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12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革命委员会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4 |
摘要: | 1967年2月21日,各公社和县人委各工作部门及驻县城企事业单位“造反派”代表联合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向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夺权,取代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委员会。4月3日,县抓临委调整办事机构,设立综合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和文教卫生办公室。10月28日,县生产临时委员会改称县临时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文化革命办公室。文化革命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政治宣传组和群众接待组。保卫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治安组和法治组。同月,复设城市建设委员会。7月,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分别改称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保卫组,原下设各组撤销。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