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人民检察院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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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80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 D631.1
页数: 2
摘要: 1955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成立。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设秘书组、刑事侦查组、一般监督组和审判监督组。1960年撤销原设各组,设立秘书室、审批起诉和劳动改造检查组、侦查监督和社会改造检察组、办案组、自侦组、人民群众检举接待室。1963年4月,设立县人民检察委员会。1968年2月,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县人民检察院被实行军事管制。同年10月,县人民检察院撤销,干警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1978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恢复。1979年12月,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1981年3月,增设监所检察科。1985年,县人民检察院有干警24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7人、助理检察员7人、书记员4人、法警2人、勤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内容

1955年5月,县人民检察院成立。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设秘书组、刑事侦查组、一般监督组和审判监督组。1960年撤销原设各组,设立秘书室、审批起诉和劳动改造检查组、侦查监督和社会改造检察组、办案组、自侦组、人民群众检举接待室。1963年4月,设立县人民检察委员会。1968年2月,因受“文化大革命”冲击,县人民检察院被实行军事管制。同年10月,县人民检察院撤销,干警被下放农村参加生产劳动。
  1978年8月,县人民检察院恢复。1979年12月,设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和办公室。同月20日,恢复县人民检察委员会。1981年3月,增设监所检察科。1984年5月,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合并为刑事检察科。1985年,县人民检察院有干警24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7人、助理检察员7人、书记员4人、法警2人、勤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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