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418 |
颗粒名称: | 二、木竹计划调销 |
分类号: | S752 |
页数: | 1 |
摘要: | 建国后,县内木竹流通贯彻计划分配的方针,以先国家后地方为原则,按国家指定的交验点,采用送货交售和生产地交售两种形式,将木竹材交售给国家和地方企业、事业单位。1952年起,县内所产木、竹先后交售给赣州市东河贮木场、广东龙川木材转运站、赣县横溪木材转运站和广东韶关火车站等木竹交验点。1953年起,国家统一制定木材计划调销价格。1966年至1981年,对县内农业用木材实施免税优惠价。1985年起,国营林场生产的非统配木材,实行议价销售。 |
关键词: | 采伐 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