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562 |
颗粒名称: | 一、交通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U491 |
页数: | 1 |
摘要: | 明、清时期,县署设铺管理驿道和水路交通。建国后,人民政府设立交通行政、车辆监理、公路养护等交通管理机构,共同负责县内交通管理事务。1955年7月18日,县人委工业科和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交科,统一管理全县交通和工业。1958年10月,县人委撤销工交局,设立交通局,专职全县交通管理事务。1965年8月,撤销工交局,全县交通管理事务由县经委接管。1970年11月,县革委撤销生产指挥部工交组,复设工交局。1979年4月21日,撤销工交局,重新设立交通局。公路养护机构 1959年2月,赣南行政区养路分段设立安远养路段。1969年,安远养路段易称安远交通运输站。1976年,改称安远公路段。 |
关键词: | 交通工程 交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