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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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1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县人民政府
分类号: D62
页数: 4
摘要: 1949年7月20日,中共赣州地委会在吉安市组建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谷岫为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8月20日,安远解放。23日,谷岫率领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入安远县并开展工作。25日,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教育科、财粮科和税务局。同年9月,撤销财粮科,设立建设科、财政科和粮食科。11月,设立治安科。1950年3月,治安科改称公安局,设立工商科、卫生科和财政经济委员会。5月,撤销民政教育科,设立民政科和文化教育科;8月,粮食科改称粮食局。1951年4月,设立农林科;6月,设立合作事业管理科;12月,合作事业管理科撤销。1952年5月,工商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建设工商科。
关键词: 国家行政机关 政治制度

内容

1949年7月20日,中共赣州地委会在吉安市组建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谷岫为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8月20日,安远解放。23日,谷岫率领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入安远县并开展工作。25日,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教育科、财粮科和税务局。同年9月,撤销财粮科,设立建设科、财政科和粮食科。11月,设立治安科。
  1950年3月,治安科改称公安局,设立工商科、卫生科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财经委)。5月,撤销民政教育科,设立民政科和文化教育科(简称文教科);8月,粮食科改称粮食局。
  1951年4月,设立农林科;6月,设立合作事业管理科;12月,合作事业管理科撤销。
  1952年5月,工商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建设工商科。
  1953年3月,设立人事科和统计科,撤销建设工商科,复设建设科和工商科。
  1954年1月,撤销建设科;5月,设立交通科;8月,设立手工业管理科;12月,统计科改称计划统计科。
  1955年1月,秘书室改称办公室,撤销农林科,设立农业科和林业科;3月,县人民政府更称为安远县人民委员会,时县人民委员会设有办公室、民政科、财政科、公安局、人事科、计划统计科、文教科、粮食局、税务局、工商科、工业科、交通科、卫生科、商业科、手工业管理科和农林水利局等16个工作部门。同年5月,撤销计划统计科,设立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7月,工业科和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业交通管理科(简称工交科)。
  1956年3月,文教科和卫生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4月,财政科改设为财政局,商业科改设为商业局;5月,民政科改设为民政局,手工业管理科改设为手工业管理局(简称手管局);6月,工业交通管理科改设为工业交通管理局(简称工交局);7月,撤销农林水利局,设立农林局和水利局。
  1957年2月,撤销文教卫生局,设立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农林局与水利局合并复设农林水利局,人事科改设为人事局,设立监察局;11月,成立物价委员会。
  1958年1月,撤销计委和手工业管理局,复设财经委,人事局和监察局合并成立人事监察局,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3月,撤销农林水利局,设立林业局和农业水利局;4月,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5月,撤销物价委员会,财政局和税务局合署办公;9月,林业局改称农林垦殖局,设立劳动局;10月,财经委改称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工交局,设立工业局和交通局;11月,撤销农业水利局,设立农业局和水利电业局。
  1959年5月,财政局和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税务局;7月,设立冶金局。960年2月,设立农业机械局(简称农机局);7月,撤销冶金局和文教卫生局,设立文化局、卫生局和教育局,农林垦殖局改称林业垦殖局(简称林垦局);12月,文化局、教育局和卫生局又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
  1961年1月,撤销劳动局、农机局和文教卫生局,复设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撤销工商科,成立工商管理局。6月,农业局和水利电业局合并复设农业水利局。11月,复设手管局;撤销财政税务局,复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62年4月,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6月,复设物价委员会。
  1963年3月,撤销文教卫生局;设立森林工业支局(简称森工局)、统计局、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撤销农业水利局,复设农业局,设立水利电力局(简称水电局);5月,设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9月,设立物资局和科学工作委员会。
  1964年1月,复设劳动局;4月,工商管理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5月,科学工作委员会改称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7月,工业局和交通局合并成立工交局;9月,撤销人事监察局,复设人事局。
  1965年5月,撤销手管局;8月,设立城市建设委员会,撤销工交局和经济计划委员会,设立计委和经济委员会(简称经委)。至此,县人委设有办公室、民政局、计委、财政局、公安局、税务局、人事局、劳动局、文教局、卫生局、粮食局、工商局、农业局、水电局、林垦局、经委、商业局、体委、统计局、森工局、科委、物资局、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和物价委员会等25个工作部门。
  1966年6月,全县开始“文化大革命”。同年11月起,安远中学和驻县城机关单位“造反派”“炮打”县人委,县人委日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各部门工作秩序陷入混乱状态。1967年2月,县人委被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取代。
  1980年12月,安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1968年3月成立的安远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安远县人民政府。是月,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委、财政局、经委、交通局、税务局、农业局、水电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农机局、科委、二轻局、商业局、工商局、基本建设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畜牧水产局、林垦局、文教局、卫生局、广播局、档案局、信访组、知青办、物价委员会、物资局、计育办、体委、外贸局等34个工作部门。同月底,复设统计局。
  1981年1月,物价委员会改称物价局,设立司法局;4月,撤销信访组,设立信访办公室;9月,撤销知青办;10月,设立气象局。
  1983年11月,设立审计局。
  1984年3月,撤销文教局、广播局、体委和财贸办公室,设立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水土保持办公室(简称水保办),农机局改称农机管理服务站,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建设局),农业局与畜牧水产局合并成立农牧渔业局,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局,计育办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计生委),林垦局改称林业局,物资局改设为物资供应公司;5月,撤销档案局;6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简称乡企局),撤销气象局,复设档案局;11月,设立农业委员会(简称农委);12月,撤销文化广播电视局,设立广播电视局和文化局。
  1985年5月,设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简称外经办);8月,设立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志办)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体改办);10月,复设物资局,与物资供应公司合署办公;11月,复设体委,农机管理服务站复称农机局。是年12月,县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室、计委、财政局、经委、交通局、税务局、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人事局、农机局、科委、二轻局、商业局、工商局、建设局、乡企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统计局、信访办、物价局、计生委、司法局、审计局、水保办、农委、体改办、外经办、外贸局、物资局、体委和县志办等39个工作部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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