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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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62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私营商业企业
分类号: F717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私营商业为县内商业的主要形式。圩镇商户多为私营商贩,或座商经营土布、南杂、果茶、百货纸张、伙铺客栈,或在街头巷尾设固定摊点经营五金、小百货,或每日走圩赶场流动摆摊经营针线、糖果和糕点。民国24年,全县商户增至373家,从业人员1373人。民国38年夏,全县私营商户仅剩115家,其中县城42家,圩镇73家。
关键词: 贸易经济 商业市场

内容

民国时期,私营商业为县内商业的主要形式。民国17年(1928年),全县有私营商户279家,其中,经营布匹百货40家、南货15家、中药11家、金银首饰5家、蓝靛2家、烟叶16家、鲜鱼5家、陶器6家、点心5家、茶叶4家、油脂10家、猪牛肉11家、糕饼11家、米豆17家、食盐1家、米酒15家、豆腐13家、客栈19家、雕刻扎纸3家、木竹用器14家、铁器9家、雨伞5家、锡器3家、杂货17家、理发3家、照相1家、裁缝14家、酱油2家、轿行2家。县城有私营商户100多家,其中有广福栈、乐福栈、广福荣、洪盛裕、祥利号、永和联、何瑞泰、清和栈等8家商店,各有流动资金数千银元年营业额为万元左右。圩镇商户多为私营商贩,或座商经营土布、南杂、果茶、百货纸张、伙铺客栈,或在街头巷尾设固定摊点经营五金、小百货,或每日走圩赶场流动摆摊经营针线、糖果和糕点。
  民国24年,全县商户增至373家,从业人员1373人。民国28年,山洪暴发,县城、车头圩和版石圩的店房被冲毁百余间,部分商户倒号归农,全县商户降至338家。
  民国35年起,国民党发动内战,抓丁派款,物价飞涨,歇业商户逐年增多。民国36年,全县私营商户162家。民国38年夏,全县私营商户仅剩115家,其中县城42家,圩镇73家。
  建国后,贯彻“大力发展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利用私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打击投机商人的非法活动,稳定市场物价,畅通城乡物资交流,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安定和改善人民生活”的政策,在发展国营和合作商业的同时,有计划地发展私营商业。1950年12月,全县私营商户发展至1653家,其中县城333家,农村圩场1320家。1951年,全县农村普遍开展土地改革运动,部分商户弃商归农。1952年底,全县私营商户减至628家,其中县城减至186家,农村圩场减至442家。
  1953年初,提高私营商业批零差价、地区差价和季节差价,收缩城镇国营商业和合作商业零售网点,取消对私营商业不适当的限制,全县私营商业恢复发展。1954年8月,开始对全县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年,县城8家私营布匹商户、13家南货百货商户、5家烟行、21家屠宰商户、32家摊贩全部被改造成为国营商业经销代销店、批购零售店或合作商店;组织圩镇私营商户成立国营商业棉布代销店1个,南货、百货经销小组7个,南杂经销店46个,南杂代销点3个;合作南杂店2个,合作客栈和合作粉丝店各1个。1955年4月,私营商户开始申请转为公私合营商店或组织合作商店。1956年1月,全县私营商户多数被改造成为公私合营商业或合作商业。同时,根据小商品经营特点,保留少数个体商贩。1957年,全县有个体商贩71户。
  1958年,取销个体商贩,个体商贩从业人员转为国营商业的代购代销人员。1951年秋,恢复个体商贩。是年,全县有个体商贩122户,其中县城48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商贩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1968年,绝大部分个体商贩从业人员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1972年,原来下放农村的个体商贩从业人员被分期分批收回,大部分安排到合作商店工作。
  1978年,恢复私营商业。当年,全县有个体商户54户。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执行,个体商户迅速增加。1983年,全县有个体商户1013家,从业人员1519人。1985年,全县私营商户增至2351家,从业人员达3807人,营业额总计2468万元。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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