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379 |
颗粒名称: | 二、建国后农业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F302 |
页数: | 1 |
摘要: | 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建设科,规定全县农业生产由建设科兼管。1951年4月,设立农林科,由农林科专责管理全县农林生产。同年3月,县人委撤销农业科,成立农林水利局,统一管理全县农、林、牧、渔各业和水利事业。7月,撤销农林水利局,成立农林局。1957年4月,农林局与水利电力局合并,复设农林水利局。10月,中共安远县委成立农业生产指挥部,组织协调全县农业生产和“大跃进”运动。11月,中共安远县委农业生产指挥部改称安远县农业战线指挥部;县人委撤销农业水利局,设立农业局,专责管理全县农业生产。1961年1月,农机局撤销。11月,县临时领导小组撤销原抓临委农林水办公室,成立生产办公室农林水组。 |
关键词: | 农业管理 标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