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集体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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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62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集体商业企业
分类号: F717
页数: 5
摘要: 950年1月16日,中共安远县委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安远县办事处、县税务局联合开办人民生产合作社,职工10人。资金筹集:职工入股30股,金额30元;银行贷款500元。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同年3月26日易称机关生产合作社,职工减至6人。是年5月16日,机关生产合作社与财政科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安远县合作总社,下设商品批零销售门市部、农副产品收购部和分社各1个。是年,全县群众认购供销合作股金4.47万股,实交股金3.94万元。1954年6月24日,县合作总社改称安远县合作社联合社,各区供销合作社加入县合作社联合社。同年9月22日,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安远县供销合作社。是年,全县社员股金有4.64万股,金额15.21万元,恢复社员股金分红制度。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业市场

内容

一、供销合作商业企业县苏维埃消费合作社1930年冬由县苏维埃政府开办,有职工3人。主要经营食盐、小百货和副食品,保障安远苏区的军需民用。1933年6月,国民党第四集团军第四十四师占据安远县城后,县苏维埃消费合作社被迫解散。
   乡、镇合作社民国31年(1942年)5月,街坊镇和古田、修田、濂江、车头、江头、版石等6乡开办合作社,主营公卖配额食盐,兼营日用百货和屠宰业务。民国36年,全县有乡、镇合作社24个,共有本金法币358.02万元。民国38年夏,乡、镇合作社先后因亏损停业。
   保证责任安远县政府员工消费合作社民国32年2月30日,县政府开办保证责任安远县公务人员消费合作社,规定各机关团体年满20周岁以上职员一律购股入社,股金每股10元;经营盈利,3成按购货比例分配,7成按购股比例分配。筹集股金0.3万元,向县政府借款1000万元,主要经营大米、食盐、食油和日用品等商品。民国33年,改称保证责任安远县政府员工消费合作社。民国38年2月14日,因亏损停业。
   县合作社联合社民国32年6月25日,全县19个乡、镇合作社联合成立。同年7月3日,选派1名代表赴泰和县参加江西省合作社联合社成立大会。民国37年3月,选派2名代表参加江西省合作社联合社代表大会。民国38年夏,乡镇合作社先后停业,县合作社联合社解散。
   国民党县党部员工消费合作社民国33年开办,经营食油、食盐、文具和百货。翌年因亏损停业。
   县供销合作社1949年10月24日,县人民政府财政科集资686元开办供销合作社,职工8人,经营食油、食盐和小百货等商品。
  1950年1月16日,中共安远县委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安远县办事处、县税务局联合开办人民生产合作社,职工10人。资金筹集:职工入股30股,金额30元;银行贷款500元。主要经营农副产品和日用工业品。同年3月26日易称机关生产合作社,职工减至6人。是年5月16日,机关生产合作社与财政科供销合作社合并成立安远县合作总社,下设商品批零销售门市部、农副产品收购部和分社各1个。
  1951年7月至10月,贯彻“积极、迅速、大胆、放手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方针,各区发动群众认购股金,先后建立区供销合作社。是年,全县群众认购供销合作股金4.47万股,实交股金3.94万元。
  1954年6月24日,县合作总社改称安远县合作社联合社,各区供销合作社加入县合作社联合社。同年9月22日,县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安远县供销合作社。1956年,全县供销合作商业有经营单位104个,其中批发单位6个、农副产品收购站16个、零售门市部81个、饮食店1个。是年,分配社员入股红利1.83万元。
  1958年4月1日,供销商业并入国营商业。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各区、乡供销社改称国营商店。是时,全县有社员股金5.93万股,金额14.83万元。当年停止执行社员股金分红制度。同年11月,农村国营商店改为人民公社供销部,由当地人民公社管理。1961年4月,人民公社供销部又改为农村国营商店,复归县商业局管理。同年10月起,供销商业从国营商业分出,先后将版石、孔田、龙布和天心国营商店改为区中心合作社。车头、江头、新龙和凤山公社国营商店改为公社供销合作社。1962年5月8日,县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分署办公。是年,全县社员股金有4.64万股,金额15.21万元,恢复社员股金分红制度。
  1965年,全县供销合作商业有经营单位125个,其中批发单位9个、农副产品收购站16个、零售门市部91个、饮食店8个、服务业经营点1个。
  1966年2月15日,设立塘村、双芫、长沙、重石、鹤子和高云山等6个公社供销合作社。是年起,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停止执行社员股金分红制度。
  1968年12月24日,供销商业并入国营商业。县供销合作社经营单位转为县国营商业经营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并入商业公司;全县公社供销合作社合并为濂江、龙布、天心、版石、车头、镇岗和孔田7家国营商店。1970年5月,增设塘村、双芫、长沙、重石、高云山和鹤子等6家国营商店。
  1974年12月12日,撤销濂江、塘村、双芫、龙布、长沙、天心、重石、版石、车头、高云山、镇岗、孔田和鹤子等13家国营商店,设立濂江、塘村、浮槎、双芫、龙布、长沙、天心、重石、〓坑、版石、车头、高云山、江头、凤山、镇岗、新田、孔田和鹤子等18个公社供销合作社。1978年8月30日,供销商业从国营商业中分出,复设县供销合作社。是年,全县供销商业有经营单位200个,其中批发单位22个、农副产品收购店29个、零售门市部122个、饮食店21个、服务业经营点6个。
  1979年1月20日,成立城关供销合作社。1982年10日,城关供销合作社易称欣山镇供销合作社。
  1983年,全县供销商业有经营单位279个,其中,批发单位22个、农副产品收购店31个、零售门市部210个、饮食店7个、服务业经营点9个。同年,清理、扩大公社供销合作社股金。年终,全县社员股金有5.3万股,金额15.89万元,当年分配社员红利11.72万元。
   [=此处为表格(表16—21983年安远县各公社供销合作社股金情况表)=]单位:万股万元
  1984年,公社供销合作社改称乡、镇供销合作社,分配社员保息红利0.83万元。1985年,全县供销商业单位增至268个,其中,批发单位14个、农副产品收购店31个、零售门市部209个、饮食店6个、服务业经营点8个。
   县土产杂品公司1950年5月,县合作总社设立农副产品收购部,经营农副土特产品的购销业务。1954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撤销原合作总社农副产品收购部,设立供销经理部,经营农副产品和日用杂品购销业务。1956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撤销供销经理部,设立土产副食品经理部和日用杂品经理部。1958年4月1日,县人委撤销县供销合作社土产副食品经理部与日用杂品经理部,设立安远县农副产品经理部,职工53人,归属县商业局管理。1962年5月,县农副产品经理部复归县供销合作社管理。是年,县农副产品经理部有职工31人。1964年7月,县供销合作社成立杂品经理部。1968年12月,撤销县供销合作社杂品和农副产品经理部,设立安远县土特产品经理部,有职工40人,归属县商业公司管理。1978年8月30日,撤销县农副土特产品经理部,设立安远县农副产品公司,有职工33人,归属县供销合作社管理。1979年1月1日,县农副产品公司易称安远县土产杂品公司。1985年,有职工41人。
   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1950年6月,县合作总社设立供应经理部,负责经营农业生产资料。1954年10月,县供销合作社撤销原合作总社供应经理部,设立供销经理部,下设生产资料组。1956年7月1日,县供销合作社设生产资料经理部,配职工8人。1961年4月1日,撤销生产资料经理部,成立生产资料日用品经理部,归属县商业管理局。1962年5月,撤销生产资料日用品经理部,复设生产资料经理部,归属县供销合作社,职工增至14人。1968年12月,县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经理部改称安远县商业公司生产资料组。1972年9月7日,县革委撤销县商业公司生产资料组,设立安远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归属县商业局管理,有职工24人。
  1978年9月1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改属县供销合作社管理,职工增至27人。1980年
  4月8日,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在县城设立综合门市部。1985年,职工增至49人。
   县合作货栈1962年10月1日成立,实行议购议销、代购代销、代储代运。是年,购进总额89万元,销售总额92万元。1964年7月1日,安远县杂品经理部成立,与县合作货栈合署营业。计划内物资归口经营,议价商品由货栈经营。1965年4月10日,随着商品供应的好转,停止议购议销业务,县合作货栈撤销,其业务帐目移交县杂品经理部。
   县供销贸易货栈1979年12月17日成立,与县土产杂品公司合署营业。开展议购议销业务,经营计划外农副土特产品及日用杂品等。1984年1月7日撤销,管理人员和仓库商品移交县土产杂品公司接管,货栈门市部的营业人员和商品移交欣山供销合作社接管。
   县供销贸易公司1984年5月成立,下设批发销售点4个、零售门市部1个,有职工25人。
   二、合作商店
  1956年,全县有218家私营商户分区域和行业组织统一核算,组成自负盈亏的合作商店35家,从业人员271人。
  1957年,全县合作商店减至17家,从业人员减至100人,商品销售额为48.26万元。
  1958年4月至1959年1月,县内合作商店先后并入当地国营商店。1961年秋,恢复合作商店39家,从业人员310人。
  1963年10月28日,安远县合作商业总店成立,统一管理全县合作商店。是年12月,全县有合作商店38家,从业人员207人。1965年,全县合作商店减至31家,从业人员减至154人。
  1968年冬,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合作商店停业,从业人员被下放农村插队落户。1972年,恢复合作商业,下放农村插队落户的原合作商店从业人员陆续返回城镇,重新组织合作商店。是年,全县恢复百货、南杂、烟酒和饮食合作商店17家。
  1976年7月,县城6家合作商店全部改为集体商业企业。1978年,县城集体商业企业增至7个,其中,百货集体企业1个,副食品集体企业2个,饮食、服务集体企业4个,职工共有62人。1985年,全县有集体商业企业7个,职工53人。
   三、商业合作小组
  1956年,全县有48户商贩分区域组成统一管理、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合作小组4个,从业人员55人。1957年,全县有商业合作小组16个,从业人员54人。
  1959年1月,商业合作小组并入当地国营商店。1961年秋,恢复商业合作小组1个,从业人员3人。1962年,全县商业合作小组增至3个,从业人员增至4人。1968年,县内商业合作小组全部解散。
   四、大集体商业企业
  1979年12月中旬,县商业局把在国营商业企业工作的54名大集体职工调出,由国营商业企业拨给营业用房和设备,借给营业资金,组建县百货公司一部,副食品公司红旗门市部、利民门市部,食品公司烟酒门市部,五金交电化工公司自行车安装综合门市部,饮食服务公司工农兵餐厅、大众餐厅,石油公司搬运组,医药公司药材第二门市部、大集体车间,副食品厂豆腐车间和版石分厂等12个独立核算的大集体商业企业。1985年,全县大集体商业企业增至16个,职工增至123人。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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