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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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10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行政机构
分类号: D035.1
页数: 15
摘要: 行政机构
关键词: 行政管理体制 国家行政机关

内容

第一节县署县行政长官,宋以前称县令,元称县尹,知县之名始于明。县治机构称县署(惯称县衙),内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职掌一县之政令,平赋役,兴教化,励风俗,养老,祀神,贡士和读法。
   隋开皇中(公元581年至600年),安远县并入雩都县,废县署。唐贞元四年(公元788年),复置安远县,县署复设。
   宋乾道年间(1165年至1173年),县署设立县丞;嘉熙年间(1237年至1240年),增设主簿,后建立主簿署。
   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安远县并入会昌县,废安远县署。至大二年(1309年)复置安远县,县署复设。
   明洪武初年,设立典史署。宣德八年(1433年)设版石、大墩巡检司。弘治二年(1489年)裁撤县丞,弘治五年设双桥巡检司;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设黄乡巡检司。
   万历四年(1576年)裁撤主簿,大墩、双桥、黄乡巡检司划归长宁县。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裁撤版石巡检司,三十二年设巡警局,三十三年设劝学所。宣统元年(1909年)改巡警局为巡警所,并设立劝业课。
   [=此处为表格(表5—1明、清时期安远县历任知县名录)=][=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页(续前表)=][=此处为表格(续前表)=]第二节县政府民国元年(1912年)1月,县署改称县知事公署,知县改称县知事;10月,巡警所改称警察署。民国2年,县知事公署设有内务科、财政科、实业科和警察署。
   民国4年,改警察署为警察所。
   民国7年,复设劝学所。民国13年,财政科、劝学所分别改称经征局和教育局。民国14年,实业科改称实业局。民国15年冬,警察所改称公安局。民国16年,县知事公署改称县政府,县知事改称县长。县政府设公安、财政、教育和建设4局。
   民国19年5月,红四军攻克县城,县政府官吏溃散。
   民国22年6月下旬,国民党军第四集团军第四十四师为配合其主力部队对中央苏区进行第五次“围剿”,占据安远县,恢复县政府。
   民国23年,县政府组建警察队。民国24年7月,撤销公安、财政、教育和建设4局,设立秘书室、第一科(民政科)、第二科(财政科)、第三科(教育、建设科)和警佐室。
   民国26年7月,增设第四科(建设科)。民国27年3月,成立第五科(军事科)。
   民国29年1月,实施新县制,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军事科、社会科、地政科、警佐室和会计室。民国31年1月,增设粮政室和合作指导室。5月,警察队易称警察所,警佐室警佐兼任警察所长。7月,粮政室改称粮政科,增设户政室和统计室。民国32年7月,撤销粮政科,成立田赋粮食管理室。民国33年7月,撤销军事科。同年8月。警佐室和警察所合并为警察局。户政室改称户政科。
   民国34年5月,县政府调整科、室设置,撤销社会科,地政科。是时,县政府设有秘书室、第一科(民政科)、第二科(财政科)、第三科(教育科)、第四科(建设科)、会计室、警察局、田赋管理室、修志局。同年10月,增设第五科(军事科)。
   民国35年1月,再次调整科、室设置。县政府设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建设科、军事科、社会科、地政科、会计室、合作指导室、户政室、统计室、田赋粮食管理室、警察局、修志局。同年9月撤销田赋粮食管理室,成立田粮科。
   民国37年1月,县政府调整科、室设置,民政科、社会科、地政科、户政室合并为第一科,财政科、田粮科合并为第二科,教育科、军事科合并为第三科,建设科、合作指导室合并为第四科,统计室并入会计室,另设专职人事管理员1人。
   民国38年5月,警察局改编为警察队,是时县政府设有第一科(民政科)、第二科(财政科)、第三科(建设科)、警察队、秘书室和会计室。同年8月19日,解放军二七支队由信丰县向安远县挺进,县政府瓦解。
   [=此处为表格(表5-2民国时期安远县历任知事、县长名录)=]注:《江西通志稿》和民国27年12月《各县历任县长表》载:民国20年3月27日,江西省政府撤销萧升墀安远县长职务,委任大庚县长欧阳文代理安远县长,同年12月任命李月章任安远县长。民国21年8月27日,委任信丰县长刘宗逊兼理安远县长,12月改余永达任安远县长。民国22年1月又改赖鹏健任安远县长。上述诸人均未到安远任职。
   第三节县苏维埃政府
  1930年5月7日,红四军第二纵队在工农红军二十三纵队的配合下攻占安远县城。同日,中共安远县执行委员会在县城何氏宗祠(今苗竹街口外贸商店)召开扩大会议,决定成立安远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同月9日,全县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何氏宗祠召开,正式成立安远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同年11月,全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县城天主教堂(今土产公司)召开,决定将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改名为安远县苏维埃政府,内设军事部、劳动部、土地部、财政部、裁判部、工农检察部、内务部、教育部、政治保卫局等9个工作部门。1932年1月,增设粮食部和邮政局。政治保卫局组织政治保卫队。1933年6月24日,国民党军第四集团军第四十四师占据县城,县苏维埃政府从县城迁至沙含,10月迁至清溪。1934年2月,安远与寻邬两县苏维埃政府合并成立寻安县苏维埃政府。
   [=此处为表格(表5—3苏区时期安远县工农兵革命委员会、苏维埃政府历任主席、副主席名录)=]一、寻安县苏维埃政府
  1934年2月由安远、寻邬两县苏维埃政府合并成立,主席江接先,副主席杜美丰。同年9月,寻安县苏维埃政府迁至雩都小溪,与门岭县苏维埃政府合并成立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
   二、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
  1934年9月由寻安县苏维埃政府与门岭县苏埃政府在雩都小溪成立,主席杨如海。1935年4月,寻安会县苏维埃政府被国民党军包围,突围失散后停止活动。
   三、安南县革命委员会
  1934年10月,原中共寻安县执行委员会和寻安县苏维埃政府部分未跟上大队人马转移至雩都小溪的工作人员,在安(远)定(南)边界的符山、樟溪、大山一带组建安南县革命委员会,中共安南县执行委员会书记杜慕南兼任主席,赖声兰任副主席。1935年4月初,杜慕南被捕,安南县革命委员会停止活动。
   四、兴龙寻安县革命委员会
  1935年1月,在雩都禾丰成立兴(宁)龙(川)寻(邬)安(远)县革命委员会和挺进营,由赣南省苏维埃政府副主席王孚善兼任主席。同年2月,兴龙寻安县革命委员会和挺进营从禾丰出发,向赣粤边界挺进游击,途中遭国民党粤军独立第四师截击,队伍被打散后停止活动。
   第四节县人民政府
  1949年7月20日,中共赣州地委会在吉安市组建安远县人民政府。同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任命谷岫为安远县人民政府县长。8月20日,安远解放。23日,谷岫率领县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入安远县并开展工作。25日,县人民政府设秘书室、民政教育科、财粮科和税务局。同年9月,撤销财粮科,设立建设科、财政科和粮食科。11月,设立治安科。
  1950年3月,治安科改称公安局,设立工商科、卫生科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简称财经委)。5月,撤销民政教育科,设立民政科和文化教育科(简称文教科);8月,粮食科改称粮食局。
  1951年4月,设立农林科;6月,设立合作事业管理科;12月,合作事业管理科撤销。
  1952年5月,工商科与建设科合并为建设工商科。
  1953年3月,设立人事科和统计科,撤销建设工商科,复设建设科和工商科。
  1954年1月,撤销建设科;5月,设立交通科;8月,设立手工业管理科;12月,统计科改称计划统计科。
  1955年1月,秘书室改称办公室,撤销农林科,设立农业科和林业科;3月,县人民政府更称为安远县人民委员会,时县人民委员会设有办公室、民政科、财政科、公安局、人事科、计划统计科、文教科、粮食局、税务局、工商科、工业科、交通科、卫生科、商业科、手工业管理科和农林水利局等16个工作部门。同年5月,撤销计划统计科,设立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7月,工业科和交通科合并成立工业交通管理科(简称工交科)。
  1956年3月,文教科和卫生科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4月,财政科改设为财政局,商业科改设为商业局;5月,民政科改设为民政局,手工业管理科改设为手工业管理局(简称手管局);6月,工业交通管理科改设为工业交通管理局(简称工交局);7月,撤销农林水利局,设立农林局和水利局。
  1957年2月,撤销文教卫生局,设立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农林局与水利局合并复设农林水利局,人事科改设为人事局,设立监察局;11月,成立物价委员会。
  1958年1月,撤销计委和手工业管理局,复设财经委,人事局和监察局合并成立人事监察局,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3月,撤销农林水利局,设立林业局和农业水利局;4月,成立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5月,撤销物价委员会,财政局和税务局合署办公;9月,林业局改称农林垦殖局,设立劳动局;10月,财经委改称经济计划委员会,撤销工交局,设立工业局和交通局;11月,撤销农业水利局,设立农业局和水利电业局。
  1959年5月,财政局和税务局合并成立财政税务局;7月,设立冶金局。
  1960年2月,设立农业机械局(简称农机局);7月,撤销冶金局和文教卫生局,设立文化局、卫生局和教育局,农林垦殖局改称林业垦殖局(简称林垦局);12月,文化局、教育局和卫生局又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
  1961年1月,撤销劳动局、农机局和文教卫生局,复设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撤销工商科,成立工商管理局。6月,农业局和水利电业局合并复设农业水利局。11月,复设手管局;撤销财政税务局,复设财政局和税务局。
  1962年4月,文教局和卫生局合并成立文教卫生局;6月,复设物价委员会。
  1963年3月,撤销文教卫生局;设立森林工业支局(简称森工局)、统计局、文教局和卫生局;4月,撤销农业水利局,复设农业局,设立水利电力局(简称水电局);5月,设立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9月,设立物资局和科学工作委员会。
  1964年1月,复设劳动局;4月,工商管理局改称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5月,科学工作委员会改称科学技术委员会(简称科委);7月,工业局和交通局合并成立工交局;9月,撤销人事监察局,复设人事局。
  1965年5月,撤销手管局;8月,设立城市建设委员会,撤销工交局和经济计划委员会,设立计委和经济委员会(简称经委)。至此,县人委设有办公室、民政局、计委、财政局、公安局、税务局、人事局、劳动局、文教局、卫生局、粮食局、工商局、农业局、水电局、林垦局、经委、商业局、体委、统计局、森工局、科委、物资局、计划生育指导委员会、城市建设委员会和物价委员会等25个工作部门。
  1966年6月,全县开始“文化大革命”。同年11月起,安远中学和驻县城机关单位“造反派”“炮打”县人委,县人委日常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各部门工作秩序陷入混乱状态。1967年2月,县人委被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取代。
  1980年12月,安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1968年3月成立的安远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安远县人民政府。是月,县人民政府设办公室、财贸办公室、计委、财政局、经委、交通局、税务局、农业局、水电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人事局、劳动局、农机局、科委、二轻局、商业局、工商局、基本建设委员会、社队企业管理局、畜牧水产局、林垦局、文教局、卫生局、广播局、档案局、信访组、知青办、物价委员会、物资局、计育办、体委、外贸局等34个工作部门。同月底,复设统计局。
  1981年1月,物价委员会改称物价局,设立司法局;4月,撤销信访组,设立信访办公室;9月,撤销知青办;10月,设立气象局。
  1983年11月,设立审计局。
  1984年3月,撤销文教局、广播局、体委和财贸办公室,设立教育局、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水土保持办公室(简称水保办),农机局改称农机管理服务站,基本建设委员会改称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简称建设局),农业局与畜牧水产局合并成立农牧渔业局,劳动局与人事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局,计育办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计生委),林垦局改称林业局,物资局改设为物资供应公司;5月,撤销档案局;6月,社队企业管理局改称乡镇企业管理局(简称乡企局),撤销气象局,复设档案局;11月,设立农业委员会(简称农委);12月,撤销文化广播电视局,设立广播电视局和文化局。
  1985年5月,设立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简称外经办);8月,设立县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志办)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体改办);10月,复设物资局,与物资供应公司合署办公;11月,复设体委,农机管理服务站复称农机局。是年12月,县人民政府设有办公室、计委、财政局、经委、交通局、税务局、农牧渔业局、林业局、水电局、粮食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人事局、农机局、科委、二轻局、商业局、工商局、建设局、乡企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统计局、信访办、物价局、计生委、司法局、审计局、水保办、农委、体改办、外经办、外贸局、物资局、体委和县志办等39个工作部门。
   [=此处为表格(表5-4安远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历届县长、副县长名录)=][=此处为表格(续前表)=]第五节县革命委员会
  1967年2月21日,各公社和县人委各工作部门及驻县城企事业单位“造反派”代表联合成立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向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夺权,取代中共安远县委、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委员会。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设办公室、政治宣传组、生产服务组和联络组。3月1日,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和原县人委部分领导人参加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的领导工作,并把县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改称为县抓革命促生产临时委员会(简称县抓临委),下设文革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和支农办公室。4月3日,县抓临委调整办事机构,设立综合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工交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和文教卫生办公室。9月21日,部分公社和县人委各部门及驻县城企事业单位“造反派”以县抓临委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为借口,解散县抓临委,成立县生产临时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财贸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和文教卫生办公室。10月28日,县生产临时委员会改称县临时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和文化革命办公室。11月17日,县临时领导小组调整办事机构,设立临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化革命办公室、生产办公室和保卫办公室。文化革命办公室下设秘书组、组织组、政治宣传组和群众接待组。生产办公室下设秘书组、财贸组、农林水组、工交组和文教卫生组。保卫办公室下设秘书组、治安组和法治组。
  1968年2月8日,县临时领导小组成立县革命委员会筹备办公室。同月,复设城市建设委员会。3月26日,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安远县革命委员会(简称县革委),由原中共安远县委、县人委、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及广州军区6810部队驻县代表、贫下中农代表和“造反派”代表组成。同月30日,县革委设立政治部、保卫部和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简称生产指挥部)。政治部下设秘书组、宣传组、组织组、群运组;生产指挥部下设综合组、财贸组、农业组、农机组、工交组、教育卫生组;6月,县革委设立物资组。7月,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分别改称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和保卫组,原下设各组撤销。11月,农业局改称农业服务站,设立农业机械站(简称农机站);12月,商业局、粮食局和林垦局分别改称商业公司、粮食公司和林业服务站。
  1969年3月,设立第二轻工业联合社(简称二轻联社);6月,设立办事组;11月,政治工作组、保卫组、办事组分别改称政治部、生产指挥部、保卫部和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宣传组、组织组、群运组(群工组);生产指挥部下设农业组、财贸组、工交组、卫生组;保卫部下设秘书组、保卫组、治安组、审案组;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内务组、办事组、信访组。
  1970年2月,政治部增设教育组。4月,县革委撤销农业服务站和林业服务站,设立农林水服务站。11月,复设工交局,撤销生产指挥部农业组、工交组、财贸组;政治部增设报道组。12月,撤销农林水服务站,复设农业局、林业局。同月,商业公司复称商业局,粮食公司并入商业局,农机站并入工交局;财政局、税务局、房产公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安远支行合并成立财政金融局;生产指挥部增设办事组。
  1971年1月,生产指挥部增设政工组;2月,撤销工交局,复设工业局和交通局;8月,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72年1月,政治部增设秘书组,生产指挥部增设综合组、计划统计组;县革委撤销物资组,复设物资局。3月,生产指挥部增设劳动工资组,县革委设立物价组。9月,复设体委、税务局、工商局;11月,复设民政局、水电局、文教局和粮食局。12月,政治部增设纪检组和审干办公室。
  1973年1月,撤销保卫部,复设公安局。3月,撤销财政金融局,复设财政局;县革委办公室增设政策研究组。5月,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改称计划生育委员会。9月,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简称知青办)。12月,复设劳动局,二轻联社改称二轻工业局(简称二轻局),城市建设委员会改称城市建设规划领导小组,设立农业机械公司(简称农机公司);政治部秘书组改称办事组。
  1974年2月,物价组改称物价委员会。
  1975年1月,城市建设规划领导小组改称城市建设委员会。10月,撤销政治部、生产指挥部、工业局、交通局,政治部和生产指挥部所属各组同时撤销,复设工交局、计委、科委,二轻局改称手管局,物资局改称物资供应公司,农机公司改称为农机局。
  1976年8月,林业局改称林垦局。1977年7月,物资供应公司复称物资局;12月,设立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8月,设立工交办公室、农林办公室和财贸办公室。1979年1月,撤销计划生育委员会,设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计育办);4月,城市建设委员会改称基本建设委员会,撤销工交局,复设工业局和交通局,设立对外贸易局(简称外贸局);5月,手管局复称二轻局;8月,设立畜牧水产局。
  1980年2月,复设人事局;6月,撤销工交办公室和农林办公室,复设经委;9月,撤销工业局,设立档案事业管理局(简称档案局);11月,设立广播事业管理局(简称广播局)。同年12月4日,安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把1968年3月成立的安远县革命委员会改称为安远县人民政府。
   [=此处为表格(表5-5安远县革命委员会负责人名录)=][=此处为表格(续前表)=]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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