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档案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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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2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档案管理
分类号: G271
页数: 2
摘要: 档案管理
关键词: 档案馆 档案管理

内容

一、档案管理体制民国31年(1942年),县政府秘书室设立管卷室,统一管理县政府各科、室档案。
   建国后,1949年冬中共安远县委秘书室和县人民政府秘书室设立档案资料室,分别管理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要档案资料;区、乡和各部、委、办、局(科)的档案资料由各单位的文秘人员管理。
  1959年冬,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中共安远县委和县人委于同年10月15日联合设立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中共安远县委、县人委和各区、乡(镇)、人民公社、垦殖场的档案资料,并根据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对全县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
  1961年1月24日,县档案馆撤销。1963年1月24日复设,配专职干部1人。
  1980年9月3日,中共安远县委与县革委设立档案局,由档案局专责监督、指导全县档案工作。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配有专职干部3人。1984年5月撤销,同年6月复设,配有专职干部3人、工人1人。
   二、档案馆藏和利用档案馆藏1959年11月,中共安远县委资料室库房改为档案馆库房,开始收集馆藏档案。1962年馆藏档案7个全宗、829卷。1964年,馆藏档案增至16个全宗、2371卷,馆藏资料4610册。1965年,兴建档案库房1栋,面积400平方米。当年,馆藏档案、资料分别为4053卷和4670册。
  1980年,省、县两级合计拨款4万元,新建档案库房472平方米。新库房于1981年底竣工并交付使用。1982年,接收县公安局移转的民国档案1244卷、资料35册。当年馆藏档案增至65个全宗、6968卷,资料增至6000余册。
  1985年,接收人民公社的全部档案,馆藏档案达86个全宗,1.5万卷,资料达7500余册。
   档案利用1960年至1985年,县档案馆为全县落实政策、发展生产和编史修志提供了大批档案资料,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64年,有33个单位的167人次利用馆藏档案资料,共调阅档案83卷、资料34册。1979年,县档案馆为有关部门提供档案资料1530卷(册),协助纠正“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冤、假、错案12起,改正右派85名。1983年,赣州地区行政公署调处安远山林纠纷工作组,利用县档案馆保存的土地改革和行政区划档案,调处了20余年悬而未决的鹤子公社鹤子大队与定南县国营云台山林场山林权属纠纷案,使当地的森林资源得到了保护和发展。
  1985年,有908人次利用了馆藏档案资料,共调阅档案503卷、资料68册,复制文件资料146件。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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