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382 |
颗粒名称: | 二、农业劳动管理 |
分类号: | F302 |
页数: | 2 |
摘要: | 劳动组织 1954年至1955年,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自行组织和安排劳动力。1956年至1957年,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根据社员居住状况,划分生产队、组,根据生产队、组规模,适当调整安排土地等生产资料,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粮食和工副业生产。1958年秋至1961年人民公社初期,先以公社、后以生产大队为核算单位,劳动组织采用军队组织形式,设营、连、排、班,搞“大兵团作战”;开办公共食堂,集体大灶吃饭。1962年,改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劳动力基本由生产队自主安排使用,公社或生产大队开办企业需要调用生产队劳动力,需经生产队同意。1981年冬,全县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部分劳动力向林、牧、副、渔、工、商和交通运输等业转移。 |
关键词: | 农业管理 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