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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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9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
分类号: D624
页数: 5
摘要: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继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之后的安远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使职权。
关键词: 地方人大会议 会议文献

内容

县人民代表大会是继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之后的安远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行使职权。
   一、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4月10日至15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38人。会议对县人民政府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审议,并讨论和确定了今后的工作任务。会议选举寇贵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刘仲三为副县长,选举县人民政府委员19人。会议通过《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继续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深入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增产运动,完成增产任务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搞好财经、贸易、税收工作,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做好文化教育工作,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做好公安、司法与人民武装工作的决议》。
   第二次会议1954年6月27日至2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19人,列席会议代表152人。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讨论了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刘仲三和林金山为出席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1955年3月3日至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8人,列席会议代表1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安远县1955年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定安远县人民政府易称安远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选举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3人,选举唐进新为县长,谢鹏芳、刘仲三为副县长,选举刘泉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四次会议1955年10月9日至1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12人,列席会议代表1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报告》,讨论通过《安远县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安远县关于农田水利和根除水旱灾害的规划》。增选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
   二、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12月28日至31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39人,列席代表2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第一届人民委员会工作总结及1957年工作任务意见的报告》、《安远县1955年财政决算和1956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选举唐进新为县长,刘充栋、刘仲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57年5月11日至14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39人,列席代表3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关于想尽一切办法,继续深入全面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争取今年农业大丰收的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1956年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安远县1957年度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安远县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
   第三次会议1957年12月9日至1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39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关于掀起两大高潮,争取两大丰收的工作报告》。
   三、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4月27日至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6人,列席代表1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安远县民政优抚工作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安远县1958年国民经济计划》、《安远县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选举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选举唐进新为县长,刘充栋、刘仲三为副县长,选举刘泉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唐进新、王振信、陈同善为出席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59年9月1日至3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5人,列席会议代表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安远县1959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安远县1958年财政决算和1959年财政预算》,增选县第三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选举叶昌锡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通过《关于坚决响应中国共产党八届八中全会的号召,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
   四、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2月6日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3人,列席会议代表12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1959年至1960年财政决算和1961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安远县1959年至196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1年发展国民经济计划(草案)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通过《关于迅速掀起春耕生产运动高潮的决议》、《关于迅速地安排好群众生活的决议》,选举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7人,选举唐进新为县长,王戈飞、刘仲三为副县长。
   第二次会议1962年12月13日至1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26人,安远县政协三届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与会委员和县人委各局、室、委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安远县1961年财政决算和196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增选县第四届人民委员会委员4人,增选周良仪、纪君同为副县长,选举刘泉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五、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7月6日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3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1962年财政决算和196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县第五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9人,选举唐进新为县长,周良仪、刘仲三、纪君同为副县长,选举刘泉芳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唐进新、刘茂淳、王振信、胡江、杜招胜为出席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二次会议1964年12月25日至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18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1963年财政决算和196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增选沈辉民为副县长。
   六、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5年9月26日至3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44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5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选举安远县第六届人民委员会委员21人,选举赵学诗为县长,周良仪、廖光炎、刘仲三、纪君同为副县长,选举叶昌锡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次会议1966年3月26日至2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7人。会议听取中共安远县委书记陈万兆《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启发报告》,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1965年财政决算和1966年财政预算报告》、《安远县1965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66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的报告》。
   七、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1月4日至6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501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分组学习毛泽东《中国将要出现一个大跃进》和《关于农业机械化问题的一封信》,学习1978年《元旦社论》,选举县革命委员会委员35人,选举刘锦洲为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周良仪、曹景源、魏佐进、孙传标、缪荣宗为副主任。
   八、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0年12月11日至14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1979年财政决算、1980财政预算和1981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安远县1979年、1980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和1981年国民经济建设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邹维中为县人民政府县长,曹景源、钟富明、谢世俱、陈浩然为副县长,选举谢世信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奕云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决定设立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县人大常委会),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9人,选举欧阳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缪荣忠、唐进新、谢邦纹为副主任。
   第二次会议1982年2月2日至5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6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安远支行、县供销社非县人大代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政府关于以调整为中心,以整顿为重点,持续稳步地发展国民经济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安远县1981年财政决算和1982年财政预算的报告》。听取县林业局《关于开展义务造林,封山育林,发展林业的议案说明》,通过《安远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造林、封山育林,发展林业的决定》。
   第三次会议1983年3月10日至12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5人,列席会议代表135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安远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陈百灵、卢甲清、邹维中、陈德娣为安远县出席江西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6月16日至20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5人,列席会议代表157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安远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远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的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16人,选举欧阳焜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良灯、缪荣宗、陈百灵为副主任,选举孙传标为县长,钟富明、谢世俱、钟祥和、陈浩然为副县长,选举谢世信为县人民法院院长,蔡良茂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第二次会议1985年8月24日至27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246人,列席会议代表144人,邀请会议代表16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批准《安远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安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安远县198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1985年计划安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安远县城建整体规划的议案》,增选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2人。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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