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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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安遠縣志》 图书
唯一号: 1407200202100000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分类号: D624
页数: 3
摘要: 1950年至1953年,安远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全县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
关键词: 地方人大会议 会议文献

内容

1950年至1953年,安远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为全县人民行使地方国家权力的机关。
   一、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0年1月20日举行。138名各界人民代表参加会议。会议期间,县长谷岫作《关于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中共安远县委书记、安远县人民代表李全作《建设新安远的方针及今后任务的报告》。会议通过《安远县首届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和《安远县1950年度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农代会的执行计划决定》。
   第二次会议1950年3月15日至18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54人。会议通过《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坚决拥护(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动员全力进行农业生产〉的布告》、《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组织群众,搞好生产备荒工作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继续整顿公产,保证入仓,解决地产费及教育经费问题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代表会议关于加强农民自卫队,做好锄奸、收枪,提高警惕,惩办顽固与人民斗争到底的土匪、特务、恶霸及破坏分子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届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协助人民政府整顿公务人员的贪污腐化及破坏革命工作的坏分子,组织青年参加建政、建军、建立群众团体等工作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发动群众注意防疫、卫生,防止疾病传染,施种牛痘并办好学校,动员失学儿童入学的决议》和《安远县第一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加强农民、工人、青年、妇女、商联、学生的组织工作,宣传动员信用人民币,拒收银元、铜币的决议》。
   第三次会议1950年9月20日至22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75人。县长谷岫作《关于安远县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执行情况的报告》和《1950年全县生产备荒工作方针及任务的报告》。会议收到代表提案77件,其中,农民代表提案36件,教师代表提案3件,工人代表提案4件,青年妇女代表提案8件,干部、军人代表提案26件。
   第四次会议1950年12月3日至5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62人。会议通过《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车头、城关两区全力进行土改,其他区大力进行发动群众,剿匪反霸,充分准备明年土改条件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巩固与扩大地方武装,建立发展民兵,加强自卫队的剿匪力量,确保地方治安,保卫家乡,保卫胜利果实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普遍贯彻减租,结合反霸、退押、消灭土匪,肃清特务,收缴土匪暗藏的枪支,废除高利贷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解散、取缔封建派系,破除迷信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调动生产积极性,发动群众,努力搞好冬耕冬种的决议》、《安远县第一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发动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议》。
   二、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1年4月5日至9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75人。会议讨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镇压反革命、办好学校的行动办法,决定成立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二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5人。选举曹云清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为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1951年7月8日至10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59人。会议听取了人民群众对县人民政府工作的意见,检查了爱国公约的执行情况,讨论了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优待烈军属和搞好生产度过春荒等工作。会议选举常务委员会委员20人,选举曹云清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第三次会议1951年9月19日至21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70人。会议检查了第二届第二次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的执行情况和爱国公约的执行情况,征求了群众对增产和捐献的意见、要求,分析了被管制人员及其家属的表现情况。会议还通过《安远县第二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选举县第二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4人。选举曹云清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第四次会议1951年12月1日至3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97人。会议总结了土改工作的经验教训,要求进一步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土地改革、抗美授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动员群众办冬学、修公路、兴修水利和冬耕冬种。会议推选李田、张振中、郑隆浑、张鹄飞为出席江西省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通过《安远县第二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决议案》。选举县第二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4人,选举曹云清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三、县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2年3月1日至3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80人。县长谷岫作《关于五二年农业生产计划、转业建设、增产节约的报告》,孙少枫作《关于上次代表提案处理情况报告》。会议通过《安远县各界人民代表联系办法》和《江西省安远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条例(草案)》。选举县第三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7人,选举曹云清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第二次会议1952年8月10日至12日举行。出席会议代表180人。会议除讨论生产、秋征、民主建设和增设区、乡的工作外,还选举县第三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选举谷岫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第三次会议1952年10月26日至30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200人。会议通过《安远县查田定产方案》、《安远县人民政府三年来施政工作报告》和《安远县贯彻司法改革意见》,选举县第三届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选举谷岫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会议决定继续深入发动群众做好土改复查工作,颁布房产土地证;发动群众搞好生产,巩固互助组;做好查田定产工作,贯彻农业税依率计征、依法减免的政策,彻底改造与整顿司法机关。
   第四次会议1952年12月21日至26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200人。会议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选举陈辉明为县人民政府县长,单荣起、刘仲三为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委员35人。选举县第三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选举谷岫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四、县第四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1953年2月25日至28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53人。会议讨论通过安远县1953年度生产、代耕和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工作计划、1953年全县财政收支概算、第四届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联系办法。谷岫代表第三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在会上报告第三届第四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提案处理情况。
   第二次会议1953年6月24日至27日举行。参加会议代表120人。会议通过《安远县第四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生产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集中力量,加强领导,贯彻农业十项措施,争取全年大丰收的决议》和《安远县第四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关于拥护选举法,迎接普选运动,搞好全县基层选举工作的决议》。会议罢免县人民政府委员10人,补选县人民政府委员10人,选举县第四届第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23人,选举陈辉明为常务委员会主席,刘仲三、张鹄飞为副主席。

知识出处

安遠縣志

《安遠縣志》

出版者:新华出版社

安远有悠久的历史。据对地下发掘的文物考证,早在4000多年前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梁大同十年建县至民国期间的漫长岁月里,我们的祖辈为开发安远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创造过灿烂的文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全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建设一个社会主义的新安远而奋力拼搏,创造了伟大的业绩,使昔日贫困落后的山区县,变成了今日初步繁荣昌盛的江西省林业县和赣州地区主要产粮县。安远人民在长期的斗争中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在革命斗争和“四化”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应载入新史册,记入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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