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417 |
颗粒名称: | 一、木竹集市贸易 |
分类号: | S752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期间,街坊镇、龙布圩、天心圩、版石圩、镇岗圩、孔田圩和鹤子圩辟有木竹交易市场。版石圩木材年销量为“龙泉码”400至500两居全县之冠。其次为鹤子圩,木材年销量为“龙泉码”100余两。外销木材多销售给赣州市和广东龙川的木材商人。民国29年至31年,每两杉木交易市价为银元20元左右。建国后,1955年,国家实行木竹统购统配政策,关闭木竹交易市场。规定农村社、队在完成国家分配的木竹交售任务后,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少量木竹交易。1981年起,县人民政府规定社、队进入市场进行自由贸易的木、竹总数,不能超过本社、队年生产任务的30%。1985年,开放木材交易市场,允许林农自行销售按计划生产的木材。 |
关键词: | 采伐 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