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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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法制宣传教育
分类号: D261
页数: 2
摘要: 1950年6月,县人民法院在县大礼堂召开第一次宣判大会;8月,成立巡回审判小组,开展就地审判工作。1953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62年1月,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协同江西省妇联驻赣南行政区办事处和赣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联合调查组,进驻版石公社湘州大队和周屋大队,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具体措施。1976年3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和县民政局联合组织宣传贯彻《婚姻法》工作组,在天心公社孔目大队开展反对买卖婚姻的宣传工作。
关键词: 路线教育 法制教育

内容

1950年6月,县人民法院在县大礼堂召开第一次宣判大会;8月,成立巡回审判小组,开展就地审判工作。1953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1962年1月,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协同江西省妇联驻赣南行政区办事处和赣南行政区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婚姻法》贯彻执行情况联合调查组,进驻版石公社湘州大队和周屋大队,结合实际制订贯彻执行《婚姻法》的具体措施。1976年3月,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人民法院和县民政局联合组织宣传贯彻《婚姻法》工作组,在天心公社孔目大队开展反对买卖婚姻的宣传工作。1977年4月,县人民法院选择9个刑事犯罪典型案例,编印学法守法宣传材料2000份,分发全县各大队,对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1981年,县司法局翻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通则》0.4万份,编印《关于十种常见犯罪应受法律处罚的法律依据》、《我县成立法律顾问处》、《破坏森林典型案例》和《加强法制,保护森林》等宣传材料5.6万份,分送城乡各家各户学习。1982年,翻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证暂行条例》30万份,编印《严格执行公证条例,积极开展公证业务》、《什么叫强奸罪》、《禁止赌博》、《破除迷信》等宣传材料59.3万份,出动宣传车34次,组织广播90次,利用影前幻灯宣传23场次,布置宣传栏21个,举办失足青少年法制学习班13期,对全县人民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1983年,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编印宣传提纲0.4万份,翻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乱砍滥伐的紧急指示》0.6万份,绘制《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宣传图片80幅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文物保护法》图片6套70幅,出动宣传车25次,利用影前幻灯宣传42场次,在县内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
  1984年,开展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编印绘制宣传材料300份、图片494幅,进行影前幻灯宣传17场次,广播310次,开辟宣传栏32个,刊出宣传材料260期。
  1985年起,计划用5年时间对全县13周岁以上的公民,进行普及法律常识(简称普法)的教育。当年,印发《法律手册》3万份、《干部法律常识读本》0.02万册、《职工法律常识读本》0.12万册、《农民法律常识读本》0.27万册、《普及法律常识辅导材料》0.03万册,分发全县公民学习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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