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安遠縣志》 图书 |
唯一号: | 140720020210000111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 |
分类号: | D62 |
页数: | 4 |
摘要: | 1949年7月20日,中共赣州地委会在吉安市组建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谷岫为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8月20日,安远解放。23日,谷岫率领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入安远县并开展工作。25日,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教育科、财粮科和税务局。同年9月,撤销财粮科,设立建设科、财政科和粮食科。11月,设立治安科。1950年3月,治安科改称公安局,设立工商科、卫生科和财政经济委员会。5月,撤销民政教育科,设立民政科和文化教育科;8月,粮食科改称粮食局。1951年4月,设立农林科;6月,设立合作事业管理科;12月,合作事业管理科撤销。1952年5月,工商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建设工商科。 |
关键词: | 国家行政机关 政治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