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村政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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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5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村政建设
分类号: D033
页数: 1
摘要: 民国22年12月,全县推行保甲制。乡村“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街坊镇下设闾,设闾长。建国后,1949年冬,废保改村,设村长;废甲、闾改选区,设主任。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建立管理委员会,分别设大队长和副大队长,队长和副队长。城镇选区改为居民委员会,仍设主任。以原生产队为基础,设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
关键词: 国家制度 政权建设

内容

民国22年(1935年)12月,全县推行保甲制。乡村“以户为单位,户设户长,十户为甲,甲设甲长,十甲为保,保设保长”。街坊镇下设闾,设闾长。
  建国后,1949年冬,废保改村,设村长;废甲、闾改选区,设主任。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村改为生产大队,下设生产小队。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建立管理委员会,分别设大队长和副大队长,队长和副队长。城镇选区改为居民委员会,仍设主任。1984年4月,以原生产大队为基础,建立村民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委员若干人。以原生产队为基础,设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1985年,全县有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244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组1988个。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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