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篇 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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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465
颗粒名称: 第十三篇 工业
分类号: F4
页数: 24
摘要: 县内陶瓷制造、砖瓦与石灰烧制、铁木竹具制造等手工业历史悠久。从宋代起至民国期间,先后增加造纸、采矿、冶炼、中药泡制、纺织、印染、印刷、酿造、食品、烟草等工业。陶瓷、烟草、钨砂、土纸等产品销往邻县和广东省。建国后,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53年,县内开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分散的手工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1957年,县火力发电厂投产供电,安远无电的历史宣告结束。但由于急于求成,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很差。工业产值和利润同步增长,先后出现饮料酒和松香两大优势产品。县产松香,1983年被评为国家林业部优质产品,质量名列全国第一,享有外销免检权,远销西欧、中东、日本等一些国家和地区。
关键词: 工业经济 城市工业

内容

县内陶瓷制造、砖瓦与石灰烧制、铁木竹具制造等手工业历史悠久。从宋代起至民国期间,先后增加造纸、采矿、冶炼、中药泡制、纺织、印染、印刷、酿造、食品、烟草等工业。陶瓷、烟草、钨砂、土纸等产品销往邻县和广东省。
   建国后,工业生产迅速发展。1953年,县内开始对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把分散的手工业纳入社会主义轨道。1957年,县火力发电厂投产供电,安远无电的历史宣告结束。1958年,县内兴办化工和机械修造等新的工业门类。但由于急于求成,管理不善,经济效益很差。1962年至1963年,执行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关停一批工矿企业。1970年起,大力发展小水电工业,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工业生产发展较快,电力工业、机械修造业、化学工业、建材工业、医药工业、饲料工业和纺织工业具有一定生产能力。工业产值和利润同步增长,先后出现饮料酒和松香两大优势产品。县产松香,1983年被评为国家林业部优质产品,质量名列全国第一,享有外销免检权,远销西欧、中东、日本等一些国家和地区。
   第一章矿业第一节采矿一、采铁矿宋代,高云山铁山设有铁场,采矿炼铁。“铁山”遂由此得名。明代,封闭铁山铁场。
   清雍正六年(1728年),符山堡过桥垄办有铁矿。
   建国后,1958年冬,全县组织2万余人上山挖矿炼铁。在未查清资源、没有技术资料、没有机械设备和熟练工人的情况下,仓促上阵,先后开办铁山、石寮、羊子山、高峰等10余个小型铁矿。1962年,贯彻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内各铁矿停止开采。
  1970年,县革委重建铁山铁矿。当年生产铁矿石440吨,次年生产铁矿石528吨。1972年停止采掘。
   二、采油页岩矿
  1958年春,县工交局在版石圩东侧开办县油页岩矿。时有职工112人,固定资产3.36万元,有15马力柴油机1台、12千瓦发电机1台。至1961年,经营连年亏损,无经济效益。1962年,国家进行经济调整,县油页岩矿停办。
   三、采铜矿
  1970年冬,县工交局在濂江公社中碛大队开办铜矿。因未查清资源储量和品位,盲目开采,无经济效益,逐于1973年停止采掘。后经江西省地质矿产局九0九地质勘探大队3次勘查,1979年提交普查评价报告,认定其为不具工业开采价值的矿点。
   四、采钨矿民国7年(1918年),县人在仁风圩盘古山自由采掘钨矿。民国11年起,美、英、德、日等国扶植的买办资本家冯百万、姚伟康、马佰约等人在盘古山先后开办华记、晋华、胜利、广钜、琴华和粤华等钨业公司。美国操纵的华记、晋华和胜利3家公司控制石羔窝、竹山坪、烂壁上和廖家山4个矿区,英国操纵的广钜公司控制仁风嶂、小坪、龙玉山3个矿区,德国操纵的琴华公司和日本国操纵的粤华公司控制钨砂小商贩。民国11年至19年,盘古山钨矿生产钨砂1万吨。
  1930年4月23日,中国工农红军二十二纵队占领盘古山。为打破国民党军对中央苏区的经济封销,中华苏维埃政府于1931年组织盘古山矿工恢复钨砂生产,当年生产钨砂227吨。至1934年9月止,共生产钨砂2150.4吨,实现产值银元200多万元。1952年,盘古山钨矿随同仁风乡一起划给会昌县管辖。
  1950年至1958年9月,县内先后开采凉伞〓、猪牯塘、上坪、金山印背等钨矿点。其间,凉伞〓、猪牯塘、上坪、金山印背等钨矿点属大埠钨矿管理。1958年10月,为了发展地方工业,大埠钨矿将安远县境内的钨矿点交由安远县经营。其时,县人委开办县钨矿,矿址在龙布公社阳光大队。1959年,县钨矿有职工156人,固定资产0.73万元。1962年,县内各钨矿点被大埠钨矿新田民窿管理站收回,县钨矿撤销。
  1970年,县内各钨矿点复归县管理。县革委重建县钨矿,矿址设龙布圩。是时,县钨矿设金山印背、上坪和猪牯塘3个矿业社,有职工60人,手工生产粗钨中矿。当年,生产粗钨中矿70吨。1980年,开始用机械生产黑钨精矿和白钨精矿。至1985年止,共生产钨精矿1566吨。
   五、采硫磺矿
  1958年,县工交局开办硫磺厂,采掘硫铁矿石制造硫磺。后因经济效益低,1960年停办。
  1970年6月,县革委将鹤子公社硫磺矿(矿址在乌石坑)转办为县硫磺矿。当年生产硫铁矿石75吨。1972年产矿石415吨,1978年矿石产量达1565吨。1971年至1979年共生产硫铁矿石8493.5吨。由于企业连年亏损,1980年停办。
   六、采铅锌矿民国23年,地质技术人员章人骏在蔡坊黄地村碛肚山调查,发现有铅锌矿体出露。民国33年,天心乡民萧哲金、萧炳金兄弟雇请民工20余人,在黄地碛肚山开采铅锌矿,将粗矿销往广东和香港。同年,遭土匪抢劫,被迫停止开采。
   建国后,1953年至1956年,湖南水口地质大队和江西省地质局赣南六0四地质队在苏联地质专家的指导下,在黄地矿区附近的佛灵山、水背坑、银迳垄、中心坑、小竹湖水口、黄地岭等矿点做百米深钻勘探调查。1960年,江西省地质局赣南六0四地质队提供《江西安远碛肚山铍铅锌矿地质勘探总结报告书》,经江西省矿产资源储备委员会审定,2号矿体有氧化铍463吨、铅7448吨、锌6195吨、银17吨、镉24吨、钼2吨。1958年冬,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高云山分校组织70余名学生到黄地开采铅锌矿。1959年9月,江西省共产主义劳动大学高云山分校与县铁山铁厂联合开办县铅锌矿,时有职工299人。次年,土法生产铅锌中矿307吨。
  1961年,因矿石生产成本高,销路不畅,县铅锌矿停办。1970年,县冶炼厂派出工人30余人开采铅锌矿石冶炼铅锌,未出铅锌产品,同年停止开采。1984年,县财政投资220万元,招收职工54人,重建县铅锌矿。1985年试产。
   七、采稀土矿
  1985年4月,县经委在蔡坊乡龟子形开办稀土矿,开采稀土。同年底,生产混合氧化稀土4.5吨。
   第二节冶炼一、生铁和土钢冶炼宋代,县人在高云山铁山设铁厂,建炉冶炼生铁。
   清雍正六年(1728年),符山堡过桥垄办有铁场。
   建国后,1958年冬,全县先后开办铁山、石寮、羊子山、高峰等10余个小炼铁厂。当年,全县建有小炼铁炉230座、小炼钢炉1座。炼铁炉和炼钢炉均烧木炭或木柴,土法冶炼生铁和土钢,共生产生铁164吨、土钢124吨。1959年至1960年,全县生产生铁和土钢411吨。其间土法冶炼的钢铁,因未经选矿,全是废钢铁。1961年起,小炼铁炉和小炼钢炉先后熄火,小炼铁厂停产或转产。
  1970年,县革委重建高云山铁山铁厂。至1971年止,生产生铁242吨。
   二、钴铁冶炼
  1972年,高云山铁山铁厂转产冶炼钴铁。1972年至1977年,生产钴铁70吨。1978年,停止钴铁生产。
   第二章电力工业第一节发电一、火力发电
  1957年8月1日,安远县首座火力发电厂投产供电。厂址在县城南门桥西桥头,装机容量为24千瓦。1960年,县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增至84千瓦。1964年,增至168千瓦。1971年10月,县东风水电站投产,县火力发电厂改为枯水季节发电供电。1983年,县火力发电厂关闭,机器报废。
  1963年,龙布、版石、车头、镇岗和孔田等公社自筹资金建设火力发电厂,装机容量5千瓦至12千瓦。1969年起,各公社火电厂先后被小水电站取代。
   二、水力发电县办水电站发电1966年10月,动工兴建县东风水电站。1971年10月,县东风水电站竣工投产,安装混流式50型水轮机2台,装机容量640千瓦。1985年发电量为161万度。
  1970年8月,动工兴建县湘洲水电站。1976年8月,县湘洲水电站竣工投产,装机2台,容量640千瓦。1982年增加发电机1台,装机容量增至960千瓦。1985年发电量为246万度。
   社(乡、场)办水电站发电1958年8月21日,超美公社在镇岗开工兴建县内首座水电站。1959年4月1日竣工发电,安装县机械厂制造的木制40型旋浆式水轮机1台,装机容量46千瓦。1962年,水轮机木制部件磨损,停止发电。1968年,木质水轮机更换为铁质水轮机,恢复电力生产。
  1959年冬,龙布公社开工兴建上林水电站,安装木制40型旋浆式水轮机1台,装机容量24千瓦。1960年竣工送电。1962年,木制水轮机部件磨损,电站报废。
  1961年8月,天心公社开工兴建天心圩电站。次年7月竣工送电,装机容量12千瓦。1963年,天心渠扩建改线,电站废弃。
  1969年11月起,县内部分公社和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先后兴建小水电站,以解决农村照明及农副产品加工用电问题。当年,重石公社建新邦电站。1971年,版石公社建灌溉发电两用水轮泵站,装机容量360千瓦。1974年,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建成场办小水电站。至1985年止,14个乡和葛坳林场共建有小水电站18座,装机32台,装机容量3484千瓦。1985年发电量为375.71万度。
   [=此处为表格(表13—11985年安远县乡、场办小水电站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队(村)办水电站发电1965年,镇岗公社石塘大队首建县内第一座队办低水头小水电站,装机容量12千瓦。1967年,全县建成队办水轮泵电站12座,装机容量168千瓦。1968年,孔田公社新塘大队利用灌溉渠道富余水量,建造中水头小水电站1座,装机容量12千瓦。中水头小水电站具有流量小、投资省等优点,受到农村社员群众的欢迎。至1970年止,全县建成队办中、低水头小水电站46座,装机容量567千瓦。1975年,全县队办小水电站增至62座,装机容量增至1017千瓦。1976年至1980年,贯彻“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的发展小水电站的政策,全县新建队办小水电站25座。1965年至1985年,全县共建成队(村)办小水电站106座,装机容量为1507千瓦。
   队(村)办小水电站绝大多数为迳流引水式电站,水量调节性能差,枯水期往往水量不足,造成停机停电状况。另外,队(村)办小水电站存在装机容量小、设备简陋、运行不正常、管理技术水平低等问题。1981年起,国家实行国民经济调整,压缩水电基本建设投资,县内停止兴建队(村)办小水电站。1973年至1985年,全县队(村)办小电站有49座被废弃,19座被改为水力加工站,减少装机容量975千瓦。1985年,全县村办小水电站保有38座,装机容量532千瓦,发电量59.07万度 [=此处为表格(表13—21985年安远县村办小水电站情况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家庭微型水电站发电1981年起,县内农户开始兴办家庭微型水电站。是年,濂江乡中碛村刘红阳投资0.97万元,开挖600米渠道,建20米高水头微型水电站1座,1982年竣工,装机容量5千瓦。1984年,鹤子乡大〓村村民魏安古自筹资金0.08万元购进广东省揭阳县生产的微型水轮发电机,在住宅旁兴建微型水电站2座,装机容量300瓦,安装电灯10余盏。微型水电站构造简单,建造价格低廉,施工安装容易,只要具备3米至5米的水头落差和5—70公升/秒流量的自然条件就可建造。在魏安古的影响下,至1985年止,鹤子乡有44户农家购进100瓦至1200瓦微型水轮发电机44台,建起户办或联户办微型水电站44座,装机容量20千瓦。1985年,全县家庭微型水电站发电2.22万度。
   第二节供电一、供电设施变电站版石变电站,在版石圩东南山坡。1978年7月动工,1979年4月竣工运行。始用10千伏线路与县湘洲水电站和版石、岭东两个水轮泵电站电源点连结,1982年4月用35千伏高压线路联结县城变电站。
   县城变电站,在欣山镇九龙路。1977年动工,1979年竣工运行。用35千伏线路联结版石变电站,用10千伏线路联结县东风水电站和车头公社上丁水电站电源点。
   高压线路1969年,车头公社龙头大队架设周屋坝至龙头街6.6千伏线路,全长3公里。1971年7月,东风水电站架设至县城10千伏线路,长11公里,当年9月底竣工,10月1日开始运行。1973年,重石公社架设新邦电站至重石圩长9公里10千伏线路,采用“二线一地制”输电方式输电。1974年5月,版石公社架设连结版石、岭东两个水轮泵电站“三线制”10千伏社内电网。此后,各公社均采用“三线制”方式架设10千伏社内电网。1978年7月,动工架设版石变电站至县城变电站之间35千伏高压线路。1979年4月竣工,全长25.46公里。先用10千伏运行,1982年4月改用35千伏运行。1985年,全县架有“三线制”10千伏线路90条,架设“二线一地制”10千伏线路9条,总长408.54公里。其中,县电网线路16条,长114.5公里;乡(场)电网线路74条,长294公里。全县计有10千伏配电变压器192台,容量12375千伏安;有主升压器24台,容量6025千伏安。
   低压线路1957年8月,县火力发电厂架设低压线路输电,线路长3公里。1960年至1962年,龙布公社上林水电站和天心公社天心圩水电站先后架设低压线路输电,线路各长1.5公里。1965年,镇岗公社石塘大队水电站架设低压线路输电至农户,供应照明用电。至1970年止,全县46座队办小水电站共架设低压线路35公里。1975年全县低压线路130公里,1980年为336公里。1985年,全县低压线路增至567.5公里,其中,县电网70公里,乡、村电网497.5公里。
   二、供电机构县供电所建于1976年9月30日。县供电所成立后,发电、供电职能分开。
   县小水电公司1984年5月9日成立。职能:加强电力生产管理,调节发电、供电和用电的矛盾。
   第三节用电一、工业用电
  1958年至1970年,县内工业依靠县火力发电厂供电,年均用电18万度。1971年10月,县东风水电站开始向县城工厂供电。1972年,全县工业用电增至58万度。随着地方工业的发展,工业用电量急剧增加。1979年,全县工业用电131万度,创产值1350万元;1985年,全县工业设备容量3840千瓦,用电254万度,创产值2810.5万元。
   二、农业用电
  1970年,县内开始使用电动加工机械加工农副产品。1975年,推广使用电动抽水机抽水灌田。1985年,全县农业用电设备容量1181千瓦,其中农副产品加工设备容量850千瓦,农用排灌设备容量331千瓦,农业用电65万度。
   三、生活用电
  1957年8月,县火力发电厂竣工投产,县内首次用电照明。1959年4月起,随着县内农村第一座小水电站建成送电,生活用电量逐年增加。1964年全县生活用电1.5万度,1970年275万度。1976年县内开始使用电视机;1982年开始以电代柴,使用电能做饭、炒菜、烧水、调温、洗衣。1985年,全县有2.8万户用电照明,占总户数的59.59%,用电349万度;有电饭煲0.13万个、电水壶0.07万个、电炒锅0.04万个、电视机0.23万台、收录机0.35万部、电风扇0.51万把、洗衣机和电冰箱0.06万台,容量合计2320千瓦,用电171万度。
   第三章化学工业·机械修造业·中成药品制造第一节化学工业一、林产化工产品制造
  1954年,安远松香厂建成投产。1954年至1957年和1961年至1965年,采用滴水法(直接火生产法)生产松香。此法生产松香,设备简单,成本低,但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不安全,劳动强度大。每班工作12小时,日产松香只有4至6吨。1959年1月,安远松香厂更名为安远化工厂。1958年至1960年和1966年起,采用间歇式蒸汽法(间接火生产法)生产松香。此法生产松香,产品质量好,生产安全,工人劳动强度小。每班工作8小时,日产松香达37吨。1983年,引进半自控连续生产线,设计日产松香30吨。1984年11月21日,松香半自控连续生产线试产。后因电力不足,操作人员不熟练,且未经国家林业部设计院全面鉴定,试产后停止使用。
   [=此处为表格(表13-31954年至1985年安远化工厂松香、松节油产量统计表)=]单位:吨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县产松香1955年6月3日起使用“灯塔牌”商标,1958年起使用“帆船牌”商标,1983年起使用“龙山牌”商标。
  1967年,县产松香消除结晶现象,质量明显提高,从此远销西欧、中东和日本国等地。1979年被评为赣州地区优质产品,1980年在全省林产化工产品质量评比中被评为第一名,1981年被评为江西省优质产品。1983年,被评为国家林业部优质产品,外销享有免检权。
   [=此处为表格(1954年至1985年安远化工厂产值、税金、利润统计表)=]表13-4单位:万元二、化学肥料制造
  1960年,安远化学肥料厂开工。因设备简陋,产品低劣,于1961年关闭。
  1978年,国家煤炭部投资15万元,县财政投资19.5万元,建安远县腐植酸氮磷钾复合肥料厂。由于所产腐植酸氮磷钾复合肥料肥效低,无销路,于1980年停产。
   三、油漆制造
  1979年,县砖瓦厂转产油漆,易称安远县油漆厂,当年生产清漆与调和漆33吨。1980年生产油漆44吨。1985年,有职工21人,固定资产10.5万元,生产油漆56吨。
   四、塑料品制造
  1980年,县油漆厂兼营生产塑料制品,当年生产塑料食品袋、药丸盒、胶水瓶等249万件。1985年添置注塑机,生产塑料凉鞋、拖鞋5万余双。
   五、人造石油生产
  1958年,县工交局在版石圩东侧开办人造石油厂,利用版石油页岩矿石生产人造石油。由于缺技术、缺设备、缺能源,未见产品,1961年关厂停产。
   六、硫磺生产
  1958年,县硫磺厂利用硫铁矿石制造硫磺,1960年停产。1970年,县硫磺矿继续开采硫磺矿石生产硫磺,当年生产15吨。1972年生产83吨,1978年生产313吨。1971年至1979年,共生产硫磺1698.7吨。由于连年亏损,1980年停止生产。
   第二节机械修造业民国38年(1949年)秋,县城有4家铁匠店,打造锄、铲、斧、柴刀和镰及各式小农具。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兴办机械修造业。1953年至1975年,先后开办五金工艺厂、手工业联社通用机械修造厂、机械厂、农业机械修造厂(简称农机厂)、二轻机械厂、电机厂、二轻汽车修配厂,修造简单机械,维修汽车和中、小型拖拉机。
   一、县五金工艺厂
  1953年冬,在县城从事五金、钟表、自行车修理的人员和印刷、雕刻、金银、皮革等匠人联合开办集体企业安远县五金工艺美术生产杂联社(简称县杂联社)。1958年。县杂联社改称县五金工艺厂,开始生产铁皮箱、箱角包和白铁皮器具。1965年,添置车床等设备,附设机械修理车间,承接机械修理业务。1969年7月,机械修理车间扩建,并改称县二轻机械修造厂。县五金工艺厂同时解散。
   二、县手工业联社通用机械修配厂
  1958年2月,县手工业联社购置12马力卧式煤气机和皮带车床各一台及台钻、台钳、钢锯等工具,聘请南康技工钟盛行为技术指导,开办集体企业县手工业联社通用机械修配厂。当年有职工11人,承接简单机械设备维修业务。1959年1月,县手工业联社通用机械修配厂改办为地方国营企业安远县机械厂。
   三、县机械厂
  1959年1月由县手工业联社机械修配厂改办而成,为地方国营企业。修造各种机械配件和生产锄头、菜刀等用具。同年冬,县城铁具社和县商业局炼铁厂并入县机械厂。县机械厂生产规模扩大,与县建筑公司以“进贤号”手动插秧机为样机联合生产“五九”型插秧机1040部,同时生产割禾器21部、切片机100部和水轮机、碾米机、刷粉机一批。插秧机、割禾器和切片机因设计不合理,均无实用价值,当年企业亏损7万余元。1963年,县机械厂改为县农机厂。
   四、县农机厂
  1963年由县机械厂改名而成,仍为地方国营企业。1968年,试产安源型拖拉机1台,生产C6140车床一批。1970年,职工179人。1977年,固定资产原值78.4万元,实现产值61万元,盈利0.96万元。1979年和1980年,生产青饲料切碎机505台,专供西藏自治区。1983年,县农机厂被评为赣州地区先进企业。1985年底,全厂职工77人,固定资产原值62.5万元,流动资金34.3万元。厂区面积1.3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0.9万平方米。
   五、县二轻机械厂
  1969年7月,县五金厂机械修理车间进行扩建并改名为安远县二轻机械厂,为集体企业。时有职工24人,设立车工、铸造和锻压车间,固定资产2万元,生产粉碎机、电钻、台钳、打谷机配件和中小型农具。1970年,改称安远县二轻机械厂,招收新工人30余人,转产元钉、NT130型和GA-10型汽车水泵、汽车转向臂及水龙头等,产品由赣州专区汽车配件公司和五交化公司经销。1978年,职工增至80人,固定资产原值12万元。1980年起,因主要产品没有更新换代,式样陈旧,质次价高而被迫停产。后转产钢骨布面晴雨伞,试图摆脱困境,但信息不灵,销路不畅,造成产品积压。1980年至1985年,企业亏损9万余元。
   六、县电机厂
  1971年,利用县火力发电厂厂房兴办电机厂,为地方国营企业,生产发电机、电动机和变压器,兼营电机维修业务,当年生产电动机11台。1972年,生产电动机162台。1976年,职工45人,产值20万元。1977年起,因原材料供应紧张,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产量逐年减少。1979年,职工人数降至21人,产值仅4.4万元。1985年,职工20人,固定资产原值7.4万元,流动资金6.3万元,完成产值10.3万元,实现税利1.3万元。
   七、县二轻汽车修配厂
  1975年筹办,1976年元月开始营业,为集体企业。接受汽车和拖拉机的大修、中修及保养业务。1985年有职工24人,固定资产原值4.2万元。
   第三节中成药品制造一、中药炮制清乾隆四十一年(1777年),清江人单佳财在安远县城开设怡泰堂中药店,采用修制、水制、炒制、煅制、麸炒、砂烫、酒炒、蜜炙和蒸制等中药炮制法炮制中药出售。民国38年(1949年)8月,县城有中药店27家,各药店均炮制中药出售。
   建国后,中药联合诊所和县中医院继续使用炮制法炮制中药。1959年,县内加工炮制中药10种。1960年,全县加工炮制中药13种。1967年,停止中药加工炮制。
  1970年,县商业公司革委会药材组制药厂恢复加工炮制中药,当年加工炮制中药41种,产量0.22万公斤。1975年,江西省医药公司安远县公司制药厂加工炮制中药98种、产量2.33万公斤。同年,版石药材站加工炮制中药0.1万公斤。1983年,开始按江西省医药公司制定的中药加工炮制方法炮制中药。1985年,江西安远制药厂加工炮制中药210种。同年起,县内禁止出售中药生药。
   二、中成药生产
  1969年7月,县商业公司革委会药材组开办制药厂,职工9人,下设中药饮片车间和蜜丸车间,开始生产中成药及中药片剂、酒剂、糖浆膏丸等。
  1972年9月至1980年8月,该厂先后改称安远县药材公司制药厂、安远县医药公司制药厂、江西省医药公司安远县公司制药厂、江西省安远县制药厂和江西安远制药厂。
  1977年,江西省医药公司安远县公司制药厂开始生产山香园片和金青感冒片。1978年起,生产金青解毒丸、保和丸、上清丸、附子理中九、补心丸和八珍丸。
  1983年,江西安远制药厂开始生产清火片和养荣九。1985年,有职工28人,有片剂、蜜丸、冲剂、酒剂、提取5个车间和1个质量检测室。同年,开始生产跌打药酒。
   [=此处为表格(表13—51970年至1985年县制药厂产值分年比较表)=]单位:万元第四章陶瓷与建材工业第一节陶瓷工业一、陶器制造清末、民国期间,新田乌石村民和天心孔目村民均世代相传烧制陶器,有各式缸、钵、壶、罐、烟囱等。建国后,1953年,新田乡乌石村陶器制造工人联合组织陶器生产合作社,集体组织生产陶器。1985年,全县有8个乡的12个村建有制陶作坊。陶器皿大多在县内销售,部分销往邻县和广东省。
   二、瓷器制造明代,县人曾在镇岗半天塘建瓷窑烧制青花和褐红瓷器,产品有碗、钵、盘、碟等。
   建国后,1956年冬,新田乌石陶瓷生产合作社试制瓷碗、瓷钵、瓷酒杯成功。1957年,该社购置1.47千瓦煤汽机1部、轱辘车4部,自制设备10余套,实现瓷泥粉碎、洗泥、练泥、压坯成型机械和半机械化,生产陶器和瓷器27万件,实现产值6.85万元。1958年冬,改为地方国营企业,并易称安远陶瓷厂。招收新工人100余人,工人总数增至186人。1959年至1961年,生产过程逐步实现机械化,并改生产日用陶瓷为生产耐火材料及电瓷器,产量产值增长。但因学徒工比例过大,窝工浪费现象严重,3年累计亏损6.5万元。1962年,改为集体企业,精简职工106人。是年开始生产蝴蝶瓷瓶和瓷夹子等工业用瓷。当年产量100余万件,产值18.3万元。1964年7月,厂址从新田公社乌石大队迁至镇岗公社镇岗大队。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陶瓷工人停工闹“革命”,生产停滞。1967年产值降为15.21万元,1968年再降为13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生产一直不景气,年均产值在13万元左右徘徊。1978年,产量上升,当年实现产值24.16万元。1980年产值增至31.56万元。1981年,盲目购置瓷板、瓷砖生产成套设备,放弃传统日用瓷器生产,转产中、高档工业用瓷和建筑用瓷。由于产品质量差,无市场竞争能力,企业连年亏损。1985年产值降至2.5万元。
   第二节建材工业一、石灰烧制清末及民国期间,县人在濂江大坝头、丝茅坪和双芫合头等地开采石灰石,筑窑烧制石灰。濂江大坝头所产石灰,质量优良,颇受县人青睐。1970年,县工交局在双芫合头开办石灰厂。1971年至1978年,县石灰厂生产石灰5536吨。1979年,该厂由于产品质量差,交通不便,产品无销路,企业亏损,转交双芫公社经营管理。
   二、水泥制造
  1958年,县水泥厂投产,因缺技术、缺设备、缺原料,炉温达不到生产要求,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1962年停产。1977年7月,县水泥厂重新投产,仍未生产出合格产品,翌年关闭。
   三、砖瓦制造县内民间从古至今历代相传用粘土手工制坯,土窑烧制砖、瓦。1975年,县冶炼厂转为生产砖瓦,并易称安远县砖瓦厂。1976年,生产红砖108万块。1977年,生产红砖104万块、瓦86万片。1978年,生产青砖109万块、瓦40万片。1979年,停止生产砖瓦,转产油漆。
   四、石材加工
  1985年6月,县经济委员会与双芫乡政府在双芫乡苗脑塅合办大理石板材厂。时有职工18人,固定资产17万元。当年生产玫瑰红大理石板材15平方米,白石米69吨。
   五、水泥制品生产
  1983年7月,县城建局在县城北郊西霞山下开办集体企业水泥制品厂。生产水泥砖、瓦一批。1985年,有职工17人,固定资产原值为4.5万元。
   第五章织染·印刷·造纸第一节织染一、纺织清末,县人用木制纺纱机和织布机织葛布、苧麻布、茧绸和湖棉绸等。县内所产生丝甚少,纺织丝绸用的生丝大都购自信丰县和广东、江苏省。建国后,1959年,城关镇公社兴办织布厂,使用旧式木织布机生产白棉布和白棉带。不久,因棉纱短缺,生产停止。
   二、针织
  1970年4月,县被服厂附设针织车间,生产毛巾和棉带。1975年,县手工业管理局将被服厂针织车间改办为针织厂,属集体企业。时有职工14人,织机8台。1985年,有职工40人,拥有自动织机20台、整经机2台、纬纱机2台、脱水机2台、手套织机8台、配套设备40余台(套),固定资产原值10万元。产品有蚊帐布、白棉布、棉纱布、毛巾、白棉带、工作手套和毛线服装等。
   三、印染民国期间,县城泰昌隆、福安行、祥裕泰等布匹商号,从外地购进原色(白色)棉布,利用县内所产蓝靛和野薯手工染制色布销售。建国初期,县内手工染制色布业停业,手工染布艺人转染麻线和旧衣服。
   第二节印刷·造纸一、印刷明、清期间,县内有专营刻制木活字和刻板印刷文书的民间艺人。清雍正五年(1727年),县人钟元铉著《石湖草堂诗集》刻版印刷。清末,县内各姓氏族谱,多刻版印刷。
   民国26年(1937年),县城祥顺号购置手摇石印机1台,经营印刷业务。民国33年,县《晓报》社印刷厂有脚踏平台印刷机和圆盘印刷机各1台。
   建国后,1958年8月,县印刷厂开业,时有职工8人,有脚踏平台印刷机、2号圆盘印刷机、3号圆盘印刷机各1台。1962年,县印刷厂开始使用电动印刷机。1983年11月,厂址从青年路迁至九龙路。1985年,县印刷厂有职工37人,固定资产原值32万元,能印刷书刊、商标和广告,并能照相制版和铸字。
   二、造纸明、清及民国期间,县内民间有造纸作坊,制造土纸、油纸和棉纸。土纸多取毛竹为原料;油纸以楮树皮为原料,制成纸后再涂刷桐油,用于防雨防潮和制油纸伞。太平堡上魏村民生产棉纸,用于制作鞭炮引火线。
   建国后,县内民间生产少量土纸。
  1959年10月,县工业局开办造纸厂,机械生产书写纸。时有职工12人,固定资产3万元。1960年,因工艺水平低,产品质量差,工厂关闭。1970年,县工交局重办造纸厂,机械生产包装纸板。由于工艺水平低,产品质量差,化学原料缺乏,1974年关闭。
   第六章酿造·食品加工第一节酿造一、酿酒明、清和民国期间,县人用糯米制作糯米酒(俗称黄酒或水酒),亦用粘米制作白酒(俗称烧酒或土烧)。是时县人所酿糯米酒和白酒多供自饮,仅县城和圩镇有酒店酿酒销售。
   民国17年(1928年),县城有酒店15家。民国24年,县城酒店增至32家,从业人员96人,各有资金70银元至200银元不等。民国37年,县城有15家酒店,从业人员35人。均为前店后坊,自产自销。
   建国后,1951年,县城有酒店6家,从业人员10人,资金374元。
  1955年,县城欧阳邦明振和祥号、唐金仁祥顺号、刘中惠惠和号和陈祥源永丰号4家酒店组成酒业合作商店;孙家彩宗利号、陈安清和盛号、陈彩章彩记号和唐罗九久盛号4家私营酒店集股885.5元,参加开办公私合营安远酒厂,从业人员7人。1956年2月,公私合营安远酒厂改为集体企业,称安远县合作酒厂,从业人员10人。是时,县合作酒厂承接县酒类专卖公司来料加工,生产黄酒和烧酒。1958年4月,县合作酒厂改为地方国营企业,称安远酒厂(简称县酒厂),职工28人。是年,县酒厂酿酒改陶缸发酵、小锅蒸馏白酒为发酵池发酵、大甑蒸馏白酒。
  1959年,县酒厂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为县副食品加工厂酿酒车间。当年生产黄酒和烧酒103.2吨。是年,开始生产虎骨酒、杨梅酒、青梅酒、五加皮酒、三花酒和牛庄酒等。
  1960年,县副食品加工厂酿酒车间改为集体企业,复称安远县合作酒厂。1964年10月,县合作酒厂复为地方国营企业,再次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为酿酒车间。1971年3月1日,县副食品加工厂酿酒车间复称安远酒厂。当年增加生产麻雀酒、三蛇酒和蜂蜜酒。1976年,县酒厂安装酒精蒸馏塔、发酵罐、蒸煮锅、过滤器等设备,同时开始生产九龙泉酒。1979年,增加生产曲精酒、纯粮白酒、江南大曲和猕猴桃酒。青梅酒、蜂蜜酒和九龙泉酒被评为赣州地区优质酒。1983年,增加生产青梅白酒。同年,九龙泉酒生产因缺少原料,出酒率偏低和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停止生产。
  1963年起,县酒厂生产的虎骨酒行销上犹、崇义、赣县、于都、龙南等县和赣州市。1976年起,县酒厂生产的白酒销往黑龙江、辽宁、吉林等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北京、上海市。1985年,县酒厂开始生产江西米酒。
   [=此处为表格(表13—61958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饮料酒产量、利润比较表)=]单位:吨万元二、酱油酿制
  1955年1月,县城“章章”和“天天”两家酱业店与一家饴糖生产户组成合作酱油饴糖加工厂,主产酱油,兼产饴糖,从业人员4人,股金313元。当年生产酱油30余吨。
  1958年3月1日,合作酱油饴糖加工厂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为酱油车间。1959年生产酱油42吨,1974年生产174吨。以后因原料供应紧张,产量逐年下降,1985年只生产81.2吨。
   第二节食品加工一、糕饼制作民国期间,县内有糕饼作坊,制作糕饼应市。用料多取糯米粉,配以红糖、芝麻和柑皮等。糕四季制作,饼则以制中秋月饼为多。民国17年(1928年),县城有糕饼店11家。民国23年,县城有糕饼店9家,从业人员45人。民国36年,县城糕饼店减至8家。
   建国后,1951年,县城有永利号、森记、永利任、永利炳、荣华昌、洪利祥、万隆昌、鸿盛利、昌发祥、永福号、义昌隆、万泰祥、怡盛、延丰号14家糕饼店,其中永利号、荣华昌、万隆昌糕饼店在生产旺季时常雇工十三四人,年产量为5万斤左右。是时,糕饼制作各道工序均为手工操作。糕饼品种主要有云片糕、全面饼、糖花豆、白鸽蛋、花生糕、麻糕、兰花根、蚕儿酥、豆角酥、云景酥、大切酥、烧饼、寿桃饼、月糕、切糕、太平糕、雪片糕、水晶糕、灯芯糕、什锦糕、川条糕、鸡蛋糕、蓼花、上麻兰花根、珊瑚条、蛋散子和大小桃酥等。
  1956年,县城私营糕饼店组成手工业糖果生产合作社。
  1959年3月,县副食品加工厂开工投产。县副食品加工厂设糕点生产车间,有职工10余人。是年,糕点生产用粮减少,大量采用红薯和野薯、牛蹄、橡子、狗脊、蕉蔸、土茯苓等野生植物为原料制作糕点。1963年,糕点生产用粮增多,野生植物用量减少。同年,开始生产饼干。
  1975年,固定生产糕点44种。1982年,固定生产糕点41种。
   [=此处为表格(表13—71959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糕点产量比较表)=]单位:吨二、食糖榨制
  1971年,县工业局开办制糖厂,为地方国营企业,当年生产水沙糖8吨。1982年因原料缺乏,县制糖厂关厂停业。
   [=此处为表格(表13—81972年至1981年安远县食糖产量统计表)=]单位:吨三、饴糖制造民国期间,县城有一家饴糖生产户,生产饴糖供应县城市场。1955年1月,饴糖生产户与章章、天天两家酱业店合并成立合作酱油饴糖加工厂,主产酱油,兼产饴糖。1958年3月1日,合作酱油饴糖加工厂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为酱油车间,饴糖生产停止。
   四、豆腐磨制民国17年,县城有豆腐店13家,磨制豆腐销售。民国34年,县城豆腐店增至20家,从业人员60人,各有资金银元59元至150元不等。民国36年,县城有豆腐店32家,从业人员65人,共有资金847万元。
   建国后,1951年,县城有豆腐店32家,农村集镇有豆腐店97家。1956年,县城豆腐店组成豆腐生产合作社(简称豆腐社)。1959年,豆腐社生产豆腐2.39吨、腐竹1.5吨。1968年,豆腐社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为豆腐生产车间。1979年,个体豆腐坊生产的豆腐开始应市。1984年7月,县副食品加工厂豆腐生产车间停办。
   五、罐头蜜饯加工
  1980年,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开办罐头厂,当年生产冬笋、桔子罐头70.08吨,1981年至1985年生产水果罐头138吨、干果蜜饯35.2吨。
   六、乳制品加工
  1982年,县副食品加工厂试产乳粉1139包,512.55公斤。1985年,县副食品加工厂生产全脂奶粉9.23吨、菊花晶5.69吨、麦乳精4.62吨、速溶豆浆粉4.94吨。
   七、饮料生产县内少数乡民在夏季制作凉粉(俗称凉水)饮用,消暑解渴。凉粉系用荸荠粉或薯粉加入凉粉草熬制而成,呈凝固状态。食用时加入蜂蜜或红糖水。
  1963年夏,安远旅社购置1.4万大卡的冷冻机1台,生产冰棒、冰水等冷饮食品销售。1974年,县饮食服务公司成立制冰车间,安装7.5万大卡的冷冻机1台。1975年投产,生产冰棒、冰水、冰绿豆、冰牛奶和冰蜂蜜等冷饮食品应市。1980年起,龙布、版石、孔田等圩镇陆续设有冷饮店,购置冷冻设备,制作冷饮食品应市。
  1985年起,县酒厂利用猕猴桃制作猕猴桃原汁。同年,县酒厂从上海市引进汽水生产全套设备,在夏季及初秋生产汽水,日产0.4万瓶。
   第七章加工业第一节粮油饲料加工一、稻谷加工人力加工1967年以前,县内稻谷加工多用人力。先用砻剥去谷壳,再用碓或春米筒把糙米加工成白米。加工效率低。
   水力加工清嘉庆五年(1800年),上濂坊吉牛坑装有水碓1座,用水碓春米。民国24年(1935年),一广东人在县城教场街侧濂江河畔安装木轮石碓,利用水力加工稻谷。木轮石碓加工百斤稻谷需30分钟左右。民国期间,长沙乡上人、深潭龙、山口、小石龙、石龙坳等地建有水碓12座。建国后,县内边缘山区少数地方仍使用水碓加工稻谷。1956年至1968年,天心深溪、高坑、大坋等地装置水碓10余座。1979年,重石公社枫树场、〓坑公社关山迳、龙布公社阳光大队牛面脑各建水碓1座。1985年,全县尚有水碓31座。
   机械加工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建设科购置机械制米设备,开办制米厂。制米厂日产机制大米0.4万斤。1954年4月,制米厂从信丰购进15马力煤气发动机1台和升降设备1套;6月,新购设备运行投产。
  1958年,版石大米加工厂建成投产,班产大米3吨。
  1971年,全县各粮管所、站开办机械制米厂,农村生产大队开始建立单机单斗来料加工制米厂。
  1975年,版石制米厂建风运大米车间,班产大米50吨。1979年,城关粮油加工厂建升降风运大米车间,班产大米50吨。
  1981年,个体农户开始购置单机单斗碾米机械,来料加工稻谷。1985年,全县基本实现稻谷加工机械化。
   一、大米加工大米加工而成的粉干,系县内传统食品。重石手工粉干韧滑爽口,远近闻名。
  1958年,县内8个粮管所办有粉干厂,手工制作粉干应市。1977年,县制米厂从广东购进粉干机1台,生产机制粉干,班产0.88万斤。次年,龙布、天心、版石、车头、孔田等5个粮管所购置粉干机,生产机制粉干出售。
  1983年,县内个体户开始购置粉干机,生产机制粉干供应城乡市场。1985年,县产机制粉干销往广东省。
   三、面粉加工
  1967年,县制米厂从赣州购进机动单滚单梳铁木结构面条机1部,加工生产面条。拌粉、晾晒、段切、包装均用手工,班加工面粉600余斤。1971年,安装半机械化面条生产线1条,班面粉加工量增至1200余斤。1985年,加工面粉40万斤。
   四、榨油县内农村普遍建有榨油坊,利用水力手工榨制木梓油、菜籽油、桐油和野生植物油。
  1969年,县制米厂购置95型卧式榨油机1台,设立机机械榨油车间,开始机械榨油。1971年,县制米厂又购置90型气压立式榨油机4台和锅炉、蒸汽炒锅等设备,开始榨制米糠油。随后,龙布、天心、重石、版石、车头和孔田等6个粮管所分别购置90型榨油机2至44台,榨制米糠油。至1985年止,全县累计生产毛糠油267吨、精糠油2吨,利用糠脚油制肥皂1.82万联。
  1976年,孔田公社南坑大队装置90型气压立式榨油机2台,濂江公社中心大队装置90型气压立式榨油机1台,版石公社上坑大队装置95型卧式榨油机1台。从此,农村开始使用机械榨油。1981年起,个体户购置榨油机,进行来料加工生产。
   五、饲料加工混合饲料生产县内混合饲料品种有统糠、混合糠、砻糠、细糠和碎米等。1984年生产混合饲料1596吨,1985年生产1226吨。
   配合饲料生产1983年6月,县饲料公司开业,向市场供应生猪配合饲料配料。同年10月,县饲料公司开办配合饲料厂,装置300型粉碎机组1套,生产生猪配合饲料供应市场。翌年,增加300型粉碎机组1套,生产肉鸡和蛋鸡配合饲料。1983年至1984年,生产配合饲料0.07万吨。1985年,县饲料公司投资50万元,在欣山镇龙泉路新建年产量为0.3万吨的饲料配料加工厂,当年生产生猪配合饲料1.43万吨,浓缩饲料0.7万吨。
   第二节木竹加工安远系山区县,木竹资源丰富。木竹工匠就地取材,制造木竹农具和家具。木制农具有木犁、水车(龙骨车)、木桶、粪船、谷斗等,家具有桌、椅、床、凳、橱、柜、箱、盆等;竹制用具有筛、簸、箕、篮、箩、篓、笼、竹椅、竹床、箬笠等。车头乡黎村村民世代相传用硬头黄竹编制香篮,用于盛物赶集、进香和走亲戚。竹编香篮美观耐用,颇受县人喜爱。
   民国期间,木竹工匠在县城设点坐铺经营,多以家庭为单位,前店后坊,自产自销。荣昌号制伞店用毛竹生产竹骨油纸伞,雇工10余人,年产油纸伞约0.7万把。建国前夕,县城有木竹加工店铺24家,从业人员70余人。
   建国后,1952年5月,荣昌号雨伞店与杜鹏初雨伞店合资成立雨伞社,13家木器店联合成立县城木业建筑生产合作社。1953年冬,县城木业建筑生产合作社购置12马力单缸卧式柴油机1台,安装圆盘锯,用机械加工木料板材。1958年,雨伞社自行设计制造钻孔机和伞头加工机,提高工效2倍,当年雨伞产量达2.25万把。是时,县内生产的油纸伞美观大方,质量可靠,且价格低廉,在赣南地区颇受欢迎。1965年,县城木业建筑生产合作社引进压刨机、平刨机和打榫机等机械,竹器生产行业引进破篾机、破丝机和竹筷加工机等机械。
  1980年,由于传统的竹骨油纸伞逐渐被钢骨布面晴雨伞所取代,雨伞社停止生产花、绿色油纸伞,仅生产大红油纸伞,供乡村婚嫁迎娶之用,年产量约0.2万把。是时,雨伞社转产木纱团芯和藤木折椅等,销往广东和福建等地。从是年起,县内生产交通、纺织、建筑、船舶和车辆等竹木部件。
  1953年至1985年,全县生产枕木6.07万立方米、造船板材0.32万立方米、各种工具木柄和擀面杖142.47万根、纺织纱管211.26万支、篾缆10余吨。
   第三节烟草加工县内生产的烟草,部分加工成烟丝销售。烟丝多销往广东省、福建省和赣州市等地。
   民国17年(1928年),县城有烟丝店5家。民国24年,县城有烟丝店10家,从业人员30人,各有资金银元150元至200元不等。民国33年,县城有烟丝店5家,共有资金11.5万元。
   建国后,1951年,全县有烟丝店16家,其中县城5家、孔田圩9家、版石圩2家。
  1955年,县城烟丝店组织烟丝生产合作社。1959年,烟丝生产合作社并入县副食品加工厂。是年,县副食品加工厂加工烟丝31.82吨、卷烟872条,版石副食品加工厂加工烟丝9.64吨。1981年,全县停止加工烟丝。
   [=此处为表格(表13-91965年至1980年安远县几个年份烟丝产量比较表)=]单位:吨第八章工业管理第一节工业管理体制清末,县内民间有行业帮会,制订会规,约束本行业成员。
   民国2年(1913年),县知事公署设实业科,兼司工业事宜。民国16年,工业事宜改由建设局管理。
   建国后,1950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科,兼管县内工业。1952年5月,全县工业改由建设工商科兼管。1953年5月,全县工业复由工商科兼管。1954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手工业管理科,专职管理全县手工业。
  1955年3月,县人委设立工业科,专职管理全县地方国营工业。同年7月,工业科和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交科。1956年4月,手工业管理科改称为手管局。同年6月,工交科更名为工交局。
  1958年1月,撤销手管局,手工业由工交局统管;10月,撤销工交局,设立工业局,统管地方国营工业。1959年7月,设立冶金局,专职管理全县地方国营冶金工业。
  1960年7月,撤销冶金局。1961年11月,复设手管局。1964年7月,工业局与交通局合并成立工交局。1965年1月,撤销手管局,全县手工业复由工交局统一管理;9月,撤销工交局,全县工业转由经委管理。
  1968年,撤销经委,工业、手工业由县革委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统一管理。1969年3月,成立二轻联社,管理全县大集体工业企业。1970年11月,复设工交局。1971年2月,撤销工交局,恢复工业局。1973年12月,二轻联社改称二轻局。1975年10月,工业局和交通局合并,复设工交局;二轻局改称手管局。1978年8月,县革委设立工交办公室,加强工业交通事业管理。
  1979年4月,撤销工交局,复设工业局;5月,手管局复称二轻局。
  1980年6月,撤销工交办公室,复设经委;9月,撤销工业局。是时,县经委与二轻局分别负责管理全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集体工业企业和个体手工业。
   第二节工业企业管理一、私营和公私合营工业企业管理民国期间,县政府对私营手工业进行登记、核资和纳税管理。民国32年9月起,县政府委托县工会办理私营手工业的开业、转业和歇业手续。
   建国初期,国家保护私营企业,允许业主自主经营。各私营企业工人组织工会,摒弃封建行规,取缔封建把头,实行8小时劳动制,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1953年起,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此之前,1952年5月1日,县内进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动员荣昌号和杜鹏初两家雨伞生产店集资合股,组织县内第一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至1956年底,全县组织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47个,发展社员1083人;部分私营企业转为公私合营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设企业管理委员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在企业中建立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女工委员会(小组)等组织,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执行国家逐级下达的生产计划。1957年,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发展至49个,社员增至1366人。至此,县内手工业专业人员全部入社,胜利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二、集体工业企业管理
  1951年,县城雨伞生产合作社为县内第一个集体企业,实行工具入社、合资入股、统一经营、计件付酬、股份分红、自负盈亏”的管理方法。1956年,改“股份分红”为“定额管理、劳动分红”。
  1958年,将5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地方国营企业,将其原来的计件工资制改为计时工资制,改企业自负盈亏为县财政统负盈亏,产品生产和销售由政府管理部门下达指令性计划,造成产品积压,生产停滞。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把部分原为集体企业的地方国营企业改为集体企业,恢复集体企业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对传统手工业实行“定额管理,按件计酬,多劳多得,超额加奖”的管理办法;对已形成流水作业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与工种,实行“定额管理、计时工资加奖励”的管理办法。集体企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在县内开始后,将集体企业的按劳分配、计件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当作“修正主义”批判,给集体企业职工评定等级工资,工资一拉平,吃“大锅饭”,严重挫伤了工人的生产积极性,产值逐年下降。1968年,县内6家集体企业412名职工,年产值仅48.86万元,企业严重亏损。1969年,县内6家集体企业关闭4家,仅存县二轻机械厂和县陶瓷厂,且仿效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县财政统负盈亏。1978年,县二轻机械厂和县陶瓷厂重新实行企业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办法,同时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指标承包责任制,当年全员劳动生产率平均达0.28万元,1985年增至0.37万元。
   三、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管理
  1950年起,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60年,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根据“鞍钢宪法”的五条原则,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两参: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一改:改革不合理的制度;三结合: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全面推行班组核算。1962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对地方国营工业企业进行调整整顿。1966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在县内开始后,批判“唯生产力论”,“利润挂帅”,把正常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诬为“管、卡、压”而抛弃,企业产值下降。全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由1965年的87.87万元降至1970年的36.8万元。1969年,重建部分企业管理制度。1972年,整顿企业管理,使部分企业扭亏为盈。1976年,全县11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中,7个盈利,共实现利润30.68万元;4个亏损,共亏损19.48万元。1978年,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79年起,根据国家“计划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对盈利企业实行利润增长分成的管理办法。1980年起,对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盈奖亏罚”的经济合同制,采用“收入任务大包干”的管理办法,规定企业的超计划利润60%交县财政,40%留给企业自主安排。1981年,县内9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全部实现盈利。1982年,实行“党支部(总支)统一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企业车间、班组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83年,试行第一步利改税方案,9家地方国营工业企业8家盈利,共实现利润80.44万元;1家亏损,亏损4.46万元。
  198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县内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全部盈利,共实现利润47.6万元。
  1985年,国营工业企业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方案。全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上交企业所得税42.6万元,实现税后利润14.2万元。
   第三节职工队伍
  1952年5月,县城雨伞生产合作社成立,县内首次出现集体工业企业职工。1953年,县制米厂成立,县内开始组织国营工业企业职工队伍。1956年,全县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47个,有集体职工1083人。1958年,盲目大办工业,国营工业企业职工迅速增长。至1959年底,国营工业企业职工增至801人。
  1962年,全面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关停部分工业企业,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减少。1970年至1972年,县内新建一批国营工业企业,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人数增加,1972年达709人。1979年起,县内工业企业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职工队伍相对稳定。
   [=此处为表格(表13-101957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地方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人数比较表)=]单位:人 [=此处为表格(1952年至1985年安远县几个年份集体工业企业职工人数比较表)=]表13-11单位:人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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