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渔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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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36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渔政管理
分类号: S9
页数: 1
摘要: 清末、民国期间,渔业生产由渔民自理。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渔政管理。1959年,县人委颁发《禁止使用一切毁灭鱼种工具的布告》禁止用炸药炸鱼或用木梓饼、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毒鱼。1962年,县农业水利局配水产管理干部1人,专司渔政管理事务。1975年,县农业局、财政局、粮食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关于鱼池建设补助费和养鱼饲料粮的通知》,规定饲养亲鱼和繁殖鱼苗由国家供应饲料。1984年3月,县水产站改称安远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配有工作人员3人。1983年,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畜牧水产局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毒鱼、炸鱼、电鱼的通告》。1984年,县农牧渔业局设水产管理站,乡镇设有兼职水产管理员,管理全县渔政。
关键词: 渔业 水产

内容

清末、民国期间,渔业生产由渔民自理。
  建国后,人民政府加强渔政管理。1959年,县人委颁发《禁止使用一切毁灭鱼种工具的布告》禁止用炸药炸鱼或用木梓饼、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毒鱼。
  1962年,县农业水利局配水产管理干部1人,专司渔政管理事务。
  1975年,县农业局、财政局、粮食局、商业局联合发出《关于鱼池建设补助费和养鱼饲料粮的通知》,规定饲养亲鱼和繁殖鱼苗由国家供应饲料。
  1979年9月,县水产站成立,负责全县渔政和渔业生产技术指导。1984年3月,县水产站改称安远县水产技术推广站,配有工作人员3人。
  1983年,县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畜牧水产局联合发出《关于严禁毒鱼、炸鱼、电鱼的通告》。
  1984年,县农牧渔业局设水产管理站,乡镇设有兼职水产管理员,管理全县渔政。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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