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25 |
颗粒名称: | 一、档案管理体制 |
分类号: | G271 |
页数: | 1 |
摘要: | 民国31年,县政府秘书室设立管卷室,统一管理县政府各科、室档案。建国后,1949年冬中共安远县委秘书室和县人民政府秘书室设立档案资料室,分别管理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档案资料;区、乡和各部、委、办、局(科)的档案资料由各单位的文秘人员管理。1980年9月3日,中共安远县委与县革委设立档案局,由档案局专责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配有专职干部3人。1984年5月撤销,同年6月复设,配有专职干部3人、工人1人。 |
关键词: | 档案馆 档案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