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72 |
颗粒名称: | 一、机动车辆管理 |
分类号: | D035.37 |
页数: | 1 |
摘要: | 1951年11月起,县公安局治安股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970年10月16日,县革委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交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对机动车辆的运行、维修和保养进行检验审查;考核机动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取缔违章行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1980年,县革委规定每年5月为全县交通宣传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行车检查。1985年,县公安局组织干警上路,纠正违章行车800余次,会同交通部门整顿县城交通秩序,在城区设立交通标志,制发《加强交通管理的通告》800多份。 |
关键词: |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