销售食糖1.24万担。
  酒类经营县内历代行销县产黄酒(俗称水酒)。县人“常茹蔬菜,非喜庆不列盛筵,唯酒味清香,其价又廉,不时需之。”(同治《安远县志》)。
  民国4年,广东省兴宁县人在县城开设太和筠茶庄,兼营散装白酒。民国17年,县城有酒店15家。民国23年,增至32家。民国24年,安远县被列为全省6个产酒县之一,年产酒10万斤以上。是年,县内唐祥利、洪盛裕等南货店销售瓶装白酒。
  建国后,1951年,全县有酒店47家,其中县城6家,农村圩场41家。
  1956年6月1日,县贸易公司在县城中山街设副食品商店,销售散装和瓶装白酒。同月30日,安远县酒类专卖公司成立,对酒类实行专营。是年起,县内主要销售县合作酒厂生产的散装黄酒和白酒。1957年3月,撤销县酒类专卖公司,允许自由经营酒类。1978年后,县内主要销售安远酒厂生产的虎骨酒、九龙泉酒、五加皮酒和青梅酒等,也从外地调入四特酒、章贡酒、五加白酒和啤酒等在县内销售。
  蔬菜经营 1954年,县蔬菜合作商店成立,县内首次出现蔬菜经营专业商店。1958年冬,东方红人民公社成立石塘、水背两个蔬菜生产合作社。1964年,县蔬菜商店购销蔬菜18.69万斤,收购价和销售价平均每斤分别为0.36元和0.46元,全年营业额1.57万元,实现利润0.6万元。1970年,县蔬菜合作商店开办蔬菜加工厂,当年生产榨菜200多坛、冬菜100多坛、五香萝卜500多坛在城乡市场销售。1976年,县蔬菜商店在城关镇西门大队建立蔬菜生产基地,有菜地116亩。从是年起至1979年,县蔬菜商店每年购销蔬菜30余种200余万斤。市场价格平稳,其中白菜、萝卜零售价每斤0.02元左右。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种菜积极性提高,蔬菜产量增加。蔬菜产销直接见面,价格随行就市。是年,县蔬菜商店停业。1985年,县城设有下水背蔬菜市场,农村有30个集贸市场销售蔬菜。
  烟丝和卷烟经营民国6年(1917年),县城有义和祥烟丝店,收购晒烟,加工成烟丝出售。民国13年,县内有烟丝店11家,全年加工销售烟丝20余万斤。
  民国23年起,安远烟丝大量运销广东和福建等省。
  民国34年2月,日本侵略军进占赣州城。赣州难民用安远烟丝制造卷烟在县内出售。
  建国后,1953年秋起,县内烟草购销由国家实行专营,多从南康县和赣州市购进烟丝、卷烟在县内销售。1974年起,县内卷烟销售量增加,烟丝销售量减少。1985年,县烟草公司销售卷烟16.45万条。果品经营民国期间,小商小贩在县城和圩场摆摊经营县产西瓜、杨梅、李子、梅子等。建国初期,私营商户和合作商店从信丰县购进西瓜在县城销售。1970年起,县内西瓜和果树种植业有较大发展,县供销合作社和副食品公司开始经营西瓜和果品购销业务。1971年起,县副食品公司每年收购李子、梅子数十万公斤,销往广东省澄海县。1980年起,个体商户从广东、河北、山东等地购进香蕉、菠萝、雪梨等水果在县内城乡销售。1985年,全县水果购销量达15万公斤。
  日用杂品经营经营品种有铁器、木器、陶器、瓷器、竹器、土纸和花炮等。明、清时期,主要由工匠自销,民国时期由工匠和私商经营,建国后由合作商业经营。1979年至1985年,县土产杂品公司日用杂品购进总额为331.56万元,销售总额为330.54万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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