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628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集体商业企业 |
分类号: | F717 |
页数: | 5 |
摘要: | 950年1月16日,中共安远县委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安远县办事处、县税务局联合开办人民生产合作社,职工10人。资金筹集:职工入股30股,金额30元;银行贷款500元。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同年3月26日易称机关生产合作社,职工减至6人。是年5月16日,机关生产合作社与财政科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安远县合作总社,下设商品批零销售门市部、农副产品收购部和分社各1个。是年,全县群众认购供销合作股金4.47万股,实交股金3.94万元。1954年6月24日,县合作总社改称安远县合作社联合社,各区供销合作社加入县合作社联合社。同年9月22日,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安远县供销合作社。是年,全县社员股金有4.64万股,金额15.21万元,恢复社员股金分红制度。 |
关键词: | 贸易经济 商业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