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监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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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76
颗粒名称: 第六节 监政管理
分类号: D631.1
页数: 1
摘要: 监政管理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内容

一、清代、民国时期监政管理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知县于作霖在县衙内修建监狱,狱前设羁候所,设卒管理。
   民国元年(1912年),在县知事公署院内设监狱,由县知事亲掌狱政。民国26年,狱政改由县司法处管理。民国32年,监狱改名为看守所,并迁往孙家祠,配所长1人,看守2人。民国36年7月,看守所有所长1人、所官1人、医士1人、主任看守1人、看守2人。是时监狱,阴暗潮湿,跳蚤遍地,有钱囚徒可以在狱内吃喝赌博,无钱的囚徒常被打骂体罚,有的惨死在狱中。
   二、建国后监政管理
  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治安科接管看守所,设所长和看管员。1950年10月,看守所改由县人民法院管理,1951年8月交县公安局管理。
  1965年新建监房18间。新监房通风透光,清洁卫生。允许人犯和犯人阅读书报,收听人民广播电台和县人民广播站广播。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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