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403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成片造林 |
分类号: | F307.2 |
页数: | 3 |
摘要: | 明、清和民国时期,县民在私有山地营造油茶、油桐和毛竹林。清光绪年间,县人贡生赖含章倡议植树造林,邀众在濂江坊的石壁窝、大岭背、松柏坑、鸡栖坑和金寨头等地山坡营造杉、松林数百亩。民国32年至民国34年,全县种植杉树、松树、油桐、苦楝树42.5万株。建国后,1950年至1952年,县人民政府鼓励农民个体植树造林。1958年8月,农村人民公社成立。1981年起,国营林业企业实行“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细致整地,密度适当,精细栽植,抚育保护”六项技术措施造林,全县造林开始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从是年起,县内个体小茶园、小果园、小油茶园、小油桐园、小用材林园迅速发展,至1985年止,个体农民造林9.73万亩 |
关键词: | 林业经济 林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