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89 |
颗粒名称: | 一、刑事审判 |
分类号: | D631.1 |
页数: | 1 |
摘要: | 反革命案件审判 1950年审结反革命分子欧阳州杀害县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和逼死9名百姓一案。欧阳州在1933年冬任铲共团中队长时,用下流残忍的手段把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杜福招(女)折磨致死,在1933年8月至1949年8月中旬任警察局长期间,勒索百姓钱财,逼死百姓9人。1951年审结政治土匪头目赖世桂一案。赖世桂,重石人,曾任国民党第四战区挺进队大队长,江西省保安团少校团副、重石乡长、江西省民众自卫军第四师第八团副团长。其在任职期间,杀死无辜百姓和红军指战员59人,烧毁民房20余间。1949年8月下旬,组织反革命武装,自任司令,上山为匪。1958年审结张炳皇叛变革命案。杜慕南和吉少英被捕后遇害。1958年4月,县人民法院判处叛徒张炳皇死刑。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