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国后社会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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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67
颗粒名称: 二、建国后社会治安管理
分类号: D631.1
页数: 1
摘要: 县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发动群众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1951年1月1日,三一支队在上濂甘地击毙匪首刘鹏翥,随后将其残匪全部消灭。1952年4月27日,县公安局在南坑击毙匪首钟秉直。同年9月,匪首赖锦升在天心区五龙乡野猪湖被其同伙打死。同年7月4日,赖锦升股匪残部3个匪徒向人民政府缴械投降,交出步枪2支、子弹51发。至此,县境内的股匪除投诚者外全部被肃清,缴获长短枪279支、子弹3.49万发。1950年至1961年,依法逮捕法办反革命分子一批。至此,县内四类分子除死亡外,全部被摘帽。
关键词: 行政管理 公共政策

内容

县人民政府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发动群众坚决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清剿土匪1949年9月,刘鹏翥、赖良东、赖世桂、尧柏龄、邹玉山、欧阳吾、赖文坤、叶华栋、黄召棠、曾锦昌、钟秉直、赖锦升等12人,纠集恶霸、流氓和国民党骨干分子,组织10股土匪,占山筑巢,抢劫人民财产,谋杀共产党干部。县人民政府治安科会同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七支队、三一支队、县大队和民兵,在全县开展剿匪工作。10月,城关区人民政府设立自新所,对下山投诚的土匪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令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1950年3月底,县公安局组建剿匪武工队和侦察组,进山侦察匪情。同年9月28日,县人民政府和二七支队成立剿匪临时指挥部,进驻重石区,就近指挥剿匪。1951年1月1日,三一支队在上濂甘地击毙匪首刘鹏翥,随后将其残匪全部消灭。同月26日,三一支队在塘村乡民兵的配合下,歼灭活动于安远、宁都和赣县边界地区的赣县韩阜成、韩坤度股匪,活捉匪首韩阜成、韩坤度,击毙匪团长韩士俊,缴获步枪26支、机枪2挺、子弹1000余发,查获韩匪设在假墓里的武器弹药库。同年4月15日,县公安局在雩都禾丰区黄田乡上尧塘先后捕获匪首赖良东、赖世桂父子,同时俘获匪徒21人。5月28日,活捉匪首黄绍棠。秋、冬,捕获匪首尧柏龄、赖世坤、叶华栋、钟锦昌。1952年4月27日,县公安局在南坑击毙匪首钟秉直。6月,俘获匪首邹玉山。1953年1月,活捉匪首欧阳吾。同年9月,匪首赖锦升在天心区五龙乡野猪湖被其同伙打死。1954年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赣州军分区、赣州专员公署公安处召集安远、会昌两县县长、公安局长、武装部长会议,成立两县剿匪指挥部,调整剿匪部署,围剿赖锦升股匪残部。同年7月4日,赖锦升股匪残部3个匪徒向人民政府缴械投降,交出步枪2支、子弹51发。至此,县境内的股匪除投诚者外全部被肃清,缴获长短枪279支、子弹3.49万发。
  打击反革命分子1950年11月至1953年8月,全县开展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运动(简称镇反运动),破获反革命组织4个。1955年1月至1956年9月,开展第二次镇反运动。1959年1月,开展彻底清查残余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运动。1960年10月至1961年4月,结合农村整风整社,开展社会镇反运动。1950年至1961年,依法逮捕法办反革命分子一批。
  1966年3月,破获郭石仙反革命组织案,逮捕首犯郭石仙、郭石明,缴获其成员名册和一批准备暴乱的凶器。
  1976年,侦破署名“叶华”者与国民党特务机关挂钩案1起。1977年4月,侦破1起书写反革命标语案。
  反台湾国民党当局“心战”宣传1950年起,台湾国民党当局利用飞机在县境上空散发传单、食物和生活用品,攻击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煽动人民“造反”。1952年5月,各乡人民政府建立防空哨棚,组织民兵进行夜间对空监视,搜集销毁台湾当局“心战”宣传品。1958年8月,县公安局与兵役局联合制订《反空投反空降防骚乱行动方案》,在边远山区建立反空投反空降防骚乱哨所,加强边远山区公安建设。
  取缔反动会道门县内反动会道门有大乘教、真空教、金丹教、同善社和天皇教等。大乘教于明末传入安远,信奉无生老母和无极老祖。真空教在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传入安远,宣扬罗教的真空、无为思想,在入庵堂戒鸦片烟的人中获得一批信徒。金丹教在安远又称先天教、先天道、文佛教、龙华会、先天门、大乘门和大乘正宗,于民国元年传入安远,在每年农历三月、五月和九月的十五日,召开“龙华会”,纠集信徒会餐集款、念经拜佛。同善社又名同联社、老善社、先觉祠,于民国10年传入安远,宣传“大利可以成仙成佛,小利可以祛病延年”。先皇教又名水法教、和尚教、观音教,何时传入安远失考,以“念咒语喝符水可以刀枪不入”迷惑县人。
  大乘教利用“朝神”、“念经”等手段在县内骗索民财,破坏国民经济建设。真空教以为人治病为名,强令信徒日晒夜露喝“仙茶”,于民国元年至38年害死信徒36人。金丹教天华山教首于1933年向国民党军告密,使红军伤病员孙结荣等人惨遭杀害。1950年又杜撰所谓《警世格言》,宣传“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胁迫信徒庇护恶霸土匪。同善社于1950年冬制造“现在妖魔相斗,大祸将临,不久有真命天主掌握国家”的谣言,蛊惑人心,攻击人民政权。
  县人民政府为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治安,于1953年3月23日取缔真空教和同善社,于1958年1月31日取缔大乘教和金丹教。
  1977年夏,版石公社罗世煌在群众中散布“八月分善恶,要血水成河,大乘教金刚〓神佛降世,修复金刚〓佛堂可以消灾止难”的谣言,诈骗群众现金1000余元、木料几十立方米,蒙骗两名18岁的姑娘做“佛女”。是年8月15日和28日(农历七月初一和十四日),罗世煌在金刚〓先后两次举行“朝佛拜祖”活动,使6个公社22个大队的夏收夏种无法正常进行。县公安局依法逮捕罗世煌,封闭金刚〓佛堂。
  1982年春、夏,原大乘教、真空教和金丹教的部分教首煽动一些群众建堂设坛,诈骗群众钱财。9月18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打击反动会道门复辟活动的布告》。同日,县公安局查封大乘教文蔚山、莲花山、乘龙山、永兴山、竹菇寨、金刚〓、东荣山、乐仙堂、乌石寨、观音庵、半石寨、金华山、石仙嶂、永清岩、金谷山、云梯山,金丹教凤日山、观音庙、观音山,真空教狮子岩、雷隐山、茶头岗和猪妈峡等23个复辟活动据点。
  禁毒·禁赌·禁娼1949年9月,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严禁烟毒、赌博和取缔娼妓的布告》,查封26家鸦片烟馆和所有赌场,对50余名毒贩、401个吸毒者、35名暗娼以及一批赌徒赌棍进行训诫教育。1952年,逮捕2名继续贩毒的首要分子。从此,吸毒现象在县内绝迹。1962年至1965年,查处赌博案22起。1985年11月,开展全县性禁赌活动,处理36名违法赌博分子。
  登记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1951年至1952年,对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进行登记。全县前来登记的有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特务、民社党员、青年党员、青帮、红帮、国民党军官。
  内部肃反1956年5月17日,中共安远县委设立五人小组,抽调32名干部组成办公室,进行内部肃清反革命分子的工作(简称内部肃反)。1960年10月至1961年11月,在65个企、事业单位进行内部肃反。两次内部肃反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均被依法处理。
  改造四类分子1951年起,对地主分子、富农分子、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统称四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1956年,首次对全县四类分子的表现进行评定审查(简称评审),批准一批表现较好的四类分子摘掉“帽子”成为农业社正式社员。1958年,对四类分子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和守法教育,全年集训四类分子4731人次,破获案件17起,收缴子弹98发、刀剑4把。
  1959年,对全县四类分子进行第二次评审,有70人被评为一类(摘掉四类分子帽子成为人民公社正式社员),1024人被评为二类(人民公社候补社员),1267人评为三类(在群众监督中进行生产劳动),201人被评为四类(被依法管制)。1979年2月,摘掉1366名四类分子帽子。1983年7月,摘掉最后6名四类分子的帽子。至此,县内四类分子除死亡外,全部被摘帽。
  打击刑事犯罪分子1954年3月至5月,对县内刑事犯罪分子进行集中打击,侦破刑事案件25起。1958年7月至10月,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联合办公,对刑事犯罪分子进行第二次集中打击。1964年12月,县公安局成立临时收容所,对流窜犯罪分子进行搜捕。
  1970年3月至9月,在全县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破获反革命现行破坏案15起,查破贪污盗窃案929起、投机倒把案586起。天心粮管所一职工利用工作之便,盗窃国家稻谷2.36万斤、木梓油41斤,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1977年“元旦”、“五一”、“国庆”前后,全县3次组织打击流窜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破获刑事案25起,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0.23万元。
  1978年3月至6月,全县开展“双打”运动,查破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案190起,缴获赃款和赃物折款4.23万元、粮票1.23万斤;破获刑事案54起。
  1982年,全县先后5次组织集中打击流窜犯罪分子的统一行动,破获刑事案9起。浮槎公社河石大队余新全,于1979年8月流窜至会昌猥亵1名九岁女孩,又于1981年6月流窜到安远强奸砍柴少女1人。1982年,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余新全死刑。
  1983年,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开始集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是年8月18日至1985年12月,破获刑事犯罪案1062起,捣毁犯罪团伙26个,将刑事犯罪分子依法逮捕。
  欣山镇一男青年何某,1980年5月至1981年12月,多次扒窃,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4次。1982年12月19日,将其母亲的手扭致骨折后,点火烧房。1983年1月,与未达婚龄的刘某非法同居,并三次图谋杀害刘父;6月26日晚,又身带三角刮刀窜至县城菜市场行抢,劫走现金45元、手表2块。何曾多次身带三角刮刀,在电影院、车站、菜市场、灯光球场、商店等地扰乱公共秩序,有7人被其持刀胁迫、殴打和非法搜身。1983年秋,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何某死刑。
  清查淫秽物品1982年,县内开始出现个体书摊;1984年初,开始引进录像放映设备,并出现营业性放映点。1985年4月底,全县有个体书摊54个、营业性放映点25家、录像放映设备30套。其间部分个体书摊出售淫秽书画,少数放映人员秘密放映淫秽录像。县公安局、工商局和文化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查禁淫秽物品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禁淫秽物品统一行动,破获一批出售淫秽书画和传播淫秽录像的案件,没收销毁淫秽书画一批,收审贩卖、复制、传播淫秽录像带的违法犯罪人员13人,查封传播淫秽录像营业性放映点6家,收缴淫秽录像带23种46盒,没收录像放映设备11套,治安拘留10人,罚款处理5人,对参加观看淫秽录像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特种行业管理1952年2月,全县有62户客栈、2户茶店、28户酒店、6户饭店、8户刻字铺、2户照相店被列为特种行业,实行治安行政管理。县公安局帮助特种行业建立治安保卫小组,制订营业人员守则。1984年,全县有特种行业277户,从业人员510人。1985年,整顿旅馆业,全县有19户旅店联合成立同业工会,制订旅店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竞赛,强化自身管理和营业监督。
  危险物品管理1949年起,对吗啡实行专营制度,由国家医药部门专门经销,凭主治医师开具或验证的处方使用。同时规定强酸强碱只用于实验和生产,凭单位证明购买使用。1957年12月起,对爆炸、腐蚀、剧毒、易燃等物品的制造、储存、运输、销售、购买和使用,实行安全管理。雷管、炸药、导火索由县物资部门统一经销。购买雷管、炸药、导火索须经公安部门批准,凭县公安局危险爆炸物品购买通知单购买。严禁携带爆炸物品乘坐车辆,规定使用炸药者必须掌握爆破技术和注意安全事项。1985年,县公安局协同有关单位举办爆破人员学习班,对考核合格者发给《爆破作业证》。是年起,对烟花、爆竹等物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治安行政管理。生产销售烟花和爆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公安局审查批准,领取营业许可证,否则不准生产和销售。
  枪支弹药管理1949年9月下旬起,开展收缴社会枪支弹药工作。是年至1953年,全县收缴步枪4651支、冲锋枪2支、手枪97支、轻机枪9挺、土炮193门、子弹7.13万发、手榴弹198枚、炮弹41发。1951年,规定县公安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各厂、矿保卫人员、乡公安特派员、机要人员和经济警察,经批准可以佩带枪支弹药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佩带枪支弹药。个人专用枪由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公用枪确定专人统一保管,枪弹分开存放。
  1981年,收缴不应佩带枪支人员手枪7支。1982年3月,对全县枪支进行登记。1985年12月,对全县非军事系统的军用手枪进行审验,建立枪弹痕迹档案。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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