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540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工业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423.2 |
页数: | 2 |
摘要: | 清末,县内民间有行业帮会,制订会规,约束本行业成员。民国2年,县知事公署设实业科,兼司工业事宜。民国16年,工业事宜改由建设局管理。建国后,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兼管县内工业。1954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专职管理全县手工业。1956年4月,手工业管理科改称为手管局。1958年1月,撤销手管局,手工业由工交局统管;10月,撤销工交局,设立工业局,统管地方国营工业。1960年7月,撤销冶金局。1964年7月,工业局与交通局合并成立工交局。1968年,撤销经委,工业、手工业由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统一管理。1970年11月,复设工交局。1980年6月,撤销工交办公室,复设经委;9月,撤销工业局。 |
关键词: | 工业管理体制 工业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