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572 |
颗粒名称: | 一、电报 |
分类号: | F603 |
页数: | 1 |
摘要: | 种类与业务民国24年,安远报话代办处开办官方电报、军事电报和寻常电报3种电报话传业务。民国27年,去报379份,其中官方电报和军事电报130份,寻常电报249份。民国24年至38年,年均去报200余份。民国31年,县政府成立无线电分队,拥有5W发报机1台和三灯收报机1台,与赣县无线电台沟通。电报投递县城电报投递,民国时期和建国后1949年冬至1982年夏,由兼职电报投递员投递;1982年秋起,由专职电报投递员投递,每日投递7次。资费民国24年,寻常去报每字收银元0.1元,加急去报每字收0.2元;寻常去报和加急去报均加收译费每字0.01元。同时规定邮政汇款电报,以份为单位计算收费,每份收费1元;电报挂号按年份收费,每号每年收费30元。 |
关键词: | 邮电经济 邮电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