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461 |
颗粒名称: | 一、陂渠圳管理 |
分类号: | TV6 |
页数: | 1 |
摘要: | 陂管理民国36年前,陂由乡、村自建自管。小陂,由族中长者召众集资建造和维修;大陂,设陂会管理。陂会购置有陂会田。陂会田或由当年水陂管水人耕种,所收稻谷充作当年管水报酬;或由陂会出租,收取租谷用作水陂维修费及管水人报酬。陂长由陂会会议任命及罢免。任期通常为1年,可连选连用。光绪二十二年,石塘村叶世生被选为濂江坊彭陂陂长。他办事热心公道,不负众望,连任21年陂长。叶福芳子叶美生继承先父遗志,继续管理彭陂18年。民国37年,为加强陂管理及发展水利事业,全县成立12个乡水利协会。县内灌溉范围500亩以上的渠、圳,均设立管理委员会或管理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至3人,负责看管拦水坝及干渠。 |
关键词: | 水利工程 基础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