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待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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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32
颗粒名称: 一、优待
分类号: D632.3
页数: 2
摘要: 苏区时期,县苏维埃政府对红军家属进行优待,由农民协会组织代耕队,为红军家属代耕。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设立县、乡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给从军出征的知识青年和非知识青年家属分别发给一次性优待谷8担和6担。建国后,人民优待方式有群众优待、国家补助和兴办优抚福利事业3种。全县有6437户优抚对象享受代耕优待,代耕土地达2.74万亩。烈属敬老院1960年,县人民政府在濂江公社上角大队建立烈属敬老院,21名鳏、寡老人入院。1963年9月,烈属敬老院改名为光荣敬老院。入院老人的生活费用由国家供给,享受公费医疗。
关键词: 民政工作 民政经济

内容

苏区时期,县苏维埃政府对红军家属进行优待,由农民协会组织代耕队,为红军家属代耕。
  抗日战争时期,县政府设立县、乡优待出征抗敌军人家属委员会,给从军出征的知识青年和非知识青年家属分别发给一次性优待谷8担和6担。
  建国后,人民优待方式有群众优待、国家补助和兴办优抚福利事业3种。
  群众优待1950年至1955年,县内区、乡建立优抚委员会,村设代耕组,对农村烈属、军属、二等以上残废军人、鳏寡孤独无劳动能力的优抚对象、带病回乡的退伍和复员军人,实行代耕优待。优抚委员会根据优抚对象的人口、土地、劳动力和生产工具等情况,确定代耕面积、代耕时间,由村代耕组按包工形式进行代耕。全县有6437户优抚对象享受代耕优待,代耕土地达2.74万亩。
  1956年,全县实行农业合作化,土地归集体统一经营,农村优待形式由代耕优待改为工分优待。缺少劳动力的现役军官家属的优待工分为“虚工分”,只参加实物数额的分配,领取实物时要交付现金;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工分为“实工分”,可以参加社、队当年现金和实物的分配。1956年至1958年,享受工分优待的优抚对象平均每年为410户,共享2.46万个劳动日工分优待。1981年,全县开始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优待农村优抚对象由工分优待改为现金优待。优待金由生产大队筹集,按义务兵家属每家每年150元至250元、孤老烈士和烈士遗孤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发放。1982年,龙布公社改革优待金筹集发放办法,由大队筹集发放改为公社统筹统发。1984年,推广龙布公社优待金筹集发放经验,全县均采用乡、镇统筹统发的办法筹集发放优待金。
  国家补助对没有劳动力或基本丧失劳动力的鳏寡残废军人和复员、退伍军人,患病或遇到意外灾害事故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优抚对象,除群众优待外,国家给予必要的生活费用补助。1949年至1959年,发给烈、军属临时生产和生活补助费15.14万元;1952年至1955年,送给烈、军属困难户衣、被2563件(床),耕牛188头,农具7292件;1953年至1956年,发放军人、烈属子女入学补助费4713元;1975年至1985年,发放优待对象临时补助款11.72万元。
  1954年3月起,对无劳动力或无依无靠的残疾人、老年人、孤儿、主要劳动力长期患病生活困难的烈、军属及带病回乡常年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生活困难的复员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补助。1985年,全县有175户享受定期定量补助,其享受补助金2.08万元。
  烈属敬老院1960年,县人民政府在濂江公社上角大队建立烈属敬老院,21名鳏、寡老人入院。1963年9月,烈属敬老院改名为光荣敬老院。1985年在院老人为14人。入院老人的生活费用由国家供给,享受公费医疗。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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