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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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39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营林
分类号: F307.2
页数: 8
摘要: 营林
关键词: 林业经济 林业

内容

第一节采种育苗一、采种自古以来,县民有选采油茶、油桐、苦楝、乌桕、棕桐等林木种子营造经济林木的习惯。
   建国后,采集林木种子被列为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1949年冬至1951年,号召农民个体采摘油茶、油桐种子营造油茶和油桐林木。1953年,随着农村互助合作组织的发展,林木采种由农户个体采种开始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采种。当年,除采集油茶、油桐种子外,首次采摘马尾松种子200斤。
  1956年,根据“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和“造什么林、育什么苗、采什么种”的采种原则,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农民采集杉树种子1753斤、乌桕种子245斤、板栗种子886斤、按树种子53斤、油茶种子9700斤、油桐种子3000斤。
  1957年10月,县人委抽调林业职工9人,组成3个采种工作组,分别到上濂、棉地和江头等乡的12个高级农业合作社组织社员采集树种,计采集杉树球果3.5万斤、油桐种子0.08万斤、油茶种子0.85万斤。1953年至1957年,全县采集林木种子4.01万斤,其中国营林业企业采集1.55万斤(杉木种子0.72万斤、松树种子0.11万斤、油桐种子0.37万斤、乌桕种子0.05万斤、其它树种0.3万斤),农业社集体采集2.46万斤(油茶种子1.77万斤,油桐种子0.69万斤)。
  1959年,全县采集杉、松、棕桐、乌桕等林木种子5.59万斤。是年,开始引进法国梧桐等绿化树种。
  1963年,全县采集各种林木种子1.33万斤。
  1964年至1966年,全县采集林木种子23.21万斤,其中,油桐、油茶种子22万斤,各种针、阔叶树种子1.21万斤。
  1967年至1976年,全县采集林木种子23.23万斤,其中马尾松种子除用于县内育苗和1974年在县内飞播造林外,还销往外县0.03万斤。其间,引进油橄榄、杜仲、湿地松等林木树种。
  1968年,开始在孔田公社大围和上魏等大队建立松树母树林基地430亩。1975年,县林科所开始营建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3亩。1976年,全县国营林场进行杉树母树选优工作,选出优良母树28株。
  1977年,全县采集林木种子5.05万斤。
  1978年11月,牛犬山林场建立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营造杉木采穗圃55.2亩。翌年,牛犬山林场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营造杉树砧木林412.1亩,安子〓林场建立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86亩。1981年,牛犬山林场在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嫁接良种杉木1.53万株,安子〓林场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嫁接良种杉树0.23万株。1983年,牛犬山林场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开始采果,当年产种子27斤。1984年,牛犬山和安子〓两林场初级杉木嫁接种子园分别产种子652.5斤、119斤。
  1985年,县林业科学研究所(简称县林科所)建立一代杉木嫁接种子园800亩(当年嫁接324亩)。同年,牛犬山林场与国家林业部、江西省林业厅建立林木良种联营基地0.2万亩。
  1978年至1985年,全县共采集林木种子11.04万斤。其间,陆续引进火炬松、黑荆树、意大利杨、红花油茶、浙江杨梅和金钱松等树种。
   二、育苗明、清及民国期间,县内农民培育油茶、油桐自用苗木。
   民国31年(1942年),安远县新赣南农林场培育一批果树和油桐苗。是年起至民国34年止,全县培育杉、松、油桐、苦楝等树苗51.4万株。
   建国后,育苗事业逐步发展。1952年,县森林苗圃在古田乡永新村下山坝建立,经营苗地24.5亩。当年,培育松、杉等树苗18亩,供县城绿化植树。
  1953年,县森林苗圃停办,留有苗木11亩,用于次年植树造林。
  1955年1月10日,恢复县森林苗圃。同年,县森林苗圃在孔田乡长布村设立孔田分圃,经营苗地45亩,主要培育杉、松等苗木,兼育乌桕、油桐、桉树等树苗。
  1956年,县森林苗圃在重石乡设立重石分圃,经营苗地40亩。是年,全县培育杉、松苗木192亩。
  1957年,县森林苗圃培育树苗45.3亩,其中,杉苗20.98亩,马尾松苗0.56亩,油桐苗8.02亩,板栗苗6.81亩,乌桕苗5.14亩,桉树苗1.1亩,其它树种苗木2.69亩。同年,凤山、镇岗和鹤子等乡的5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培育杉苗和油桐苗51.7亩。
  1958年,县森林苗圃孔田、重石分圃停办,古田总圃育苗用地面积扩至120亩。当年,全县育苗54亩。
  1959年起,推广冬季育苗。当年全县冬季育苗295亩。
  1964年起,组织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集体培育苗木,县林垦局按树种和苗木类别分别给予经济补助,国家同时减免农村社队育苗用地的农业税和购粮任务。
  1965年,全县育苗350亩,完成当年育苗计划的175%。
  1967年,安子〓林场开辟马木坪育苗工区,经营育苗用地60亩。1966年至1975年,全县培育苗木2275亩,其中国营林业企业育苗948亩,农村社、队育苗1327亩。其间,安子 [=此处为表格(表11—11952年至1985年安远县采种、育苗统计表)=]〓林场和镇岗、孔田两公社社办林场所育的苗木,90%以上为一类优质苗木。
  1968年12月,县森林苗圃停办。1977年12月,全县油茶育苗现场会在龙布公社召开,推广营养杯育苗先进技术。次年,全县采用营养杯育苗培育油茶树苗12万株。
  1980年,县森林苗圃在版石乡红光村石子头重新开办。1981年,县森林苗圃举办1期油桐苗木嫁接技术学习班。翌年,全县培育嫁接油桐苗10万株。1982年8月,县森业苗圃再次停办,其人员并入安子〓马木坪育苗工区。
  1983年冬。县林垦局引进黑荆树种子,分配给6个国营林场、7个林业联合体、137户林业个体户培育黑荆树苗。1981年至1985年,全县共育苗1939亩,其中国营林业企业育苗641亩,集体和个体育苗1298亩。国营葛坳林场和镇岗公社黄洞林场培育的苗木产量高,质量好,受到江西省林业厅的表彰。
   第二节成片造林明、清和民国时期,县民在私有山地营造油茶、油桐和毛竹林。清光绪年间(1886年至1890年),县人贡生赖含章倡议植树造林,邀众在濂江坊的石壁窝、大岭背、松柏坑、鸡栖坑和金寨头等地山坡营造杉、松林数百亩。
   民国32年(1943年)至民国34年,全县种植杉树、松树、油桐、苦楝树42.5万株。
   建国后,1950年至1952年,县人民政府鼓励农民个体植树造林。1951年,全县营造松林0.06万亩。1952年,全县营造杉林0.03万亩、松林0.66万亩。
  1953年,全县农民互助合作造林1.83万亩。1954年起,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集体造林。至1957年止,集体造林11.9万亩(其中,用材林11.06万亩,经济林0.64万亩,其它林0.2万亩)。
  1958年8月,农村人民公社成立。冬,社队集体造林7.91万亩。同年11月至12月,县东风垦殖场人工迹地更新造林0.12万亩。
  1965年起,贯彻“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营并举,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的林业建设方针,国营林业企业开展大面积环山水平条垦整地造林,以大穴整地的方式集中连片造林1.22万亩。
  1967年,开始实施《安远县社、队林场工作条例》,贯彻“以林为主,林粮结合,多种经营,以短养长”的社队林场建设方针,全县成立社队林场95个。
  1971年2月,开展全民植树造林运动,全县3万余人上山植树。是年,社队林场增至130个(公社办14个,大队办116个),配有林业专业人员1877人。同年,县革委指定濂江公社和孔田公社为集体造林样板公社,指定天心和孔田两公社林场为社办林场造林样板林场,指定镇岗公社老围大队林场、孔田公社上魏大队林场、濂江公社石圳大队林场和水背大队林场为队办林场造林样板林场。
  1973年,全县林业上“纲要”誓师大会召开,植树造林掀起热潮。当年,全县造林2.86万亩,其中国营林业企业造林1.19万亩,集体造林1.67万亩。
  1974年3月,县内首次进行飞机播种造林(简称飞播造林)。播种飞机在长沙、天心、重石等公社和国营牛犬山林场及天心、葛坳采育林场的部分山场飞行播种3架次,播种马尾松1.44万亩。1975年3月,长沙、天心、重石和版石4个公社的16个大队山场进行第二次飞播造林,播种面积达3.47万亩。1985年4月,在天心公社和长沙公社的6个大队山场进行第三次飞播造林,飞播5架次,飞播树种有马尾松、木荷、胡枝子、黄荆等,播种面积2.79万田。
  1981年起,国营林业企业实行“适地适树,良种壮苗,细致整地,密度适当,精细栽植,抚育保护”六项技术措施造林,全县造林开始实行科学化和规范化。同年,改革林业生产体制,开展稳定山权、划定社员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简称林业“三定工作,贯彻”)落实“谁种、谁管、谁有”的林业政策,采取扶持林业专业户的方法,调动林区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从是年起,县内个体小茶园、小果园、小油茶园、小油桐园、小用材林园迅速发展,至1985年止,个体农民造林9.73万亩。
   [=此处为表格(表11—21951年至1985年安远县造林统计表)=]单位:万亩 [=此处为表格(续前表)=]第三节 “四旁”植树县民自古以来有在房前屋后栽树种竹的习惯。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重视“四旁”植树。每年春季,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农、商、学、兵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四旁”植树活动。1950年至1959年,在“四旁”种树的树种有樟树、苦楝、女贞和乌桕等;1960年至1979年,有法国梧桐、按树、白杨、棕桐、重阳木、硬头黄竹、千年桐和银桦等。1980年,县城“四旁”植树实行分段包栽包活责任制,中山街、青年路、濂江路、龙泉路、九龙路和沿江东路实现路旁绿化,濂江路与九龙路交接处建起街心公园。1983年起,“四旁”植树逐渐发展成为庭院绿化、花化、美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大都建有花坛或花圃,城镇职工家庭养花种草蔚然成风。
   第四节义务植树民国时期,学校师生在每年3月12日植树节进行纪念性植树活动。
   建国后,1953年起,全县党、政、军、群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每年参加绿化祖国的义务植树活动。1964年1月,县城1000余名职工在烧金坳、龙泉山和东峰嵊等地进行大穴整地,义务植树7.38万株。
  1979年2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规定每年3月12日为植树节。是年起,每年植树节前后,县内各界人士均进行义务植树活动。当年全县义务植树26.64万株。
  1982年2月,安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全民义务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发展林业的决定》。同月,县人民政府成立绿化委员会,高云山垦殖场和各公社建立绿化领导小组。是年,全县义务植树19.22万株,其中国家职工义务植树6.55万株,公社社员义务植树12.67方株。
  1985年,全县义务植树41.62万株,其中国家职工义务植树4.7万株,公社社员义务植树36.92万株。1964年至1985年,全县义务植树179.55万株。
   第五节林业基地一、毛竹林基地
  1972年,国营牛犬山林场有毛竹林基地1136亩,毛竹蓄积5.7万根。1980年,高云山综合垦殖场有毛竹林1229亩。1983年,国营高云山综合垦殖场在崎坑水建立毛竹林基地,垦复毛竹林800亩。1985年,全县毛竹林面积为1.6万亩。
   二、松脂林基地
  1973年起,安远化工厂投资扶助社、队兴办松脂林场。至1985年止,共投资19.59万元,扶助社、队兴办松脂林场72个,经营山林70余万亩。
  1980年,县化工厂自筹资金20万元,抽调职工34人,在大脑河猫公发建立松脂林场,经营山林2.1万亩。
  1985年冬,县化工厂资助车头乡在三排村、石排村和车头村沿安信公路两边山坡营造连片湿地松2286亩。
   三、杉木用材林基地
  1974年,濂江、浮槎、双芫、龙布、车头、凤山、镇岗、新田、孔田、鹤子10个公社和67个大队建立杉木用材林基地。1985年,全县杉木用材基地有杉木用材林31.25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达52.58万立方米。
   四、油茶林基地
  1980年,浮槎公社和鹤子公社开始营建油茶林基地,至1982年止,浮槎公社油茶林基地种植油茶0.82万亩,鹤子公社油茶林基地垦复油茶林0.91万亩。
  1981年,龙布公社和凤山公社各营建油茶林基地1个,龙布公社油茶林基地种植油茶0.34万亩,垦复油茶林0.5万亩;凤山公社油茶林基地种植油茶0.12万亩。
   五、黑荆树速生丰产林基地
  1984年8月,版石乡、凤山乡和鹤子乡分别建立黑荆树速生丰产林基地,共栽黑荆树1.6万亩。
   六、杉木速生丰产林基地
  1984年,县内各国营林场均建立杉木速生丰产林基地,开始营建杉木速生丰产林。至1985年止,全县造有杉木速生丰产林15.51万亩。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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