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20 |
颗粒名称: | 二、人员编制 |
分类号: | G472.3 |
页数: | 2 |
摘要: | 清末,县署设知县1人、门子2人、皂隶8人、件作1人、学习仵作2人、马夫4人,民壮15人、看监禁卒4人、轿伞扇夫7人、库子1人、斗给1人;典史署设典史1人、门子1人、皂隶4人、马夫1人;县学设教谕1人、训导1人、斋夫3人、门子2人;版石巡检司设巡检1人、皂隶2人。民国24年冬,县政府设县长1人、秘书1人、科长3人、科员4人、事务员2人、雇员4人、警佐1人、技士1人、督学1人、政警14人、杂役5人。民国29年,撤销区公所,建立乡、镇公所。“文化大革命”期间,县编制委员会撤销,机构增减无常,人员编制无定例。1981年5月,复设县编制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