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城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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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574
颗粒名称: 第十五篇 城乡建设
分类号: TU98
页数: 13
摘要: 明洪武年间,县治依山筑土城。清末,县城建有东街、西街、南街、新街、十字街、金玉街、老教场街和上城脚街等8条街道。民国期间,拆除南门以南城墙,拓宽金玉街,增建西街坝和青年路,并将金玉街改称中山街。建国后,改建老城区,开辟新城区,新建濂江路、九龙路和龙泉路。1985年,城区扩至1.4平方公里。解放前,县民住房低矮昏暗,且多数与猪牛圈混杂,污水横流,疾病流行。建国后,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欣山镇、孔田圩分别荣获赣州地区创“三优”活动第一名和江西省军民共建文明镇称号;濂江乡碛角村、镇岗乡河迳村、车头乡上坝村、天心乡万田村荣获安远县文明村庄称号。
关键词: 城市规划 城乡建设

内容

明洪武年间(1368年至1398年),县治依山筑土城。清末,县城建有东街、西街、南街、新街、十字街、金玉街、老教场街和上城脚街等8条街道。民国期间,拆除南门以南城墙,拓宽金玉街,增建西街坝和青年路,并将金玉街改称中山街。建国后,改建老城区,开辟新城区,新建濂江路、九龙路和龙泉路。1985年,城区扩至1.4平方公里。
   解放前,县民住房低矮昏暗,且多数与猪牛圈混杂,污水横流,疾病流行。建国后,随着生产力的解放,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人民居住条件逐步得到改善。1950年至1977年,全县新建住宅110万平方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农、工、商各业迅速发展,城乡建设出现崭新面貌。1979年至1985年,全县增建圩镇9个,扩建集镇市场1.07万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街面1.25万平方米,新建住宅75.79万平方米(其中乡村59.77万平方米、县城16.02万平方米)。部分新宅,采用砖混结构和悬臂廊檐式样,油漆门窗,铺设混凝土水磨石地面。房前屋后,栽花种树,进行绿化;村里村外,挖井开沟,讲究清洁卫生。欣山镇、孔田圩分别荣获赣州地区创“三优”活动第一名和江西省军民共建文明镇称号;濂江乡碛角村、镇岗乡河迳村、车头乡上坝村、天心乡万田村荣获安远县文明村庄称号。
   第一章县城建设第一节街道建设明嘉靖年间(1522年至1566年),县城有东街、西街和南街。县衙(今县一中内)前至东门的街道为东街,至西门的街道为西街(东街、西街今为太平路),至南门的街道为南街(俗称衙前街,今为解放路)。初为泥土街面,后为卵石街面,均长200余米,宽约6米。
   明末至清中叶,先后增建十字街(今为解放路、人民路和东峰路)、老教场街(今建设路)和新街(今天灯下路),均为卵石街面,宽约4米。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县城有街道6条,即东街、西街、南街、十字街、老教场街和新街。
   清末,在南门以南城墙东侧(今中山街县人民政府至人民商场)辟金玉街,在西侧(今中山街西侧)建上城脚街。
   民国22年(1933年)冬,拆除南门以南城墙,拓宽街道,城墙基成为金玉街街面。翌年,在金玉街西建街。建街前此处种过西瓜,称西瓜坝,故建街后取街名为西街坝。街宽约4米,长约150米,街面铺砌卵石。
   同年冬,连接金玉街西北端建街,取名青年路,卵石街面。民国23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将金玉街易称中山街。
   民国时期,县城有中山街、青年路、西街坝、十字街、老教场街和苗竹街等街道。时街道狭窄弯曲,雨搭(俗称参亭)参差,街面高低不平,坑洼难行。
   建国后,逐步改建老城区,扩建新城区。1959年,在濂江河西建安远车站,开始扩建西城区。1966年,改建老城区中山街和青年路,拆除雨搭,辟直拓宽街道,铺设混凝土路面。1979年起,在老城南端、濂江河东岸修建龙泉路。龙泉路经濂江桥连接东、西城区。
  1980年9月,铺设西城区濂江路混凝土路面,长1141.6米,宽10米。1982年铺设龙泉路混凝土路面,长339米,宽10米。1984年8月,铺设西城区九龙路混凝土路面,长656米,宽10米。
  1985年,县城混凝土街道总长度为9015米,面积为42185平方米。主要街道有中山街、青年路、解放路、濂江路、九龙路和龙泉路。
   中山街北接青年路,南接东门路。民国23年,金玉街易称中山街。1968年改称红旗路,1981年复称中山街。原为卵石街面,宽约4米,两旁盖有雨搭。1966年,拆除雨搭,辟直拓宽街道,铺设混凝土街面,长340米,宽7米。1985年,4层以上建筑有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青年路南接中山街,北至无为塔下县人民医院。始建于民国22年,两侧盖有雨搭。1966年,截弯改直并拓宽街道,拆除雨搭。铺设混凝土街面,长550米,宽7米。1985年,4层以上建筑有县财政局办公大楼和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
   解放路北起县体育场堪下,南至南门桥头。建国后,十字街易称解放路。1966年铺设混凝土街面,长约400米,宽7米。
   濂江路东起南门桥西端,西至安远县第二中学(大嵊脑山坡下),以濂江河命名。1979年规划修建,1980年铺设混凝土街面。长1141.6米,宽10米。1985年,4层以上建筑有迎宾商场、林业服务大楼和邮电大楼。
   九龙路北起街心公园,南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以县内名山九龙嶂命名。1979年规划修建,1984年铺设混凝土街面。长660米,宽10米。1985年,4层以上建筑有县物资局办公大楼和县农业银行办公大楼。
   龙泉路西起县汽车站丁字路口,东至上角濂江供销社仓库,以龙泉山命名。1979年规划修建,1982年铺设混凝土街面。长约1000米,宽10米。1985年,4层以上建筑有县商业局办公大楼、县粮食局办公大楼和县医药公司营业楼。
   其它街道东西走向的有太平路、人民路、东峰路、建设路、解放路东巷和西巷,南北走向的有东门路、西街坝、天灯下路、沿江东路、沿江西路、教场街和西门路。
   第二节房屋建设明、清和民国时期,县城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前店后房。1949年,县城共有房屋4.25万平方米,其中公产房1.06万平方米、私房3.18万平方米。
   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县城建筑面积逐步扩大。1950年至1959年,县城兴建房屋3.96万平方米;1960年至1969年,兴建5.95万平方米;1970年至1979年,兴建11.82万平方米;1980年至1985年,兴建16.02万平方米。1985年,县城房屋建筑面积42.16万平方米,为1949年的9.93倍。其中,砖混结构12.73万平方米,砖木结构16.49万平方米,其它结构12.95万平方米;一层平房13.36万平方米,2层至3层楼房25.02万平方米,4层至6层楼房3.79万平方米;住宅20.6万平方米,仓库5.79万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6.76万平方米,教育、医疗、科研用房3.54万平方米,文化体育娱乐用房0.6万平方米,办公用房4.84万平方米,其它用房0.11万平方米。
   第三节县城建设总体规划记略
  1984年4月开始编制县城1985年至2000年总体建设规划,1985年1月28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同年7月7日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城镇性质县人民政府驻地。是以农产品加工业为主的城镇。
   城镇规模到2000年,人口发展到3万人(包括非农业人口、农业人口、亦工亦农人口、学校寄宿生和流动人口);用地规模为285公顷,人平用地95平方米;城区面积为3平方公里。
   城镇范围东以石油仓库、龙泉山公园、自来水厂净水池为界,南以濂江乡人民政府、县农科所、永丰村和大胜村烂泥垄为界,西以安远二中、西霞山、接官厅为界,北以安子〓林场场部为界。
   城镇用地工业用地54公顷,仓库用地9公顷,交通设施用地6公顷,居民住宅用地147公顷,公共建筑用地36公顷,绿化用地人平9平方米,广场用地30公顷,专项用地19.5公顷。
   服务设施到2000年,增加自来水供水井1口和供水管道3000米,在城西区建污水处理厂2处,加固濂江河东、西两岸河堤,整理扩宽城内下水道,改善供电状况,邮电通讯采用地下电缆。
   第四节水电设施一、路灯设置
  1957年,县火力发电厂投产供电,中山街、青年路和解放路设置普通照明灯泡路灯。
  1981年,中山街、解放路、青年路、龙泉路、九龙路、濂江路装置250瓦高压水银灯泡路灯60盏。
  1983年,县城主要街道高压水银灯泡路灯全部改为光电管自动控制路灯。
  1985年,县城街道路灯增至80盏,年用电量为2.5至3万度。
   二、供水设施水井明、清和民国时期,水井为县城主要供水设施。城区地下水位较高,挖井较易。此间,县衙、府馆、街巷及民居均挖有水井。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县城主要水井有学前井、十字街井、府馆井、报功祠井、射圃井、城隍庙井、崇真观井、县前井、新街尾井、营房背井、何屋塘井(2口)、小南门井、西塘井、西门井、试院井和昭忠井。
   建国后,1961年起,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挖掘水井,至1985年止,县城水井增至80余口。1971年至1985年,70余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建有水塔,安装电动机械抽水设备。
   手压水泵1982年,县农机厂生产手压水泵。是年起,县城居民在房屋内或门口装设手压水泵,提水饮用。至1985年止,县城装有手压水泵500余个。
   自来水1982年冬,开工兴建县自来水厂。县自来水厂水源井建于萧屋坝,净水厂建于城北烧金坳东侧山顶。净水厂建有平流沉淀池1座,长16.7米,宽6.3米,高3.7米;无阀滤池1组2格,过滤流速18.93米/时,过滤流量每格为83.33立方米/时;清水池1座,直径14.5米,高3.5米,容水量500立方米;值班楼1栋,建筑面积273.5平方米。1985年4月,县自来水厂开始向县城居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供水。同年底止,县城安装管径为100毫米至250毫米供水管道3721.1米,日供水量达1700余吨。
   三、排水设施清末,县城有大排水沟3条:一条自马墓园穿东门城墙流入,经新街、十字街及西塘,至西门城墙流出;一条自小南门城墙流入,经营房背至广福庙前,穿城墙流出;一条自县治东北流入,从城西门侧流出。有小排水沟4条:一条从小南门侧流出,一条从大南门侧流出,一条从老教场上街流出,一条从老教场下街流出。大小排水沟之水均排入濂江河。
   民国31年5月,县政府组织民众疏浚县城排水沟,筑砖石沟堤。
   建国后,1981年12月,为避免龙泉山山洪流入城内,新开排水沟两条:一条从龙泉山经安远一中北侧和西门入濂江河,一条从龙泉山经城郊上角至濂江桥东端入濂江河。同年,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民工疏浚老排水沟,加固沟堤,设置沉沙池。1985年,县城排水沟总长7453米,排水面积为1.15平方公里。
   第五节园林绿化一、公园中山公园民国23年(1934年),国民党第一集团军第一军第二师师长张瑞贵指挥该师工兵在文庙和文昌宫残址栽花种树,修筑中山公园。园内建有木凉亭5座,分别命名为中山、翼然、听泉、竹素和同乐。公园占地面积约9300平方米。民国31年,县长王有智将中山公园易称中正公园,并将园内的中山亭更名众乐亭,竹素亭更名为凯旋亭。民国34年,县长黄植荫在众乐亭侧建中正台。建国后,将中山公园改建为县人民体育场。
   街心公园位于濂江路与九龙路交汇处,1966年前为濂江公社石塘大队池塘。1967年,填塘建三面绘有毛泽东巨幅画像的三角形“忠”字塔。1980年,拆除“忠”字塔,改建成三角形铁栅栏街心公园,面积1200平方米,种植树木花卉,供人玩赏小憩。
   森林公园1980年,县林业局、水电局和具体委将县城东北角的龙泉山辟为森林公园,在山坞筑人工湖,取名龙泉湖,湖面置曲桥亭榭。龙泉湖坝下建有游泳池,龙泉山山坡建有游亭和精舍。游亭取名丰乐亭,精舍取名龙泉书院。园内栽松、柏、杉、桂等树木。1985年,人工栽种的树木已郁闭成林,园林面积约0.8平方公里。
   塔下公园1984年,修复无为塔,扩建烈士陵园,以烈士陵园为中心,将无为塔周围1000余平方米的山坡地辟建为公园,种植花卉和松柏等树木,同时在无为塔西南侧建六角形凉亭。园内树木葱茏,鸟语花香,游人乐而忘返。
   二、街旁植树
  1964年,中国人民银行安远支行在青年路办公楼前傍街栽种泡桐树4株。1965年1月,城关镇绿化指挥部成立,开始规划县城绿化事宜。翌年,在中山街和青年路两侧种植梧桐树数百株。其时所种街旁树由于管理不善,成活甚少。
  1978年,在青年路和中山街两侧栽种法国梧桐数百株。1981年,在濂江路、街心公园、青年路和中山街新栽、补栽树苗250余株。1985年,县城有街旁行道树98945株,主要街道绿树成荫,树影婆娑。
   三、庭园绿化
  1983年,驻县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庭园绿化,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林业局等机关均辟建院内小花园。县林业局机关内的小花园,内设花圃、花带、假山、花池、花架,花木品种多,造型雅致,为全县庭园绿化建设之冠。
  1985年,县林业局机关被江西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园林绿化单位称号。同年,中共安远县委被江西省绿化委员会授予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第六节环境卫生管理一、管理机构民国31年(1942年),县城联合卫生稽查队成立,负责县城卫生检查监督。
   建国后,1949年冬至1959年,县城环境卫生由各街道居委会分段管理。1960年,县卫生局设立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所,配职工5人。是年起,向城关镇居民征收卫生管理费。1979年起,卫生管理费由城关镇居民交纳改为驻县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交纳。1984年,环境卫生管理所改属于县城市建设委员会和欣山镇管理委员会。
   二、街道清扫
  1949年冬,县城设专职街道清洁工3人。是时起,县城街道由清洁工专职打扫。1963年起,街道清洁工逐渐增多,并实行以人定段、分工负责清扫责任制。1984年,欣山环境卫生管理所购置街道洒水车一辆。1985年,县城有街道清洁工18人,日清扫面积达9.88万平方米。
   三、垃圾处理
  1978年前,县城街道垃圾由清洁工运至濂江河岸倒放。1979年,在县城北西霞山脚建占地6.19亩的垃圾处理场,采用堆沤、翻晒和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1981年起,肩挑手推垃圾改为机动车辆运送垃圾。是年,城关环境卫生管理所购置手扶拖拉机1辆。1984年,购置载重量2.5吨的翻斗汽车1辆。
  1985年,欣山镇环境卫生管理所日处理垃圾10余吨。
   四、公厕修建
  1963年,县城建有公共厕所2所。1972年,新建公共厕所3所。1985年止,县城有公共厕所9所。
   第二章乡镇建设第一节集镇建设一、集镇建设概况清同治十年(1871年),除新龙堡外,其余各堡均建有集镇。县内集镇多建于近河冲积平地,少数建在临河岗阜之上。其时集镇均只有一条街道,街长不过百米;多数店房盖有雨搭,供商贩摆设摊点和赶集者遮阳避雨。始建年代较长的集镇建有圩门。
   民国22年(1933年)冬,同业工会发动商人及民众捐款,在县城南门桥北侧建简易棚顶市场1座,面积200余平方米。
   建国后,双芫、龙布、水东、天心、重石、版石、车头、江头、沙含、凤山、新田、镇岗、孔田和鹤子等圩成为乡(社、场)政权机关所在地,全部得到改建和扩建,交通便利,人口较多。新龙、蔡坊、〓坑、浮槎和白兔等圩,亦由于成为新设乡(社)政权机关驻地而逐渐成为乡(社)内重要集镇。1953年至1983年,采取“民建公助”的办法,全县集镇新建交易亭1.07万平方米,铺筑混凝土街道路面1万多平方米。1984年至1985年,按照“人民市场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集体、个人集资33.3万元,新建扩建集镇市场1.07万平方米(其中建交易亭0.25万平方米),铺设混凝土街面1.25万平方米,设置屠宰案板377块、售货摊板252块、公平秤61杆、广告信息栏12块。1985年,各乡政权驻地集镇均设有商店、银行营业所、粮管所、邮电所、信用社、税务所、工商行政管理所、卫生院、中小学、广播站、影剧院(或电影、戏剧、会议三用会堂)、兽医站等企事业单位。
   二、集镇建设选介版石圩位于县城北部,距欣山镇30公里。建于明代,址在今版石车站南侧,曾驻巡检司。清初,圩址移至唐屋井。清末和民国时期,逐渐向濂江河畔扩展,街面铺砌卵石。建国后,逐年扩建。1985年,铺筑混凝土街道地面1.5万平方米,新建面积各150平方米的交易亭8个,有居民0.22万人,企、事业单位50余个。圩镇占地0.47平方公里,赣州至寻乌、定南,安远至于都、会昌的公里经此,交通便利,已成为县内北部物资中转站和集散地。每逢农历二、五、八日为集市日。
   孔田圩位于县南部,距欣山镇30公里。明代中叶,在新田河北岸建长布圩,南岸建孔田圩。1964年,孔田、长布两圩合并,仍取名孔田圩,并开始扩建。1984年4月至1985年,集资2万余元,铺筑混凝土街道地面0.3万平方米,栽行道树500余株,新建面积各600平方米的交易棚2个。1985年,圩镇占地面积0.25平方公里,驻有企、事业单位15个,有居民0.2万人,有长600余米的街道2条。县城每日有两班客车至此,赣州市每日至寻乌桂竹帽的客车经过此地。孔田圩以柑桔、茶叶、香菇、木耳、竹笋和木竹制品为大宗商品,是赣、粤两省边境大集镇之一,广东省龙川县、和平县和江西省寻乌、定南、信丰等县均有人至此赶集。集市日赶集人数约2万余人。1983年被福州军区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军民共建文明镇。每逢农历一、四、七日为集市日。
   龙布圩位于县北部,距欣山镇55公里。建于明代,圩址始建在社公前堪下,名盐埠圩(方言谐音移布圩),后在鹅婆颈建龙辅圩,再后于今老圩建龙布圩。民国35年,在龙布圩隔河南岸建龙华圩。1958年,将龙华圩、龙布圩合并,仍名龙布圩,并开始改建扩建。今圩镇街道东西走向,与龙布河平行。1983年开始铺设混凝土街道地面。街道长约300米,宽8米。建有圩亭,占地面积约700平方米。1985年,在河北侧建农贸市场。安远至于都公路经此,每日有客车从县城至龙布圩。农贸市场销售大豆、花生、桐油、辣椒等农副产品。每逢农历二、五、八日为集市日。
   天心圩位于县北部,距欣山镇52公里。建于明末,始名未必圩,后易称天心圩。民国期间,天心圩圩坪狭窄,街道狭小弯曲。建国后,逐年改建扩建,圩容改观。1985年,由农民集资建农民街。圩镇占地面积0.28平方公里。安远至会昌公路经过天心圩,每日有客车从县城至此。农贸市场多销售大豆、木梓油和薯类等。每逢农历四、七、十日为集市日。
   三、集镇建设规划记略
  1985年5月编制1985年至2000年集镇建设规划,同年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集镇规模到2000年,有集镇27个,占地面积2555亩;有集镇住户0.62万户,人口3.23万人。
   集镇房屋建设到2000年,集镇居民住宅面积达263.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31.8万平方米,生产设施建筑面积12.32万平方米。
   乡村道路到2000年,总长为775公里,其中铺装路面300公里。
   第二节乡村建设一、乡村建设概况民国期间,县内农民住宅多为土砖瓦房,矮窄昏暗,且与牛猪栏混杂,卫生条件差。
   建国后,1950年至1965年,农村普遍建“四扇三间”和“独水”传统式样住房。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思潮泛滥,盲目推广“大寨经验”,农民建房不多。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副、工、商各业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建新房的农户日渐增多。1980年,县人民政府制订乡村建设规划。1983年起,选择濂江乡碛角村和高排村、镇岗乡河迳村、车头乡上坝村、天心乡万田村实施全县乡村建设规划。1984年至1985年,全县乡村建设投资为3586万元,其中农民自筹住宅建设资金943万元,公共建筑投资448万元,公用设施投资130万元,生产设施建筑投资2065万元;投入乡村建设的建筑材料:钢材318吨,木材1.72万立方米,水泥3713吨,玻璃465标准箱。欣山镇水背、石塘、东门、西门等村,966户农户中有324户建了新房,建筑面积为19860平方米。房屋式样普遍由传统的“四扇三间”改为悬臂廊檐式,且多为砖混结构,宽敞舒适,坚固实用。
  1985年,全县有自然村1997个(其中500人以上的大村庄237个),村庄占地面积8901亩,居住户3.76万户,居民21.37万人,房屋总面积为555.18万平方米,乡村道路总长775公里。
   二、碛角村简介碛角村在濂江乡境内西南部,距濂江乡人民政府驻地郭爷庙2公里,距县城3公里。1956年,全村有63户,367人,并有房屋3846平方米。1964年起,按“非”字型格局、“四扇三间”式样建设新村。1973年,建大队管理委员会办公房1幢和代购代销店1间,建筑面积分别为133平方米和48平方米。至1985年止,全村新建住宅670间,1.62万平方米,建有小学1所占地913平方米,建筑面积288平方米;建有碾米厂厂房1间、林场办公室1幢。村后山谷建有白塔水库,蓄水量54万立方米,灌溉面积0.2万亩。
   第三章房地产经营管理第一节私有房屋经营管理建国前夕,县城私人占有房屋面积3.18万平方米,占县城房屋总面积的74.96%。1954年,根据政务院批转国家房产管理局《关于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县人民政府规定县城私人占有房屋标准为每户50平方米,超过占有标准的多余房屋由国家赎买,统一经租,发给房主房屋定息。房屋定息为房租的20——40%。是时,县城有152户房主接受国家赎买。国家赎买房屋9419.83平方米。
  1962年11月16日,县人委发布《关于修正我县私有房屋经租的暂行管理办法》,将房屋定息标准作了调整:地主、富农和资本家为5%,生活水平一般的劳动人民为5——10%,生活比较困难的为15——30%,生活特别困难的为40%。
  1983年4月30日,县人民政府成立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是年,将35户不到经租起点而被经租的房屋1090.79平方米退还给原房主。
  1985年9月25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城镇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对全县城镇私有出租房屋的经营权属问题进行甄别处理。是年,甄别处理私有出租房8329平方米。
   第二节公产房经营管理一、经营管理体制明、清和民国时期,公房由官府或拥有房权的集体直接管理。民国37年(1948年),全县有公房9675平方米。
   建国后,1949年冬,县人民政府接受国民党县政府房屋、校舍及祠堂、会馆、庙宇等公产房1.13万平方米。县人民政府接管的公产房一部分划给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由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管理;一部分出租给需要租房的单位和个人,由县财政科管理。
  1957年,县房地产公司成立,专职管理全县出租的公有房地产。1960年4月25日,县人委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布告》,规定租房户需租用公房时,应先向县房地产公司提出申请,然后由县房地产公司根据节约用房的原则,统一安排出租。公产房出租后,如确实需要修理,由租用单位或个人造具预算,由县房地产公司规划修整,租用户不得私自改装或拆毁,也不得自行转让或交换。
  1969年,撤销县房地产公司,出租公产房经营管理工作由县革委财税组接管。1972年,县财政金融局设立房产组,接管全县出租公产房管理事宜。次年,县革委撤销县财政金融局房产组,设立县房产公司。1979年,撤销县房产公司,复设县房地产公司。1985年,全县有公产房33.27万平方米,其中,县房地产公司管理5.33万平方米,全民所有制单位管理25.58万平方米,集体所有制单位管理2.36万平方米。同年,县房地产公司将县城柏树下和西街坝的公产房1.48万平方米作价出售给私人,收取价款45.9万元。
   二、公房维修管理建国初,县人民政府接管的公产房均为土木结构,由于年久失修,瓦面渗漏,墙壁剥落。县财政科雇请工匠进行全面修缮。
  1957年,县房地产公司组建修缮队,招收泥木工匠10人,负责维修县城公产房和经租房。1983年,县城建设路1户居民居住的公产房因遇暴雨倒塌,压死3人。县房地产公司认真吸取教训,投资10万元,对公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1985年,对县城公房的检查维修工作结束。
   三、公产住宅房建设
  1967年至1984年,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资87万元先后在县城柏树下、水榭第、沿江东路和沿江西路新建公产住宅房3.99万平方米。
  1985年,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同年,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沿江西路集资建造3层住宅楼房2幢,建筑面积3140平方米。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一节环境污染一、城镇环境污染
  1971年,在县城东城区建设路建立县针织厂,织机噪音严重影响周围居民休息,当地居民要求搬迁县针织厂。1985年,县针织厂迁至青年路北段非居民区。
  1973年,县酒厂以蕉芋渣为原料酿造芋渣白酒,废液排入濂江河,使下游一段河流水体变黑、变臭,不能漂洗衣物。1978年,停止芋渣酿酒。
  1985年,进行县内工业污染调查,全县工业废水年排放量为11.39万吨,其中,驻县城工业企业年排放7.5万吨,驻圩镇工业企业年排放3.89万吨。工业废水中,化学耗氧量为2.45吨/年,悬浮物为7.5吨/年,油类0.9吨/年。全县工业废气年排放量606.5万立方米,其中,驻县城工业企业年排放约350万立方米,驻圩镇工业企业年排放256.5万吨。工业废气中,一氧化碳为317.51吨/年,烟尘为15.25吨/年,二氧化硫为1.99吨/年,氮氢化合物为0.41吨/年。全县工业企业年排放固体废弃物1.43万吨,其中,驻县城工业企业年排放0.3万吨,矿山和圩镇年排放1.13万吨。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矿山尾矿、锅炉渣、粉煤灰、工业垃圾和谷壳等物。经实测,驻县城工业企业的厂界外环境白天噪音强度分别为:县针织厂74分贝,县木器厂70分贝,县制米厂68分贝,县电机厂67分贝,县农机厂63分贝,县饲料厂57分贝。县城最大工业噪音源是县农机厂的化铁炉鼓风机,强度为98分贝。
   二、农村环境污染
  1958年,开采碛肚山铅锌矿,大量硝基进入水体,使当地黄地河鱼虾绝迹。
  1970年至1979年,县工交局在鹤子公社乌石坑开办硫磺矿,采用升华工艺提取硫磺。二氧化硫排入大气,使炉场周围数里草木枯萎,水稻枯黄。
  1977年12月,县环境监测站在县城、镇岗、孔田、鹤子、车头、版石和龙布采集水样18个,对濂江河、镇江河及龙布河的河水进行理化和细菌检验。检验结果,理化指标均未超过1976年国家建设委员会和卫生部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但是细菌却超过标准的53%。
  1985年,县化工厂排放二氧化硫19.5吨、氮氧化物8.3吨、一氧化碳1.2吨、烟尘27.2吨,全县矿山排放尾矿8400吨。
   第二节工业“三废”治理工业“三废”是指工业生产中排出的废气、废水和废渣。1958年,安远化工厂建造油水分离池1座,对工业废水进行油水分离,回收松脂。1976年,安远化工厂对油水分离池进行扩建。扩建后的油水分离池年处理工业废水3万吨,年回收松脂30吨。
  1979年起,县内工业企业陆续采用物理法治理工业废气、废水、废渣。县化工厂投资1.5万元,在厂内锅炉烟道安装旋风除尘器,并建降尘室1个,年处理废气552.5万立方米,年降尘量为14.5吨。县罐头厂投资0.75万元,修建容量为900立方米的废水沉淀池1个,进行工业废水处理。同时采用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工业废气。县铅锌矿投资3万元,建造尾砂贮存库,容量10万立方米。
  1985年,县制药厂建造废水闭路循环装置和工业废渣处理设施,年处理工业废水1万吨、工业废渣60吨。同年,县人民政府规定投建工业企业,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设计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防止污染设施,防止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三节水土保持一、水土流失安远县属低山丘陵区,山岭纵横交错,“长夏初秋,暴雨时作,溪河泛涨”(清同治《安远县志》),造成水土流失。
   自宋元时起,中原汉人陆续南迁入境,安远县人口逐渐增加。明洪武初至清同治年间,县内人口增加数倍,进山伐木挖坡造田,山坡植被日渐破坏。
   民国22年(1933年)至23年,国民党军对安远苏区进行“围剿”,修公路,挖工事,筑碉堡,大量砍伐树木,使植被遭受严重破坏。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号召人民群众,注意保护植被。但是,在1958年大办农村公共食堂和大炼钢铁时,出现乱砍林木现象,毁坏了部分森林资源。以后,随着人口的增长,采伐任务的增加,加之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割草积肥,山火为害和挖掘钴砂等,植被继续遭到破坏。
   [=此处为表格(表15—11964年和1982年安远县水土流失调查情况表)=]单位:万亩
  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72.15万亩,占山地面积24.51%,其中,强度流失面积为11.39万亩,中度流失面积为43.57万亩,轻度流失面积为17.19万亩。县内各乡水土流失危害强弱次序:濂江乡、欣山镇、车头乡、新龙乡、版石乡、重石乡、蔡坊乡、天心乡、浮槎乡、龙布乡、长沙乡、凤山乡、镇岗乡、孔田乡、新园乡、鹤子乡、双芫乡、塘村乡、〓坑乡、高云山乡、江头乡。
   水土流失破坏了生态平衡,造成土壤养分流失,肥力下降,植物生长的自然条件与更生能力恶化。同时,引起河川迳流变化,导致水旱灾害增多。濂江河讯期最大流量1030立方米/秒,而最干旱时,流量不到1立方米/秒,相差近1030倍。不少山溪支流在农田需水期而河竭泉枯。1980年,为气候正常年景,全县农田仍有1.04万亩遭受水灾,3.13万亩遭受旱灾。受灾农田占当年全县耕地面积的19.76%。另外,水土流失还淤积河床水库。1980年至1985年,全县平均悬移质含量0.11公斤/秒,悬移质输沙量为1.583公斤/秒,侵蚀模数87.7吨/平方公里。濂江河年输沙量为16.25万吨,其中悬移质14.13万吨,推移质2.12万吨。镇江河年输沙量为6.57万吨,推移质0.86万吨。
   由于水土流失严重,山洪夹带泥沙淤塞水库渠道,水利设施效益下降。县城郊黄泥岭水库库底淤积3米多,蓄水减少。全县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均有不同程度的淤积。濂江河西霞山河段比清末提高3.5米。
   二、治理措施与实绩
  1980年起,县人民政府注重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人员对县内水土流失现状、发生原因和流失程度进行调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同时,组织濂江和天心等公社及车头公社新龙大队进行小流域治理。
  1984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起,设立乡、镇水土保持监测站。此间,采取治理水土流失与山地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办法,在水土流失区域种植落叶果树,治理严重水土流失面积0.33万亩、中度水土流失面积0.35万亩、轻度水土流失面积4万余亩,较快地获取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章建筑业第一节建筑队伍一、设计队伍
  1979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选调建筑助理工程师3人,成立设计规划股,承接县内小型工业企业和民用建筑设计。1981年,设计规划股改称建筑设计室,同时增加建筑技术员2人。1979年至1985年,县建筑设计人员共设计小型建筑工程100余项,建筑面积为2.31万平方米。
   二、施工队伍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集体企业。1951年,黄长乐邀集10余名泥匠组织县泥水基层委员会。1954年,县泥水基层委员会易称县建筑工会,有泥、木工40余人。1957年,县建筑工会改称县手工业联社,下设泥水合作社和木业生产合作社,有泥木工匠60余人。1958年,县手工业联社改称县建筑工程公司,有建筑工人200余人。1960年和1961年,县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大部分被下放农村参加农业生产,仅剩泥工、木工各20余人。1962年,县建筑工程公司改称泥木建筑生产合作社,1964年改称县泥木建筑队。
  1974年,县泥木建筑队复称县建筑工程公司,工人增至80余人。1979年,分出木工20余人成立县木器厂,工人减为58人。
  1984年,县建筑工程公司改称安远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1985年,职工增至80人,完成建筑工程面积6881.54平方米,产值87.62万元。
   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集体企业。1984年10月,县建筑联合公司成立。同年,县建筑联合公司改称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有泥工、木工、电焊工和油漆技术工33人。1985年,完成工程建筑面积1045.9平方米,产值11万元。
   乡镇建筑工程队1985年,欣山镇和濂江、龙布、重石、浮槎、版石、镇岗等乡成立建筑工程队,共有工人200余人。
   三、建筑质量监督
  1979年,县基本建设委员会设立建筑管理股,负责监督建筑工程质量。
  1985年,安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成立。是年,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查建筑工程17项,面积1.64万平方米,占在建工程面积的56.3%。同年,赣州地区行政公署建设局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组抽检县内建筑工程11项,合格率为68.7%。
   第二节技术装备和工程选介一、技术装备建国初,县内建筑工程施工仍为手工操作,工人使用泥刀、直尺、锯、刨、凿等传统泥、木工具。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建筑业的发展,县内建筑行业逐步购置机械建筑设备。1985年,县内建筑工程施工队伍已拥有汽车、混凝土拌浆机、混凝土搅拌机、混凝土浇灌振动器、洗磨机、井式提升塔、卷扬机、冲击电钻、钢盘转直机和锯板机等机械设备。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机械设备动力为128.45千瓦,企业平均技术装备率290元/人,平均动力装备率为0.83千瓦/人。1960年起,县内建筑工程队可以建造多层砖木结构建筑工程。1980年起,建筑技术水平较大提高,可以建造多层砖混结构框架结构建设工程。
   二、工程选介人民会堂1957年由县手工业联社承建。砖木结构,大厅跨度13.6米,无支柱拱托,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安远二中教学楼和实验楼教学楼建成于1982年10月,砖混结构,3层,建筑面积3285.49平方米。实验楼建成于1985年10月,由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砖混结构,4层,混凝土浇铸屋顶,建筑面积648平方米。当年获赣州地区建筑工程质量优胜奖。
   邮电大楼建成于1985年,由县第一建筑公司承建。系5层框架结构工程,建筑面积2424.82平方米。当年被评为赣州地区邮电系统建筑质量第一名和建筑信誉第一名。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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