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90 |
颗粒名称: | 二、民事审判 |
分类号: | D631.1 |
页数: | 1 |
摘要: | 1950年起,县人民法院开展民事案件审判工作。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县人民法院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着重调解,就地解决”的办案方针,依法确定民事权利和义务,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卫国家、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至1985年止,共审结民事案件7085件,其中,婚姻案5877件、抚养案183件、赡养案14件、房屋案146件、继承案24件、债务案90件、赔偿案223件、财产案27件、宅基地案16件、山林土地案246件、其他案件239件。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