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肉食品经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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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637
颗粒名称: 四、肉食品经营
分类号: F713
页数: 2
摘要: 肉猪经营建国前,肉猪购销方式,一是农民自宰自销;二是屠户上门宰猪收购猪肉,在市场摆案销售;三是猪贩上门收购生猪,赶运广东销售。县食品公司在完成上售生猪任务的同时,开始在县内按国家定价销售猪肉。是年起,城镇居民食肉由县食品公司按国家定价定量供应。县食品公司在县城设立肉食品加工厂,将售余的鲜肉加工成盐肉敞开销售。1967年至1970年,全县生猪收购量继续下降,县食品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收购的菜牛多数调往赣州市,少数在县内宰杀按国家定价供应居民。县食品公司收购的禽蛋,除小部分上售给赣州地区食品部门外,大部分在县内控制销售。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品贸易

内容

肉猪经营建国前,肉猪购销方式,一是农民自宰自销;二是屠户上门宰猪收购猪肉,在市场摆案销售;三是猪贩上门收购生猪,赶运广东销售。
  建国后,不同时期对肉猪实行不同的购销方式。1949年冬至1954年7月,实行自由购销的方式,即肉猪可以由农民自宰自销,也可以由国营商业企业、集体商业企业或个体屠户收购销售。1954年8月起,实行派额收购、自由销售的方式,即农民完成国家生猪派购任务后,可以自产自宰自销。当年,国家派额收购的0.5万头生猪全部销售给赣南行政区肉蛋食品部门。
  1955年3月,收购生猪实行“派养派购”方式,即根据赣南行政公署下达的收购任务,结合本县生猪生产和市场销售情况,县人委下达生猪饲养和收购任务,由县食品公司与饲养户签订收购合同。当年,全县收购生猪0.69万头。县食品公司在完成上售生猪任务的同时,开始在县内按国家定价(习称平价)销售猪肉。是年,县食品公司上售生猪0.32万头,县内销售0.37万头。
  1956年3月,收购生猪方式,改为“定养、定购”,即由县食品公司与农户签订生猪饲养与收购合同,饲养、收购生猪做到定户、定点。同年,提高生猪收购价格,并规定农民每交售1头生猪,可按国家定价购买一定数量的猪肉。是年,全县收购生猪0.85万头。
  1958年,收购生猪方式改为予约收购,即与饲有50市斤以上生猪的农户签订生猪收购合同,按每头猪3至6元的标准给养猪户预付收购定金。当年,由于收购生猪支援大炼钢铁运动,不仅收购120斤以上肉猪,而且还收购架子猪和母猪。1959年至1961年,粮食歉收,生猪生产萎缩,生猪收购量锐减。1959年收购生猪0.46万头,1960年收购0.22万头,1961年只收购0.04万头。
  1959年,收购生猪由预约收购改为按生产队派购,即按人口和田亩数给生产队下达生猪交售任务。是年起,城镇居民食肉由县食品公司按国家定价定量供应。供应标准:平时,每人每月供应猪肉0.2斤;节日,每人供应猪肉0.2斤至1斤。
  1962年,收购生猪由按生产队派购改为按生猪头数派购。县食品公司在县城设立肉食品加工厂,将售余的鲜肉加工成盐肉敞开销售。
  1964年,对农户完成派购任务后存栏的生猪进行议价收购。是年,县食品公司在县内议价收购生猪0.35万头,从县外议价调进生猪826头、冻猪肉245担,按国家定价供应城乡居民。城镇居民食肉平时定量改为每月0.5斤,节日定量改为0.5斤至1.5斤。1965年,县食品公司在县内收购生猪0.59万头,从外地议价调进生猪0.32万头。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食品公司收购生猪0.42万头,比上年下降28.5%。1967年至1970年,全县生猪收购量继续下降,县食品公司出现严重亏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县内粮食连年增产,生猪饲养量迅速增加。1979年,全县收购生猪1.67万头,县食品公司实现盈利0.54万元,摆脱连续12年的亏损局面。1980年,县内养猪事业继续发展,全县收购生猪1.75万头后,农村仍有大批生猪等待收购,出现“卖猪难”现象。1981年起,全县生猪出栏率下降,收购量减少。1982年,全县生猪收购量下降至0.6万头。
  1983年,县食品公司推行“联购联调计奖,见利分成”经营责任制,收购生猪1.04万头,比1982年增长49.7%。1984年,县食品公司实行“国家所有,集体(个人)承包,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浮动工资,超利分成”的承包经营方式,收购生猪0.8万头,获利润0.15万元。
  1985年3月15日,停止派购生猪,4月停止按国家定价向城镇居民定量供应猪肉。城镇居民可以在市场自由购买肉食,国家给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肉食差价1.2元。是年,县食品公司收购生猪0.75万头,大部分销往广东省,少部分销往赣州市等地。
  菜牛经营县人爱惜耕牛,从不随意屠牛卖肉。小牛、壮年牛倍加养护,只有老牛、残牛才被宰杀应市。建国前,菜牛自由购销。建国后,购销菜牛由国家专营。收购菜牛须经兽医检查,如属于无传染病的残牛和老弱牛,才能收购和宰杀销售。县内菜牛收购量小,1958年到1985年仅收购2000余头。收购的菜牛多数调往赣州市,少数在县内宰杀按国家定价供应居民。
  禽蛋经营 1955年起,县内禽蛋经营实行派购统销方式,规定农民每年每户交售家禽1至2只和蛋5个,国家回供给交售户一定数量的工业品。县食品公司收购的禽蛋,除小部分上售给赣州地区食品部门外,大部分在县内控制销售。截止1982年,全县收购家禽26.02万羽、鲜蛋0.97万担,其中上售赣州地区食品部门家禽2.69万羽、鲜蛋0.38万担,县内销售家禽23.33万羽、鲜蛋0.59万担。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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