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交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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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7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交通管理
分类号: D035.37
页数: 2
摘要: 交通管理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内容

一、机动车辆管理
  1951年11月起,县公安局治安股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开展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970年10月16日,县革委设立交通管理站,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交通管理的政策和法规;对机动车辆的运行、维修和保养进行检验审查;考核机动车辆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取缔违章行车,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1980年,县革委规定每年5月为全县交通宣传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行车检查。1985年,县公安局组织干警上路,纠正违章行车800余次,会同交通部门整顿县城交通秩序,在城区设立交通标志,制发《加强交通管理的通告》800多份。
   [=此处为表格(表7-31959年至1985年安远县交通事故统计表)=]二、自行车管理
  1949年9月,全县仅有1辆自行车。1978年11月,全县自行车增至5000余辆。同年12月,县公安局对自行车实行统一安全管理,建立自行车登记卡,规定用户新购自行车,须在一个月内凭购车发票和公社或单位证明到公安派出所在自行车三角架上打上钢印编号;迁移或转卖自行车,须到自行车登记机关办理迁移或转售过户手续,需要更换三角车架,须将原三角车架交自行车登记机关验证,并在新换三角车架打上钢印编号。
  1979年起,自行车管理实行年审制度。审验自行车牌照,执照、钢印号码与户主是否相符,自行车的主要部件是否与原车型号相符,自行车的车铃和刹车装置是否良好。自行车牌照和执照,每四年更换核发一次。1984年,1.49万辆自行车更换牌照和执照。1985年,全县开展清查自行车统一行动,收缴犯罪分子偷盗得来的自行车130辆,审验自行车2.04万辆。
   三、渡口管理
  1961年9月21日,长沙公社长沙大队发生一起渡船翻沉事故,死亡6人。是年,县公安局配合交通局加强对渡船、渡口的安全管理,制订渡运制度,督促渡船维修。1975年至1985年发生船只翻沉事故5起,仅死亡8人。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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